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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健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卫健局负责什么工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健局负责什么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卫生健康、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策,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药事工作,制订全县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医疗、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三)编制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规划和行业服务要素准入制度,协调卫生健康资源的配置。

  (四)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与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五)负责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规划,负责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

  (六)贯彻落实全县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八)负责全县卫生健康机构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技术人员执业许可、准入制度,监督实施全县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九)负责全县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

  (十)负责制订全县卫生健康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卫生健康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普及应用工作;指导卫生健康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外援项目管理。

  (十ー)负责制订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消毒产品的日常监管。

  (十二)负责全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贯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组织和协调中、省、市、县内外重点保健对象、来访重要外宾在永寿考察访问期间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病工作。

  (十四)负责制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职业道德规范,组织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资福利和卫生健康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十五)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地方病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康永寿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十七)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

  (十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供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办公地址:永寿县迎宾大道西段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方式:029—37663266

  卫健局负责什么工作

  一、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履行县医管办的职责,组织深化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委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课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负责医疗广告审查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实审批。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政策,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负责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担县干部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县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寿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在人口发展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组织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在养老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在食品安全风险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县卫健局负责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县级无法开展的检验项目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送检,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2)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健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在医疗、医保、医药、医疗保健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卫健局、医疗保障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县卫健局、财政局、医疗保障部门应在落实干部保健、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有关待遇以及相关医疗费用结算等方面加强配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医疗保健相关规定,开展政策宣传、落实保健资金、完善工作流程、改造就医系统等工作,确保相关保健对象医疗待遇得到落实。

  5.在野生中药材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卫健局牵头负责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组织开展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繁育及相关研究。

  (2)县林业局负责指导陆生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保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中药材采集、猎捕、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等职责,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中药材保护工作。

  6.在医患纠纷调解处置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司法局负责牵头协调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

  (2)县卫健局负责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配合做好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

  7.在医药行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工信局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医药工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实施医药产品使用政策,指导医疗机构使用,并负责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中药材种植业的行业管理。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195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冬令时)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邮政编码:355500

  办公电话:0593-2178362

  传    真:0593-2178365

  值班电话:0593-2178362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2178362

  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令时工作时间: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5580608

  3.地址: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领导简介

  曾小明(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总医院党委书记):

  1.主持县卫健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2.主持县总医院党委全面工作。

  缪锦松(局党组成员、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1.主持县计划生育协会全面工作。

  李卫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 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全生产、卫生应急等具体工作;分管项目建设、绩效、机关效能工作。

  2. 分管股室:体制改革与医院管理股、安全生产与卫生应急股、流管站。

  雷丽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负责办公室、宣教、规划信息、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财务等具体工作、机关党支部工作。

  2.分管股室: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规划信息与财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叶文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负责纪检监察等具体工作。

  2.分管股室:纪检监察室。

  吴应友(局党组成员):

  1.负责老龄健康、基层卫生、妇幼健康等具体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健康扶贫工作。

  2.分管股室:老龄健康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周继康(局党组成员):

  1.负责医政与中医(审批)、卫生综合监督、疾病预防控制、职业健康、爱国卫生运动等具体工作;分管人事、工会、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分管股室:医政与中医股(审批股)、综合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股(职业健康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教股)。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信访、综治、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建议提案办理、复议、行政应诉、工会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考核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完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承担和指导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政府信息网管理,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编纂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指导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2178362传真:2178365)

  (二)规划信息与财务股。拟订健康促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健康寿宁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健康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规划和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转报大型医用装备配置。拟订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县属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的有关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和落实人口发展规划。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牵头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核。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按规定负责医院国有资产监管。协调开展卫生健康对口援藏、援疆、援宁工作。(联系电话:2178389)

  (三)医政与中医股(审批股)。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医疗纠纷处置、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医师对口帮扶、卫生下乡工作,组织协调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参与药品、检验试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日常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征兵体检和高考体检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制度。承担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负责县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指导、咨询工作,负责医疗广告审查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实审批。

  (联系电话:2178363)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组织并监督实施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乡社区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海云工程项目。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监督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国内居民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审批。(联系电话:2178368)

  (五) 安全生产与卫生应急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专项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监督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2178399)

  (六)综合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股(职业健康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负责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指导城乡开展除“四害”达标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172805)

  (六)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系列政策,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172778)

  (八)体制改革与医院管理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县医管办的日常工作。组织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拟订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持社会公益性。建立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依规收费。组织指导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推进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的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依法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联系电话:2178396)

  (九)老龄健康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老年人实行社会优待服务的有关政策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老龄委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178382)

  卫健局负责什么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保密、消防、反恐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妇女工作。

  (二)人事股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计生人事分配制度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卫计系统人员招录、调配、安置和考核工作;组织全县卫计系统专业技术职称(业)考试和评聘认定、工人等级等上报工作及干部职工的工资等福利申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和搞好下属单位股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测评、任免和考核工作,并对其业务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实施宏观管理;负责搞好卫生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三)规划资金管理股

  健全卫生计生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卫生计生事业财务预、决算;对卫生计生事业费及专款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的基本建设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及资料管理;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的组织实施;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国有资产、物价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监督世行卫生贷款的使用;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及资产管理;协助办公室作好会务接待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四)医政医管股(县卫生应急指挥办公室)

  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实施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实施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监督管理全县血液工作和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中医药资源普查、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标准;监督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指导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等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有关药事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负责管理政府和民间渠道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管理股)

  负责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管理乡村两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指导实施并组织评估;负责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准入、业务培训、教育、考评等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及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合疗定点单位的督促检查。制定全县计划免疫工作规划;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综合防治、监测、控制措施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妇幼社区和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股

  贯彻《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负责拟定全县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妇幼机构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婚前医学检查、卫生指导与咨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划、编报、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七)信息网络统计股

  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网络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做好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卫生统计信息、计划生育统计信息、新农合信息、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卫生监督信息、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医院内部电子病历信息、疾控妇幼公共卫生等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卫生计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八)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股(统筹解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据统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负责出生实名登记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承办统筹解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负责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

  (十)法规科教宣传股(行政审批股)

  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依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计生鉴定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承办计生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生育状况的清查清理工作;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环境、职业卫生监察(含矿山卫生监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卫生监督人员资格认证、证件发放和队伍管理;负责医疗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工作;

  负责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公开公示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录及其审批规程。根据法律法规和中、省、市规定及时承接、取消或者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对下放的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及后续监督管理;负责部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

  (十一)体制改革办公室(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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