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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思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思考

  摘要:构建大监督体系格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的有益实践,将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实保障。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的进程中,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整合,構建大监督体系格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工作在任务、地位、作用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开展,只有准确把握当前新形势和新要求,适应新常态,才能为保障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更好的事前防范作用。

  一、树立大监督理念

  大监督工作必须紧随新形势、新常态,及时转变监督理念、方式、整合职能,把握规律,顺势而为。

  1.转变观念,督帮结合。监督是为了有效推动工作的开展及落实。要践行“督中有帮、督帮结合”的理念,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体现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要考虑实际困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施号发令,加强过程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

  2.正确把握着力点,精准发力。一方面,正确把握好着力点,集中力量,抓大事、督要事、查难事,把督查贯穿到企业中心工作的每个环节,

  层层监督。另一方面,实行分类分级监督,发挥部门作用,强化部门责任,“单一作战”转变为“联合行动”,不断扩大监督的宽度。

  二、目前国企内部的主要监督形式

  1.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全体股东负责。

  2.法律监督。是企业为完善法制建设,规避法律风险,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为企业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实现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风险防范手段。

  3.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监督主体是企业会计人员,客体是普通员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在内部监督体系中处于最基础地位。

  4.内部审计。是建立于企业内部、服务于管理部门的一种独立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活动,它既可对内部牵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又可对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对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企业自身经营业绩、经营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它所提出的审计报告只供企业内部使用,在社会上不起公证作用。

  5.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企业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的一监督种方式。企业民主监督组织者是企业工会,通过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企务公开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等民主监督制度,实现职工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

  6.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地位、作用和重点对象。各级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区域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党委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管理、教育、检查考核、示范等主体责任,回归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7.效能监察。是针对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业务事项或活动过程,监督检查相关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行为的正确性,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企业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

  三、国企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1.重经营轻监督。很多企业领导将经营指标及业绩作为重点,将有限的人、财、物力投入到生产经营领域,没有把企业监督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以致监督部门说话做事不敢代替公司行使监督权力,存在畏难情绪。

  2.监督力量缺乏凝聚力。企业监督体系中纪检、法律、财务、审计、工会等各项监督隶属于不同的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不是出现监督重叠,就是带来监督盲区。

  3.监督结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拥有监督的权力,各部门不能很好的对监督意见进行整改及落实。往往存在年年查年年有、小问题变大问题,一般问题变原则性问题,最后越积越多,越积越重。

  四、国企大监督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并不少,但由于监督主体、客体、对象各异,缺乏监督资源协同作战的统一平台,监督不力问题还时有发生,影响监督效益的最大化,有损监督的权威。

  1.大监督体系的建立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发展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但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战略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洁从业等各种风险随时存在,而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内外部环境,因此,必须建立好企业内部监督体系。

  2.大监督体系的建立是提升监督效能的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由不同的监督主体组成的一个多元系统,由于监督部门职责分工不同,互相联系协调不够,工作内容重复或遗漏,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监督阶段之间尚未有效衔接起来,难以称之为体系,不利于集中有力的监督。

  3.大监督体系的建立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新形势下,如果不重视解决内部经营中存在的诸如廉洁、规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都会使企业健康发展面临挑战。有效开展企业内部监督,既能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规范企业运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又能有效化解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突出问题,防范腐败行为发生,融洽企业干群关系,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和谐发展。

  五、加强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构想

  国有企业因企业的大小,受人员、岗位设置有影响,仅纪检监察行使监督职能作用非常有限,应该积极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成立企业监察委员会,凝聚各方力量,构建起上下齐动、左右互动、多方联动、领导推动的大监督格局,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一是发挥监督机构牵头作用,形成上下齐动的大监督格局。监督机构要积极沟通上下、协调左右,做好“三个统筹”。首先要统筹安排全局性督查事项。紧抓监督工作的“主线”,聚焦重点、狠抓关键。其次要统筹制订监督工作“蓝本”。细化分解重点监督的工作和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部门、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监督方式,层层压实责任,形成监督工作计划。第

  三要统筹安排各类监督项目。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业务精、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对一般性、专项性的监督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独立开展。

  二是发挥好部门职能,形成左右互动的监督格局。要加强监督联动,实现监督机构与职能部门无缝对接。第一是联合开展督查。由监督机构和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有助于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第二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监督”的原则,职能部门负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的监督。第三是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充分利用监察、审计、行政效能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个人,彻底查清责任,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或政纪处分。

  三是建立奖惩并举的监督考核机制。要严格开展监督目标考核,严格运用监督考核结果,确保监督的权威性,形成“立项—监督—考核—奖惩”管理模式,真正授予监督机构调查知情、问责建议权;要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以支持和解释;要恰当运用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绩效考评工作挂钩,最大限度发挥督查职能的延伸作用。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思考

  摘要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需构建大监督体系,加强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对此,本文首先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成进行介绍,然后对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要点进行详细探究。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构成重要性

  在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中,监督管理至关重要。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国家相关监督机构需对其实施外部监督,同时国有企业内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企业监督力量,避免企业经济损失。对此,可构建大监督体系,使得企业监督部门能够全面实行监督职权,完善企业监督机制。因此,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意义重大。

  一、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成

  大监督体系涉及多个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监事会、法律事务部、建内控审计部以及工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保证国有企业经济安全,而各个部门的职责、监督内容等有一定的区别,具体描述如下:

  (1)纪檢监察部:在纪检监察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党章党纪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管理。

  (2)监事会:监事会需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有企业资产或者权益受到侵犯。

  (3)法律:根据经济类法律规范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加强法律业务专业性指导和监督管理,对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因素进行监督和管控。

  (4)审计:在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国有企业内控准则以及内审准则,对国有企业经济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和审查。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特征,在监督地位以及法律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中,可能会对审计监督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5)工会:工会需严格依据《工会法》以及《劳动法》实施民主监督管理。

  二、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现如今,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同时企业的发展规模也在逐渐扩大,业务类型多样,要求积极开发新业务以及项目类型,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会产生各类经营风险因素。对此,为了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定运行,要求整合各个部门的资源,对国有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进而获得更高经济收益。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妥善协调国有企业各类监督力量

  在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监督对象、监督内容以及监督方式有一定的区别,同时监督标准也有所不同,监督工作方式和程序差异性较大,因此监督效果不同。对此,应结合实际情况构建大监督体系,将各个监督部门的资源进行有效结合,进而形成完善的监督整体,提升整体监督效果。

  (二)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在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各个监督部门独立工作、各自为政的现象比较常见,缺乏沟通交流。对此,通过构建大监督体系能够打破各个监督部门之间的界限,将各个部门内部的优质资源进行整合,实现监督资源共享。

  (三)强化监督效果

  新时期,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样化特征,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如果监督工作水平较差,则会出现腐败行为,导致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增加。但是,在具体的监督过程中,各个部门的监督方式不同,很难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对此,通过应用大监督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各部门监督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提升实际监督效果。

  三、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构建要点

  (一)重塑大监督架构设计,凝聚监督合力

  大监督体系并不是在现有监督体系之外再设监督机构,而是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纪委)组织协调下成立大监督工作委员会,整合现有的党群、纪检、审计、监事会、工会职代会及相关职能管理和业务管理等监督资源,打造监督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报告、协调处置平台,拓展现有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象范围,覆盖从公司高层领导、各级党员干部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推动党内监督与职能监督、专职监督、管理监督深度融合,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体系,通过信息共享、群策群力、系统联动而减少工作交叉和重合,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

  (二)建立统一的监督制度体系

  在大监督体系的实际运行中,需将配套的制度体系作为基础条件,对此,需明确国有企业各个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进行分析,然后建立监督工作的制度以及办法,包括工作领导、日常运行、监督考核等等。另外,还需构建监督资源共享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文件传递制度、监督人员调配制度等等,以此形成相互促进和共享的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监督体系的应用优势。

  (三)优化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以提升监督效率为目标,以是否有利于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盈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作为标准,建立完善纵向监督制约机制、横向监督协调机制、问题整改常态机制,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以项目监督为重点抓手、以巡视巡察为工作利剑,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查问卷、民主测评、人员访谈、查阅文件、走访调研等手段,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将监督工作规范成为经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将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洁风险防控举措固化于制度流程建设,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由外在压力转变为内在动力的有效抓手,把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监督意识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的文化基因,最终以生产经营管理成果来体现和检验监督工作成效。

  (四)充分利用各类外部监督资源

  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特殊性,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此,在企业日常运行和发展中,需接受来自于企业外部的监督力量。在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外部监督机构进行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外部监督力量和外部监督所得成果,进而形成内外相结合的监督力量,保证企业所有经营行为均处于监督管控中。另外,国有企业还可聘请会计事务所等专业的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加强审计、检查等,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业务水平,保证监督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优化监督方式方法

  在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日常监督为主要的监督形式,对于重点项目,应加强专项监督管理,对于专项监督工作进行有效整合,同时联合实地督查,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监督、专项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督管理方式,将各个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等融入核心业务的执行过程中,及时找出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积极改进,保证企业经营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要点进行了详细探究。现如今,市场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于国有企业,应将内外部监督进行有效结合,整合国有企业各个监督部门的监督力量,构建大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流程,提升日常监督效果,进而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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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周小精.构建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1):133-134.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思考

  [摘要]监督,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摆在国有建筑业企业纪检监察职责的首要位置,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所拥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充分发挥监督的“探头”作用,能够精准发现存在的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更好地展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本文针对目前国有建筑业企业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督的途径举措。

  [关键词]国有企业;建筑业;监督;举措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将监督覆盖到每一个角落。作为国有建筑业企业,既要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惩处极少数违纪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人,更要教育帮助绝大多数同志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这就必须要履行好监督这个基本职责。近年来,企业内设纪检监察部门,虽已采取了多种方式加强监督,如开展明察暗访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取得了一些效果。但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建筑市场,监督工作还是难以全面铺开,依旧还是工作中的短板。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了监督新理念思路、新方式方法不断地发展创新,对进一步加强监督来说受益匪浅。企业的内设纪检监察部门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细化职责,规范制度,丰富手段,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通过监督责任去撬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1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1聚焦主责不够。部分单位对监督职能定位的理解有所偏差,过多借助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推进具体的监督工作,导致纪检监察部门时常“越位”代替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例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以及配合省委巡视、开展巡查的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基本上都由监督的再监督角色变为主抓主责部门,甚至有的还冲在一线代为监管。1.2压力传导不够。“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突出。存在上级单位监督意识较强、下级单位较弱的情况。多数单位长期依赖集团总部,凡事在行动前都在等上级主管部门出个明确的细则,手指指一下,行动动一下,不敢轻易付诸尝试探索。有的对履行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定位不清、职责不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得不紧;有的未逐级开展监督检查,对上级要求的整改不够及时到位;有的重经营、轻监督,日常监督工作靶向偏离,找不到重点、理不清头绪。1.3精准监督不够。对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手段还比较单一,没有把监督的动机和内容聚焦在“监察和督促”的层面上。虽然现在在机构设置上,采取了监督和审查调查分立,但由于职责划分不清,只是简单地把“四种形态”前两种划归监督,后两种划归审查调查。有的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不敢查、不愿查“关键少数”,查不深、查不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反馈台账空白现象较为普遍。1.4履职能力不够。纪检干部队伍不专业。多数单位纪检监察和审计合署办公,势必影响抓主业工作。同时,身兼多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基本是跨专业选配、半路出家,“兼职化”“业余化”问题较为突出,队伍不稳定。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主要依靠短期的培训课堂边做边学,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理论和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的补充,制约了能力的提升。1.5担当作为不够。监督不到位,担当不足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原因。监督往往会得罪不少人,还动到了一些人的“蛋糕”。在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业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和监督对象均是同事,“同在一座楼”“同吃一锅饭”,监督往往还意味着要向这些人拉下脸来。为此,部分纪检监察部门往往是面对工作不敢动真碰硬,面对大是大非不敢亮剑,面对矛盾不敢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不敢坚决斗争。不愿做见人见事、艰苦细致的工作。如何破解监督的能力关、感情关,确实是一大考验。

  2加强监督工作的途径举措

  2.1构建明确清晰思路体系,是监督工作开展的前提基础。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而不是跨过主体责任,不是跳过各级党组织去直接监督每一个党员和每一个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更不应该成为替代一线部门履职的监督主体。要做到“心中有数、行动有谱”。一是要明确宏观思路。就是要清楚监督什么和怎么监督的问题。要在常提醒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发现各级领导干部和身边的同事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二是要清楚任务定位。履行好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在新时代要解决好的首要课题,是为企业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的重要手段。要深刻认识监督第一职责定位,把监督挺在前面,用活手段,敢于斗争,最大限度发挥监督的震慑效应。三是要找准方向重点。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敏锐的洞察力,缜密的思考能力和系统的思维水平,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去落实监督工作。努力做到当前的工作重心在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跟进到哪里。2.2拓展工作面找准切入点,是监督工作开展的生命活力。监察体制改革后,企业的监督工作难免将触碰到更多深层次、难以解决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在实操中,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要充分联合和借力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信访监督等,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定期筛选分析,多管齐下,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和统筹性;二是要听取汇报、个别谈话、专项检查、政治巡察、明察暗访、列席民主生活会、打造清风园地等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实效性;三是要积极探索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运用,进行岗位廉政风险工作防范规范、廉政风险督办、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等模块化、流程化管理,强化预警提示,强化业务全过程,全流程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好“探头”作用。2.3建立良好协调沟通机制,是监督工作开展的重要支撑。沟通协调职能发挥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一是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各单位纪委书记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或季度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最新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建立重要情况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日常监督发现的普遍问题或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和监督建议;三是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尝试推行纪检监察干部直管、条管体系,确保法人二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暂不具备条件的二级单位配纪检监察工作专岗。以此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督促各级党委、纪委要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避免项目干部职工甚至海外机构干部职工的长期游离于监督之外;四是要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机制。认真分析研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及时掌握“树木和森林”的状况,为本单位重点工作提供依据和遵循。2.4精干有力高效人员队伍,是监督工作开展的组织保障。监督工作的成效差异,人员能力素质是关键。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提升能力素质,做到“三个过硬”。一是政治素质“过硬”,要善于站在政治高度上看问题,以过硬的政治素质确保监督工作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业务能力“过硬”,要认识到工作特点,抓好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知道什么时间该干什么事,懂得抓早抓小,突出抓预防、控风险,盯重要的时间节点、盯工作中的重点、盯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将廉政风险及时控制在萌芽状态;三是胸怀格局“过硬”,要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塑造坚强的意志品质和理想信念,锤炼顽强的毅力和甘于奉献的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提升监督工作的内在功力。

  3结语

  总之,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国有建筑业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更要与时俱进,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把各项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确保监督工作见识见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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