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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党支部工作保障制度【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工作保障制度1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   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党支部工作保障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进XX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参照《XXX党支部工作细则》和《XXX系统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按照公司《党组织建设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关系在XX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并可将范围扩大至向XX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第二章支委分工   第三条XX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机构设置为党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青年委员1名。支委分工如下:   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支部党建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做好党员学习教育、会议安排工作,负责创先评优工作。   纪检委员:负责做好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青年委员:负责做好群团建设工作。   第三章组织生活   第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一般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召开。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   (二)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安排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研究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宜;传达贯彻落实公司党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等事宜。   (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全体党员必须自觉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党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党日活动是为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从实际情况出发,定期利用半天或1天时间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选举党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党员鉴定;组织党员开展公益活动等内容。此外,也可通过选择具体的一个主题来进行主题党日活动。   第七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条件进行个人总结,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一)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至少进行1次评议。   (二)评议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把推动企业发展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确处理公司、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和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和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四章组织发展   第九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在公司党委指导下进行,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必须严格按照《XXX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程序发展党员。   第五章学习教育   第十条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做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XXX主义、XXX思想、XXX理论、XXX重要思想、XX发展观和XXX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红船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和XX精神等。   (八)推进公司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教育、管理、历史、法律、财经、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其他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最新知识。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厅党组和公司党委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结合起来;同加强思想建设和提高工作能力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   第十三条学习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学习方式包括:   (一)集体学习研讨。党支部应当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中学习也可以邀请有关领导同志或专家学者以讲课、辅导或组织观看视频等形式进行。   (二)个人自学。党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学xxx台,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六章党费收缴   第十四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   第十五条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党员应自觉严格按照标准按月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支部按季度将全部党员党费上缴公司党委。   第十七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七章党内监督   第十八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有人、财、物等管理职权的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七)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党组织和党员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   (三)适时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党组织的工作应接受党员的监督、接受党员评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XX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开始实施。

党支部工作保障制度3

  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支部谈心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会前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内容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的思想动态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其它需要支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3.有关要求。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委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会议内容应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次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3.有关要求。会前要和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的内容、方法,并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开会都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会议应由专人做好记录,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1.党课次数。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应组织党员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相对集中开展党课教育。   2.主要内容。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等。   3.有关要求。党支部应提前制订党课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党员至少听2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2次党课,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党员授课;授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案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党课的质量。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前准备   会前要将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主题等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并认真分析研究查摆出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关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活动,原则上应每年进行一次。   (一)评议目的   通过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内容   评议内容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结合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岗位对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来确定。要把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作为主要内容,体现在:   1.能否把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2.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自的岗位上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艰苦奋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能否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能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能否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6.能否坚持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各党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可依据实际确定不同评议主题,主题必须与以上内容紧密结合,确保评议效果。   (三)主要程序   1.学习教育。结合民主评议内容,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有关文件精神等,具体可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2.党员自评、群众参评。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结合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网上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意见,并针对意见认真梳理、如实反馈。每名党员在自我剖析和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形成党性分析材料。   3.上级点评、党内互评。党支部要对党员形成的党性分析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每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方向看得明。召开支部大会,党员之间互相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议既要触及矛盾,又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团结同志。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进行定性定量测评。   4.组织鉴定、总结评比。党支部在综合分析自评、参评、点评、互评、测评情况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出鉴定意见,向个人反馈。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理。   

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校基层党支部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应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批准,提前或延期均不能超过1年。   (一)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我校基层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二)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研究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召开支部委员会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起草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并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以及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组成原则、产生程序和选举方式等。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党支部向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指导思想;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组成原则、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并报送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与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关于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后,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批。审批同意后,提请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与应选人数差额比例不少于20%。   4. 筹备正式选举大会。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三)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筹备和主持,不设委员会的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1.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差额选举)、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的纪律等。   3.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党员大会的监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大会指定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4.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5.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6.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7.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取得当选资格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进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从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不再选举。   9.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除选举方式外,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程序和要求基本与委员选举相同。   (四)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换届选举大会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换届选举大会召开时间、党员总数、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有效票数、每个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委员会选举的结果。第一次全委会召开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委员分工情况等。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五、党费收缴制度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   (一)党费交纳数额的计算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比例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党费按计算基数的0.5%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 按1.5%交纳;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学生、家属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本人自觉、主动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必须亲自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临时组织关系来我校学习、工作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可代收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在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时,经支部批准,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为交纳。   2.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党员应按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如因出差等特殊情况,本人按月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回单位后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3.必须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党费。党员不能少交党费,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其中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三)党支部收缴党费的基本要求   1.加强教育引导。党支部应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重要性,教育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及时收缴党费。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按月收缴党费,负责将所收党费交给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党费收缴管理负责人,由该负责人如数及时交付学校财务处。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按时报告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末或第二年初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支部谈心制度  谈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因此,党支部应积极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一)谈心的种类   1.个别谈心。是指党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两个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个别谈心既可以用于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也可以用于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既可以帮助谈心对象解决思想问题,也可以针对谈心对象的困难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   2.集体谈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集体谈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支部内部交流通气;二是讨论研究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三是解决支部内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四是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二)谈心的方法   1.确定谈心对象。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谈心对象。一般情况下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在工作和职务变动时必谈;党员在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批评时必谈;党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在廉洁诚信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对党员进行党性分析评议后必谈。   2.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准备是谈心成功的前提条件。一般在谈心前,谈心者要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状况、社会关系,掌握所谈问题的前因后果,弄清相关的理论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谈心的主题,明确谈心所要达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数。   3.把握好谈心时机。要根据谈心对象和谈心内容,审时度势,把握好谈心时机,控制谈心趋向。一般情况下,苗头性问题要事先谈;评选表彰要事后谈;烦恼急躁时要冷谈;身处逆境时要热谈。   4.选择好谈心的场合与方式。不同的谈心环境、方式所产生的心理影响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室内、室外等不同场合,或者家访、工作、生活等过程中交谈,注意运用询问、讨论、讲评等不同的谈心方式,保证谈心的效果。   5.掌握谈心的语言艺术。语言是谈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语言艺术,对谈心活动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谈心过程中应该多用些实用、朴实、通俗的语言,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做到情、理、例并茂。既能使对方体验到谈心者的深情厚谊,又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实际问题,从中悟出道理、增长知识、提高觉悟。  

 七、请示汇报制度  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   1.汇报的内容。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及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党员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对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建议;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等。   2.汇报的形式。可以分为定期汇报、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定期汇报主要指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时,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口头汇报是指党员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或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是指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   3.汇报的要求。党员每学期至少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汇报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汇报;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留学人员,每三个月要汇报一次自己在国(境)外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有关情况;汇报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   (二)党支部(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1.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需要上级党组织解释、说明的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批复的有关工作;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等。   2.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3.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代表党支部(党小组)每学期至少口头或书面请示汇报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汇报。   

八、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  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是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手段,一般每年年底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   (一)评议内容   1.结合实际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完成基层党建工作任务,针对上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工作情况。   4.落实“关爱学生、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价值追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   5.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其他需要党员评议的内容。   (二)评议程序   1.集中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报告年度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履行职责情况分别进行述职。   2.党员测评。党员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报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审查后向党支部反馈。   3.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布。   4.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监督。要把评议结果作为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考核评价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级结果为“差”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要对其进行谈话,限期整改。   

九、主题党日制度  主题党日是便于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党支部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方便党员活动”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   (一)党日活动的内容   主题党日要突出政治功能,深化与“三会一课”等党支部基本制度的融合,坚决避免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学习教育。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史国史、党性党风、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的学习以及理想信念、党风廉政教育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组织生活。结合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学习党的先进理论、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学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讨论发展党员、党内表彰处分等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3.社会实践。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教职工党支部重点围绕立德树人、培养合格人才,学生党支部重点围绕增强党性修养、立志成长成才,组织党员积极开展参观交流、志愿服务、义务劳动、困难帮扶、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党内关爱。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切实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党日活动的形式   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协调组织,鼓励不同学院、不同部门党组织联合开展活动。   (三)党日活动的要求   1.确定活动主题。要依据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活动的主题和方案,并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认真做好活动准备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主题党日一定要用于党的活动,不能随意占用;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确保活动效果。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聚焦基层党建工作如何服务保障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创新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提升活动成效;要将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要做好活动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特色做法、成功经验。   十、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公开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凡属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进行公开。主要包括:   1.党支部基本情况。党支部设置及工作职责,支部委员名单、分工及联系方式,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2.党支部决议及执行情况。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工作部署情况;党支部重要决议和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3.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党支部落实基本工作制度,如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表彰奖励,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情况;党支部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4.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等。   5.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宣传栏张贴、校内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内容相适应,基本情况、工作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大事项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党支部工作保障制度4

第一篇  支部日常工作制度

一  党支部的职能和任务

党支部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第三十一条中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任务,搞好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公司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鼓励正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听取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关心并协助行政领导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经济和深化改革,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

(六)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

(七)认真实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深入开展每一阶段的党的各类活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建设的新路子,总结新经验,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八)领导所在单位的群团组织,并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九)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十)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及工作职责

(一)支部党员大会及其主要职责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制定完成公司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3.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调整、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4.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6.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党支部书记及其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我们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举办骨干培训班、树立典型等途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是经过上级党组织集体讨论的,带有法规性,具有约束力。对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支部书记要向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并就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提出自己的意见,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传达和贯彻情况,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负责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1)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支部的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并将会议的中心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同志。讨论问题时,要注意发扬民主,让每个支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大家对所讨论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后,党支部书记要善于集中委员的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2)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工作的需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会议方案。会前,党支部书记要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会上,要发扬民主,引导大家认真开展讨论,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的表决同意,方能生效。

4.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支部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和群众,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1)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执行支部工作计划和支部决议的自觉性。要让党员明白,执行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党的纪律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2)加强督促检查。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了解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3)及时解决问题。对执行支部工作计划、决议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掌握,并向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6.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沟通联系,支持其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1)党支部书记是支委会一班人的“班长”,负有主持支部全面工作处理日常工作的责任。在工作中,党支部书记要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主动团结支部委员,共同把党支部的工作做好。

(2)对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工作,党支部书记既要加强对他们工作的指导,又要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他们独立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担负着重要的责任。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如何,直接关系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支部书记作为“班长”,在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中负有主要责任。

(1)抓好支部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2)开好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

(3)加强支部委员会的思想作风建设。

8.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

(1)认真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2)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对于发展党员工作,《党章》有明确规定。支部书记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保证新党员质量,把好党员“入口关”。

9.党支部书记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对党员进行教育;建立健全对党员管理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政治思想、工作学习、自然情况三个方面;关心党员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经常的教育、监督。为了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能够正常开展,党支部书记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些必要的制度。同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对每个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4)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抓好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6)督促和协助支部组织委员做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统计、审查和鉴定党员等日常工作。

10.党支部书记在党员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制订党员教育计划。

(2)组织支委会“一班人”讨论研究如何抓好党员教育计划的实施。

(3)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党支部对党员教育工作一般每年总结一次,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还要适时进行阶段总结。

(四)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1.组织委员及其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分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了解、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新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内统计和资料管理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2.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分工负责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

(2)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

(3)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

(4)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

(6)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办事。

3.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或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组织现代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围绕本公司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三  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党支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领支部党员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二、支委会成员要增强党性,加强团结,结合工作需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养和工作能力。

三、支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书记要当好班长,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个人不能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按各自的分工,独立负责地完成任务。

四、支委会成员应热爱党的工作,搞好支部工作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树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要增强党性,坚持原则,起带头表率作用,对不良行为敢于开展批评与斗争。

五、定期评议党支部工作。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或年终工作总结,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改进措施。

四  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了集中经验和智慧,增强团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有关政策性、原则性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无权改变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范围,坚决执行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并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处理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可在党支部委员会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以前,要维持原决议。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②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③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④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⑤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2.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①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②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⑤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⑥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3.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③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⑤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4.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③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④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①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②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③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④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召开时间和参加人员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主要是汇报思想,交换意见,谈心通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所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支部(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如有特殊不能参加要事先向支部或小组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是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四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研,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是其他重要问题。

3.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材料和书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并于民主生活会前“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对班子集体的意见,书面反馈给班子每一位成员;对班子成员个人意见,由支部书记如实反馈给本人。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征求的群众意见,要于会前两天报告上级党委,上级党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参加。

4.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工作

每个支部成员都要敞开思想,敢于亮丑揭短,既要总结支委会集体的经验教训,又要检查支部成员个人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一是要突出民主生活会的特点。民主生活会是组织和制度对个人的监督,是领导集体内部相互之间的监督。它主要是通过交流意见,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因此,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研究会、日常学习会。二是要选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次民主生活会要集中解决一两个主要问题。三是要营造勇于开展批评乐于接受批评的氛围。支部书记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大家的批评,并注意正确地加以引导,使大家敞开思想,畅所欲言,不回避矛盾,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敢于思想交锋,讲真理不讲面子。四是要讲究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紧紧围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主要问题,着眼于团结,着眼于建设,与人为善、和风细雨地开展思想交锋。既不能闹意气、泄私愤,夸大其辞、捕风捉影,又不能纠缠小节、指导批评庸俗化。

5.民主生活会的总结工作

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纪录。会议结束时,主持人要做好会议总结,在一些重要问题上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会后要将情况报告上级,使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并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和支委会的改进措施通报全体党员,接受群众监督。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民主评议时间

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民主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要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要通过评议促工作,以评议为抓手,切实保持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

3.民主评议要求

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参评率不低于党员总数的95%。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不同层次党员先进性标准的主要表现,全面准确地评价,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质量,不走过场。

4.民主评议程序

一是搞好学习教育。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章》、有关文件精神和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党员标准、剖析党员不合格表现等,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二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人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个人对照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汇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我认定。三是开展民主评议。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对本支部的党员进行评议,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四是确定评议等次。由支委会汇总党员、群众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每个党员的评议等次。

5.意见反馈

评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将确定的党员评议等次和查摆问题及时向党员反馈。党员同志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按照措施认真整改。对评议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各支部要研究确定帮教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班子。

(五)党内监督制度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党支部要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党组织和群众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一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以及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党支部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2.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3.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

4.是不是存在搞特权的现象;

5.是不是在生产、工作、学习和对敌斗争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6.是不是密切联系群众和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7.党支部是不是做到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及时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8.党支部是不是做到对本单位干部的使用、奖惩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或建议。

(六)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内容要求和程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党支部每年要制定计划,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检查和考察,并把考察的情况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还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七)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5.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6.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7.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八)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认真履行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八种义务;

2.党员也可以依照党章第四条规定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3.党员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带头完成工作任务;带头廉洁奉公;带头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4.党员每月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党员本人或发现别人思想、工作上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5.每年对党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九)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1.加强党员的教育

党支部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包括:学习要有笔记、每次学习都要有签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采取上党课、开展电化教育、组织自学等方式,在全体党员中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党的宗旨教育;三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是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五是党的纪律教育;六是马列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同时,还要教育党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切实搞好党员培训

党支部要围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的目标,坚持把党员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认真制定和落实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与送学上门、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课堂教学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对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注重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加强党风廉政等教育。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要明确责任,及时考核和测评,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3.学习制度

(1)党支部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上级文件。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2)党员个人自学要认真落实好学习任务,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3)党支部要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

(4)坚持每年对在职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十)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特别是要引导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子,尽心竭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完善和落实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点和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党外人士、特困群众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以“进一线、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十一)廉洁自律制度

1.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区委以及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模范执行上级和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以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接受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3.要带头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4.要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要做好解释工作。

5.要团结协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6.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十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配合行政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机关业务工作,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问题,调动积极因素,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活动;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意见。

(十三)教育谈心制度

开展谈心活动是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并规范党支部谈心活动,疏通党员思想沟通的渠道,切实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1.谈心目的

(1)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及时予以解决,真正取信于民。

(3)接受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2.谈心对象

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

3.谈心内容

(1)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情况;

(2)党员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党员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需要组织予以关心、帮助或支持的;

(4)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

4.谈心方式

采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谈心活动。并做好谈心记录。

5.谈心要求

(1)谈心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心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2)每年党支部与每位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根据党员、群众思想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随时开展谈心。

(3)谈心时,互相之间必须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坦诚相见。

(4)党支部要确保每位党员在谈心活动中的数量和质量,防止走过场,要负责对谈心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5)党支部应建立谈心工作台帐,将谈心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十五)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为了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要求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应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通过建立并认真执行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的。

二、时间安排

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也可以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合并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党支部研究确定,报党委备案。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应当时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三、分析评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分析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项:

(一)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持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能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能否敢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五)是否学风端正,工作作风务实,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并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六)是否注重品德(个人道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修养,能否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公德的带头执行人、文明新风的主动传播者,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

党员领导干部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从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

四、分析评议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分五步进行:

(一)组织学习,统一思想

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也可结合当时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明确开展党性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

(二)征求意见

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

(三)谈心交心

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以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引导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各级党组织提出的要求,对照评议的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情况,结合先前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找出差距,并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五)召开党性分析会议

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党员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或由党支部指定其他党员代表作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年老体弱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口头方式进行党性分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性分析会议。

(六)提出党性分析意见

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议,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党性分析情况和群众意见,对党员逐一提出综合分析意见,征求本人意见后,填写完善《党员分析登记表》,形成正式组织意见评议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每位党员。评议意见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对初步评定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核实,经上级党委审批后确定。

(七)制定整改措施

党支部指导每个党员根据党性分析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八)通报分析情况

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每个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情况。

(九)上报备案

党性分析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专题报告上报集团党委备案。

四、表彰和处理

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表彰。对评议出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经教育帮助仍然不改正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十六)党费收缴制度

1.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2.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3.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4.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按照规定标准(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将党费交给所在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收到的党费汇总后转交到集团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党员因外出工作、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6.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7.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账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二篇  党务公开制度

一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公司党支部特制定本世纪实施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方位内进行公布。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作、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对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利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推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已落实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目标要求

(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2)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力、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4)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5)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稳定(6)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党建和反腐倡廉的新路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永葆党的先进性。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本部门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党员发展、民主评议、争先创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制度建设情况。党内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党务公开制度建立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情况。

6.作风建设情况。联系党员情况以及服务党员群众的情况。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分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

  1.党内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党内会议、党内文件、党内通报、活动栏、设立文件(资料)查阅处以及局域网等;

2.党外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公开栏、互联网、电子屏幕、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等。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根据党务公开要求,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并从各部门收集、归纳、整理公开内容。

  2.实施公开。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所制定的目录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要认真把握公开的时限性,按“两个尽量”(尽量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一)固定公开

主要指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审批事项、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具有稳定性的内容等。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二)定期公开

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

  (三)逐段公开

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四)即时公开

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七、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为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水平,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党务公开工作目标,应制定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三)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员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五)党务公开自查评价制度

把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公开内容广,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公司支部书记任组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内各成员职责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支部结合公司实际,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支部书记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带领支委一班人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扩宽工作思路,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公司实行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部要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广泛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党务公开良好氛围,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  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重庆市天宏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其他党内法规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都应进行公开。主要包括: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本部门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党员发展、民主评议、争先创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制度建设情况。党内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党务公开制度建立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情况。

6.作风建设情况。联系党员情况以及服务党员群众的情况。

二、公开的形式

党组织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网络、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

1、公开栏。设立党务公开栏,主要公布可对外公开的党务事项,方便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监督。

2、会议、文件。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员会议、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发党内文件、简报、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

3、12371党建信息平台。公开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通过该网络平台公开。

4、短信平台。公开针对性、时效性强的需要机关党员干部周知的内容。

5、党员活动室。展示党内规章制度、文件、通报、简报等,供全体党员随时查阅。

三、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由党组织制定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严格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公开。对仅限于党内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向党员公开,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可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电话号码和电子信箱、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

三  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为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水平,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党务公开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一、党务公开收集、处理、反馈的信息内容

(一)集团公司党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安排、措施。

(二)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阶段性工作、成效和影响目标执行的突出问题。

(三)在工作进行过程中的创新做法或值得推广的经验。

(四)定时或不定时检查督促的情况。

(五)广大党员群众反映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及时搜集、报送的信息。

(七)其它认为应报送的信息。

二、信息收集

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信息处理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四、信息反馈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党支部应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支部书记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五、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信息进行汇总,对重要的、有价值的及时整理上报,对要求急的则急事急报,对一些敏感的信息,应核对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应制定《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对信息搞好编印、登记、归档和报送工作,并适时对信息收集办理情况进行公开。

四  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的涵义

依申请公开是指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党支部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一)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向党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3.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4.提出申请的时间。

(二)受理

申请符合要求的,由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三)答复

受理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公开。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于做出公开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等情况局面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核备案,并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的批复意见搞好公开。决定不公开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1.应当全部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

2.可以部分公开的,制作部分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3.应当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向公开权利人说明理由和依据;

4.一时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党和国家秘密范围的,制作暂缓公开决定书并告知公开权利人;

5.已主动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公开权利人;

6.属于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但尚未公开的,应当及时公开。

(四)延长时间

1.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党组织可以将作出是否公开决定的期限延长30个工作日,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将延长的理由及延长后的期限告知公开权利人。

2.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决定的,党组织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开权利人中止的理由。

(五)个人或组织要求查阅已公开过的党务信息,各单位应当给予协助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答复的党务信息

(一)党组织已经主动向党员、组织和群众公开的党务信息;

(二)党组织应当实行内部公开的党务信息;

(三)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与执法执纪等有关的党务信息。

五、其它事项

(一)各党组织依据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公开其党务信息,适用本实施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公开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向各党组织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权利的人,包括党员、群众和组织。

五  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一、 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上可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公道正派,品行优良,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三)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提出较好的意见建议和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还要有非党人士,主要在本室退休干部和非党人士中聘请。

(五)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要经广大党员、群众认可,党组审查后方可确定。受聘期间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取消其资格。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出席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定的措施及时反馈给监督员,以便监督员监督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及时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有关政策。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三)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信息务求真实准确。

(四)遵守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管理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三至五年。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和单位同意的,可以续聘。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被聘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六  党务公开自查评价制度

一、党务公开自查工作原则

党务公开自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自查工作的形式

自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可以和当年的党建工作考核、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或其他综合性考核结合起来。

三、自查内容

(一)党务公开领导机制、相关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二)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的情况。

(三)党务公开宣传报道、信息工作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四)党务公开内容、氛围、时限要求的落实情况;

(五)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的收集、反馈和处理情况;

 (六) 接受党务公开监督员和巡查监督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监督事项,并向监督员和巡查监督员反馈的情况;

 (七)党务公开其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四、自查方法和程序

(一)对照查看公开载体及公开的内容。

(二)检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台帐资料。

(三)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

(六)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自我综合评定。

五、自查结果的运用

自查情况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  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对本公司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反腐倡廉监督力度,建设高效清廉单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二、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三、定期组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利用正面典型激励和教育广大干部,深刻领悟正面典型内涵丰富的精神品格,融会贯通,借鉴秉承。

四、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市、区、集团公司提出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相关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提高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清廉新形象。

二  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账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本公司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正确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  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支部委员会对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支部书记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支部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领导组织本公司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四  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党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公司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本公司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部大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

五  总经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负责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及本公司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出现严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主持召开办公会,对重大事项、工作的失误和不正之风,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教育和监督本公司行政干部,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负责教育,督促整改。模范执行《党章》、《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廉洁勤政。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协助支部做好廉政建设工作。

五、未尽到上述责任,出现严重问题时,要向党组织写出检查报告,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处理。

六  副总经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一、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因工作失误、以权谋私所造成的重大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职工群众的党规、党法和政纪、政风教育,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要不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职工群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强化监督机制,堵塞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洞,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对其分管范围内出现的不廉洁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协助总经理定期检查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解决所分管范围内的职工群众要求迫切的问题,并对发现和遇到的矛盾,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解决。

五、负责抓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因监督检查不力,违反制度、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六、贯彻执行《党章》、《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抓好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协助党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未尽到上述责任,出现严重问题时,要向党组织写出检查报告。

七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

凡涉及公司党、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列入重大决策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审定以公司名义上报的文件;审定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审定以公司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

3.公司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考核分配方案等事项。

4.研究决定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公司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5.研究决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6.制定、修改和废除重要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等事项。

7.研究究异常、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决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

8. 关系全体干部职工生产、生活、福利等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研究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2.研究公司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研究决定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任免、推荐、考核、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经费预算及需追加的经费开支;经批准的年度单位预算在执行中的重大变动事项。

2.审议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项目,审议确定是否作为公司业务工作项目。

3.其它如重要会议项目的确定、基本建设、维修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行政业务支出金额一次性8000元以上的经费开支;

2.项目支出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3.大宗办公设备或贵重仪器的购置及固定资产的处置事项。

4.涉及职工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

二、集体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

实行执行董事负责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并报告集团公司。

(二)集体决策范围

讨论决策“三重一大”内容时,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决策内容,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但不能参与表决。

(三)集体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或支委会决策前,要经过必要的调查论证,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要求。

1.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先提出初步意见再集体讨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在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3.重大项目安排,事前提出项目相关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集体议定后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4、大额度资金使用,支出限额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报董事长同意后组织实施,超出限额以上的实行集体决策后,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会、支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总经理办公会或支委会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三)总经理办公会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应达到规定人数,会议方可举行。

(四)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变动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变动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五)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总经理办公会如遇有时限要求的有争议事项,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有权做最后决定。

(六)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七)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八)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十)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其他成员意见全部发表后,再发言。

(十一)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总经理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组织实施

(一)分工组织实施

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

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指定部门负责督办,及时将落实情况向董事长汇报,并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并书面提出纠正建议。

五、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2.不准在总经理办公公等集体会议上临时动议;

3.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职务任免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二)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三)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第四篇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

一  中心组组长负责制度

(党委中心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各支部中心组组长由相应支部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心组学习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研究制定党委(支部)中心组的年度学习计划。

二、定期召集和主持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

三、定期听取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汇报。

四、定期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定期通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并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提出表扬或批评。

六、负责将中心组学习计划、总结和集中学习情况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二  学习计划制度

一、每年年初中心组要按照中央、市、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活动安排。

二、学习计划要明确每一次活动的时间、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讨论专题、学习参考书目和中心发言人等内容。

三、中心组组长应根据形势变化对学习计划进行及时调整,并提前确定学习专题、时间和学习形式,保持学习计划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四、中心组成员要参照支部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并认真付诸实施。

三  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

一、支部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二、支部中心组集中学习采用原文导读、难点释疑、观看影像资料、讨论交流、中心发言等形式,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以及交通旅游建设跨越式发展实际所必需的各种专业知识等。

三、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公司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论证。

四、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后,都要及时向区委宣传部、区国资委报告学习情况。

五、中心组要认真总结每次集中学习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并把这些经验和成果以简报的形式通报,以引导和促进党员干部的学习。

六、学习要记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对所学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同时利用网站、同行业各种会议,开展理论研究文章交流,积极向党报、专业刊物投稿。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有3篇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七、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组长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

四  党员集中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要求制定活动学习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习采取原文领读、专题辅导、集中交流讨论、观看影像资料、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三、党支部学习每月一次,每位党员根据指定的必读参考书目和思考题,结合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进行思考,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每位党员每年至少要有1篇心得体会。

四、原则上每周星期四下午,支部全体党员根据统一安排,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活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30学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年不少于20000字。

五、集中学习要有材料、有记录、有签到、有笔记、有心得,书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潦草。

六、学习期间实行个人签到制度,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须事前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七、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并纳入党员年度考核。

五  个人自学制度

一、个人自学分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和党员自学,要充分利用上班时间或双休日以及业余时间进行自学。

二、中心组各成员以及各位党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自学计划,要充分利用书籍、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载体进行学习。除学习规定的必读书籍和文章外,还要积极自觉地开展读书活动,每人每季度读一本书,全年至少选读4本以上优秀书籍,并坚持做读书笔记。同时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际有重点选择1-2本业务书籍进行攻关。

三、要确保自学时间,自学每周不少于3小时,每天安排一定时间阅读党报党刊、政策文件和上网学习。提倡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

六  调查研究制度

一、注重调查研究,支部班子成员每人每年都要用一部分时间深入到基层分管部门、联系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牢固树立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贴近群众、关心群众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

二、要围绕自身所分管的工作、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既要做决策前的调查,也要做决策执行情况的调查。

三、可以蹲点调查,总结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也可以进行面上的调查,从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提出新见解。

四、在调查研究过程中要甘当学生,尊重群众实践,倾听群众各种意见,真实了解民情,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领导干部不仅要自己坚持调查研究,还要带动和指导分管部门的干部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写好调研报告,以推动基层工作中的调查研究之风。

六、切实转变作风,解决实际问题。每个支委成员每年至少解决2个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并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

七  主题教育制度

一、积极选送党员到上级党校参加轮训。

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三、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专题党课教育,选好主题,找好相关素材,备好课。

四、每年利用一些特殊节日,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八  考勤制度

一、党支部建立《学习考勤表》,对每次集中学习、集中活动进行认真考勤,每季度对党员干部的学习记录进行通报。每次学习要对学习人员出勤情况按“出席、事假、病假、迟到、早退、缺席”分类进行登记,对未参加活动的人员注明缺席原因。

二、严格请假制度,党员在集中学习时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每月对党员学习的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三、党支部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要对参加学习的党员情况进行详细通报,学习情况列入年终党员考评。

四、严禁无故不参加学习,对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学习小组请假,并及时补课。

五、参加人员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九  学习档案制度

一、要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党员个人学习档案,并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管理学习档案。

二、中心组档案资料包括:学习制度、相关人员参加集体学习的考勤情况、学习会议方案、学习材料、讨论交流的体会文章、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会议记录等。中心组成员及党员个人学习档案资料包括:自学计划、学习材料、阅读书目、调研材料、讨论交流的体会文章、研讨文章、个人发言材料、学习笔记、考试结果等。

三、对重要的学习资料、档案应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泄密。

十  学习考核制度

一、党支部负责对中心组成员、党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二、党支部对中心组成员、党员主要考核: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学习记录、中心发言材料、撰写的调研报告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三、党支部和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年度学习计划的要求,对一年来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学习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根据集团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组织一到两次理论考试,以此衡量党员干部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掌握情况。并把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推荐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党组织年终要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并由支部主管领导对学习情况进行讲评。对那些给集团改革发展、本公司健康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的学习和调研成果,党支部将对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考核结果及时归入相应的年度考核档案。

第五篇  其它工作制度

一、“五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急员工所急,想员工所想,特制订“五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

一、访谈目的

通过“五必谈五必访”,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了解掌握员工在想什么,最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对员工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访谈原则

“五必谈五必访”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正面教育引导的原则;

(二)管事与管人、管思想相结合的原则;

(三)鼓励、指导与提醒、诫勉、批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五)经常化与制度化相结合的原则;

(六)单位与家庭互动的原则;

(七)对谈心谈话和家访内容保密的原则。

三、访谈的内容

(一)五必访的内容

公司职工及支部党员有下列情况时必访:

1.遭遇重大变故必访;

2.病重住院必访;

3.生日必访;

4.家庭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必访;

5.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必访。

(二)五必谈内容

公司职工及支部党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必谈:

1.有不满情绪必谈;

2.工作出现困难问题必谈;

3.取得突出成绩必谈;

4.人事变动必谈;

5.受到组织处理必谈。

四、访谈的形式

领导和员工相互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以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征求意见、改进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单位和员工家庭相互之间要经常取得联系,了解员工的家庭情况。

“五必谈五必访”工作的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五必谈”主要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五必访”一般到员工的家中找员工家属访谈,也可以到员工家属工作单位个别访谈。

五、访谈的工作分工

本公司员工或本支部党员的谈心谈话主要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完成,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是党员而非支委成员的,也要有意识开展与分管部门或本部门党员、职工的谈心谈话工作,并做好记录。

党支部工作保障制度5

党支部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至两次,研究落实学校支部建设等各项工作。

2.行政会每周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改为支委会、行政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二、议事规则:

1.日常工作或一般问题,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由校长按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决定。

2.重要问题:

(1).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讨论、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拿出初步方案。

(2).召开行政办公会或党政干部联席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意见,使初步方案进一步完善。

(3).将党政干部联席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讲座的方案交教代会审议通过。(需向上级报告的事项,在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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