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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乡镇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x、对标先进乡镇,凡企业在其他乡镇能办到的,在我镇也应能办到,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镇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x、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x、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平安

  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x、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整治内容

  (一)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x.美化乡村环境。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卫生工作。一是对重点路段确定专人进行监管,有效抑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倒乱拉等行为;二是分区保洁。配备了保洁员的村屯,分设责任区,确定保洁人,做到区段明确、责任到头;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x.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x.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x.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提高群众安全感。根据上级要求落实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在各村委悬挂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三)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干部职工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

  四)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五)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篇二】乡镇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实现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的实施意见》(衢委发布〔2018〕《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布)〔2020〕21日,《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公室)〔2020〕53号)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坚持最多运行一次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在智慧政务、扩大开放、法治诚信、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营造政务最优、投资最优、开放最优、信用最优、法治最优、服务最优的六最经营环境,更好地激发辖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机构

  按照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成立长台镇优化经营环境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毛方坤(党委书记) 姜增胜(党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 (党委副书记)

  张华军(党委组织成员)

  吕 宁(党委宣传委员)

  蒋 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麦慧(副市长)

  徐 伟(副镇长)

  成 成员:郑凌波,斯剑雄,周益如,陈琪,何璐璐,王明强,陈淋淋,徐晓瑶,徐杨东,姜孝法,芮世灵,朱天锦,徐磊,周来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审批服务,创造最佳政府环境

  1.全面深化经营环境便利化改革。加快办公大厅一窗无差别受理,不断提高掌上办和网上办水平;加大项目审批流程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政策指导力度,

  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80天”,试点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最多20个工作日”。借助网格力量,持续推进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2.深化推进“融衢接杭”战略及产业链招商。以主要领导带队,各分管领导围绕业务工作,系统谋划推进一批融衢接杭跨区域协作项目,培育长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长台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和新兴产业培育;构建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建立从招商信息收集、网上信息研判、会商决策咨询、投资项目审批、招商政策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机制。结合“多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制订并发布招商地图。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强化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与周边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务流程,多途径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推进新时代工匠培养,大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动公共服务,打造最优开放环境

  4.营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细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举措,力争贸易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态势。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甜蜜客厅、嵩溪幼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交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公共服务领域人才资源短板;加快推进社会矛调中心建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6.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推进“组团联企”服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营商环境服务“管道”作用,及时归纳企业反映问题,建立问题快速受理、处置、反馈机制,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加大项目关注力度,完善项目挂联包干制度,定期对项目进度开展通报,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7.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受理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投诉;对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涉企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及时督查整改;对破环营商环境建设、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不力、涉企服务中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对解决企业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的,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是区块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各办公室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统筹推进。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对标先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顶层设计,按照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在职责范围内主动作为,各办公室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提升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严格督查。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明“十条军规”,严格执行衢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宣言”和“三个绝不能”,勇当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探索者与实践者,锻造长台干部铁军。

【篇三】乡镇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丰城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全面开展国家、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要把履行职责与《条例》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条例》的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宣传线、经济发展办〕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积极认领和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事项;深入推进“容缺审批+承诺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其他相关业务站所〕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提升便利度,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专项提升行动。〔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单位)〕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营商环境问题收集渠道宣传,继续开展“剑邑商谈”“入企听诉”等政企沟通活动;探索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服务对象库,分期分批走访全镇相关企业;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更新编印《丰城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逐步将惠企政策纳入统一的政策兑现平台。加强税、财、政、银、企的办事对接力度,确保各环节在第一时间办理好资金的申报、审批、兑现等事项。〔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责任单位:财税办、便民服务中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财税办、政法办、派出所、司法所〕

  8.强化法律服务。送法规上门进行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政法办、派出所〕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9.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挂点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挂点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11.提升企业家安全感、幸福感。加大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政法办、司法所、派出所、组织线、宣传线〕

  12.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统战线〕

  13.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明察暗访常态化,督查通报常态化,执纪问责精准化;严格遵守优化营商环境“五条铁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严禁非法摊派行为,对阻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处并曝光;不定期通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营商办,各村(居)委会〕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丰城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镇营商办、镇纪委和镇宣传线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篇四】乡镇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篇五】乡镇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及省、市政数系统工作会议部署,锁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确定的“1210”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动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的总体部署,以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为目标,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实现突破,形成示范,进而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以“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为抓手,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开办企业”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全面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落实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依托智能审批应用系统,逐步提高开办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业务类型覆盖范围。

  2.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零成本”。延伸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实行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企业社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个环节办理。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印章及税控设备。

  3.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长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行业、各领域以及各部门间的应用,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4.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将非上市股份公司纳入简易注销范围。

  (二)以“电网能力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电力获得能力(“获得电力”指标组负责,南关区供电中心牵头)

  5.持续压减办电时间。持续推进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实施,设定专人负责低压小微企业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答疑和解释沟通工作。

  6.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开展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专项整治。

  7.提高供电稳定性。大力开展带电作业,带电消缺,减少计划停电次数,周期性开展测温和局放测试,增强高压用户联动机制,完善线路自动化建设,缩小停电影响范围,减少故障处理时间。

  (三)坚持公平公正,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招标投标”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8.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监管,杜绝场外交易行为和围标、串标等问题。

  (四)深化“拿地即开工”改革,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9.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四个阶段”改革,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压缩审批时限。

  10.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全区所有新建、续建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全部进行全流程在线审批。

  11.大幅提升区域评估覆盖面。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宣传力度,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2.进一步降低办理成本。采用政策性减免、以保函替代保证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水土保持补偿、人防易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道路挖掘修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资金占用期间的贷款利息等费用。

  13.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开展协同服务,促进项目生成,实行方案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对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警部门意见征求等实行并联审批。

  (五)坚持阳光透明,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指标组负责,区财政局牵头)

  14.推行“政采云”电子商城。组织全区采购单位参加培训,推进“政采云”电子商城的使用,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与便利度。

  1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鼓励采购单位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坚持依法合规,实施规范审慎的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6.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成立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南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施工图》,每季度发布工作指导。根据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跨部门抽查计划,并依法公示检查结果。

  17.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12345+”制度体系,更新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清单,把保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精准作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聚焦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对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发放流程进行制度化管理。推动街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方式。

  18.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依托全流程监管机制,做好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工作。

  19.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业态领域、新经济模式探索建立容错管理机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

  20.对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落实法律、法规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

  (七)坚持利企便民,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指标组负责,区税务局牵头)

  21.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强化体验区应用,窗口操作向引导非接触式服务转变。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

  22.大幅压减企业办税时间。设定业务办理标准时间和标兵时间,开展办税业务竞技活动,提高操作速度和工作效率,缩短窗口业务办理时间。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缩短企业退税到账时间。

  23.实行税费服务政策精准推送。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简化政策适用程序,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全面推广应用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税企互动服务模式。

  (八)以“绿色审批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24.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快递+政务服务”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方式,实现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引导更多事项网上办理,高频事项网办发生率达70%以上。

  25.推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加快建设南关区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各类业务24小时自助办理。

  26.开展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按要求开展证照类服务事项申请受理、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研究提出降低涉企公证事项和事务的收费办法和标准。

  27.深入推进主题服务,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探索我区“一件事一次办”特色套餐主题服务。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要求及所需要材料,优化事项办理,推进事项联办。

  28.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医保、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人才和就业等业务进行集成办理,线下采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增设专业网点的方式缩短服务半径,线上采取专业服务平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方式,实现“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

  29.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应用“好差评”平台,制定《南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制度运行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差评整改率达到100%。

  30.积极落实“跨省通办”。依据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开展“跨省通办”业务,及时收集并提报“跨省通办”需求事项。

  (九)倡导守信践诺,加大合同执行力度(“执行合同”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1.解决商业纠纷不超100天(复杂疑难案件除外)。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方式分流对接。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诉前化解纠纷,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32.解决商业纠纷成本与索赔金额比不超12%。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吉林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应用和推广,为群众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书样式查询、诉讼费线上支付、在线提出执行申请、在线联系法官等服务。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监管和评查机制,研究降低律师费用和解决纠纷成本。

  33.加强法院“智慧执行”建设。推进“智慧执行”平台应用,对财产查控、保全、评估、案件委托、信访、宣传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作用;按照《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诉讼保全工作流程规定》建立财产保全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推广应用议价、询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财产变现溢价率。

  (十)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4.推进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制。加强企业涉诉信息共享,建立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度,逐步解决法院送达难的问题。

  35.强化审判结果运用。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及时听取金融部门及各类公司诉讼需求,有针对性的规范引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普法任务目标;开展司法建议工作。

  36.建立联防联控金融风险机制。完善南关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在信息通报、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政策解读与培训、优化市场环境、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处置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促进金融保障、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形成合力;引导和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加强非法集资案件的调度,推进陈案处置工作,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

  (十一)以“金融助企行动”为抓手,提升融资信贷水平(“获得信贷”指标组负责,区发改局牵头)

  37.建设扶持金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好《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长春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38.提高融资服务整体效能。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联系,争取在普惠金融基础上,为辖区企业争取更低的融资成本;开展融资需求调度,做好点对点的融资对接工作。

  39.推动政务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征信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务信息的应用模式创新,提高政务信息在金融场景的应用水平。推动“信易贷”平台高质量发展,发挥信用贷款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方式(“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人社局牵头)

  40.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创业贷款。健全完善“闭环式一体化”、“四方联动”就业服务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开发就业岗位10000个,实现新就业8000人,加强对初创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

  41.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结合全省实施百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联动,开展“点对点”式企业培育指导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培育1户以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打造两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42.全面推广劳动监察四项制度。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和日常巡查,深入企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广泛宣传劳动监察四项制度。

  (十三)实施有效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4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

  44.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宣传力度,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扩大融资规模。

  (十四)以城市智能体大数据共享行动、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旗•E春城”行动、人才公寓建设行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信访积案化解行动为抓手,促进包容普惠创新发展

  ——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指标组负责,区科技局牵头)

  45.打造引领创新生力军。开展辅导培训,做好政策宣讲,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高创新能力。深入走访调研,做好跟踪服务,解决企业申报中遇到的困难。

  4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认真落实与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完成好2021年科技创新合作任务。

  47.依托“云网数智安”平台优化数字产业环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计算机网络安全等多种技术,依托长春市“云网数智安”平台将数据充分共享,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促进全区数字化产业发展。

  ——文化开放与包容(“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文旅局牵头)

  48.打造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开展“永远跟党走”建党100年百场群众系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10000人次。举办冰雪节、消夏艺术节、市民读书节等,促进文化消费。

  ——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教育局牵头)

  49.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充分发挥我区卓越教师资源,以“双名工作室”为平台,深化“名师云课”建设,逐步推进“三个课堂”。深入开展智慧教育试点示范行动,完善南关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优秀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50.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学校为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医疗福祉(“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卫健局牵头)

  51.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区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群众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等健康服务。

  ——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民政局牵头)

  52.打造宜居养老的生活环境。优化敬老孝老服务,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加快适老化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在现有社区文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提高文养结合社区数量与质量。

  ——碧水蓝天森林净土(“碧水蓝天森林净土”指标组负责,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53.打造碧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全面完成《长春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长春市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长春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南关区2021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

  ——综合立体交通(“综合立体交通”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54.打造“畅通长春”。实现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前对接项目单位告知审批要件。

  ——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组负责,区执法局牵头)

  55.建设“美丽乡村”。取缔建筑垃圾消纳池,加快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保洁水平,增置生活垃圾转运设备,提高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城市治乱(“城市治乱”指标组负责,区公安分局牵头)

  56.打造“平安南关”。围绕南关区发展、环境形象重塑再造、民生福祉改善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继续开展市容环境、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信息网络、道路交通和金融放贷等十大领域乱象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指挥、统筹协调、组织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指标组要主动认领任务,抓紧研究任务,明确任务进度表和工作推进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政企沟通。不断完善政府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继续深化“大培训、大对接、大招商”活动,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政企交流平台作用,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处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咨询,向企业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保持与企业联系渠道畅通。

  (三)抓好政策落实。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政策梳理,明确实施主体、对象和范围等因素,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对确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公布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四)量化督导考核。建立营商环境建设督导和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营商环境企业反馈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日常调度、检查指导、跟踪督办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单位实施精准考核和量化评价。

  (五)做好法治保障。认真执行长春市《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行政、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法规及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

  (六)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宣传推介机制。统筹用好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南关区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篇六】乡镇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法〔2020〕30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各项工作,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力度,提高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完善监管执法公开制度,提高我县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完善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政务诚信度和商务诚信度,按时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认领及检查实施清单的录入工作,力争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实现增比进位。

  二、二级指标牵头分工

  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牵头单位为县司法局,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牵头单位为县发改局,“互联网+监管”指标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调度各项指标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评估时各项指标迎检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分解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指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任务,因无执法权或无执法人员不能单独发起“双随机、一公开”任务的单位,必须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为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指导梳理公示权责清单,研究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领域相关规定,指导修改相关领域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规范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增加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数量,满足执法所需。进一步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办案信息公示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汇总及资料收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相关门户完整监管工作平台建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准,将数据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在网上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完善信用中国(贵州)、双公示平台建设,强化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结果,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加强相关部门提供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基础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政务诚信

  一是建立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和公务员诚信档案统一归集至省公共信用平台。二是开展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明确清欠时限,确保清欠额度同比增长,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多元化公开政务信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重大决策、加大公众参与决策力度,完善舆情评估处置措施,积极有效应对舆情并妥善处置。四是开展政务失信治理,兑现政府承诺,有效降低政务失信案件的发生,建立完善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45等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按时高质量办理咨询事项,投诉举报案件。五是加强乡镇(街道)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紫云支行县发改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医保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商务诚信

  一是构建完善公共信用平台功能。将公共信用平台建成全省统一的信用应用综合枢纽和市民“信用之窗”,实施企业和个人信用综合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信用承诺、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二是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实现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红黑名单”;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守法诚信典型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信用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人民银行紫云支行等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积极推进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及各职能部门自身监管系统平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间的数据互通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实现全县监管全量数据归集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紫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制定本部门相关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一线指挥,要明确具体负责人,负责收集相关资料,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工作不断档。

  (二)认真谋划工作。各二级指标牵头部门要及时拟定子方案,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拟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县司法部门负责拟定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县发改部门负责拟定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工作方案。所有方案于2021年7月15日报专班办公室备案,子方案要体现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分解等相关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二级指标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对各项指标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调度,每月20日前县司法部门汇总监管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县发改局汇总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的工作开展情况到县市场监管部门。

  (四)严肃追责问责。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抓好市场监管指标的总调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提醒、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报县作风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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