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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一路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排查清理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排查清理方案

  根据全市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为了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不断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现就在水务系统开展违规违纪发展党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是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本质要求,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堡垒作用的根本保证。在全市水务系统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全面排查,掌握实情。坚持对20-年5月以来入党的党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防止“护短”“捂盖子”等现象。

  (二)依规依纪,稳慎处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坚持实事求是,认定问题类别,区分问题性质和责任轻重,对问题党员本人和有关党组织、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三)严格程序,加强引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围绕调查核实、问题认定、处理整改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深化拓展,教育提高。坚持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在解决发展党员突出问题中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完善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长效机制。

  二、排查对象

  20-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实施以来入党的全部党员(包括新发展后转出党员)。

  三、排查内容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入党条件、发展程序和纪律要求为基本排查内容,深入排查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重点违规违纪问题:一是执行政策规定方面的问题,二是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的问题,三是档案材料方面的问题,四是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排查方式和步骤

  排查工作从20-年4月8日开始,8月20日前完成。具体分为5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10日)

  1.成立组织。局党组成立局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部署启动。召开动员会,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层层发动。各局属党支部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办法,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1日至5月30日)

  各党支部要集中时间对本单位20-年5月以来入党的党员进行专项排查。局党组要组织力量抽查所辖党支部20-年5月以来入党的党员档案和相关记录,重点查主观材料、看入党态度是否端正,查缺项材料、看程序履行是否到位,认真排查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局党组对各支部自查掌握的问题进行初步汇总、梳理分类,建立初步排查问题台账。

  (三)调查核实阶段(5月31日至6月20日)

  局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党支部自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后,进行深入分析甄别,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需调查核实问题清单,开展调查核实。逐人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报市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处理整改阶段(6月21日至7月25日)

  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认定处理办法,集体讨论研究逐一提出问题认定和处理意见,报市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提高阶段(7月26日至8月20日)

  1.全面总结。认真总结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总结报告。

  2.建立制度。针对排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和排查工作过程中的有效做法,研究完善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流程图、认定处理办法、问责办法,指导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3.规范党员档案。以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为契机,对现有的党员档案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审核,力争达到每份档案“材料齐全完整,手续完备无缺,外观整齐美观”。

  五、组织领导

  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专题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水务系统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把握政策界限。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结合实际讲究方式方法,把握好“六个关系”:违规问题与违纪问题的关系,个案与类案的关系,入党时表现与入党后表现的关系,党员与党组织负责人的关系,处理整改与总结提高的关系,从严处置与稳妥有序的关系。

  (三)强化责任追究。排查工作由局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谋划准备、组织实施等各环节工作负主要责任。建立摸排核查责任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摸排、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做到重要环节可倒查可追溯。要围绕落实工作责任,注意做好重要材料保存归档工作。

  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排查清理方案

  为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非法占用集体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三严三实”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遵循,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围绕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补贴、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违规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XX振兴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内容

  (一)整治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粮食直补、林业补助、农机补贴、农村低保等政府专项补助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整治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等问题。

  (四)整治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各村、各有关站所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和站所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处理专项整治方案,镇组织办要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财政所要牵头制定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涉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各村依据本方案和镇纪委、组织办、财政所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7月20日)

  1、由镇纪委牵头集中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线索交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动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和网上邮箱等平台广泛征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村及单位征集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将上报镇纪委,经镇纪委排查、筛选后,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交办,问题线索涉及乡镇站室所、村(居)干部,交办各乡(镇)进行核查处理,问题线索涉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县直单位机关干部,直接由县纪委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安排办案力量,有关单位要通力配合,于每周五向镇纪委上报办理结果。

  (2)全面排查。针对本方案确定的集中整改内容,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站所和村(居)及其党员、干部,镇纪委将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开展全面排查。

  (3)专项巡查。以发现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巡查主题,积极开展专项巡查。在集中整改阶段,发现被巡查村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镇纪委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村、单位党组织或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

  (4)建立台帐。在线索交办、全面排查和专项巡查的基础上,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有可查性的举报线索核查率100%。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其它不安定因素的村官贪腐、小官大贪等问题,要重点纳入台帐,逐个提出调查方案,实行销号管理。

  (5)重点查纠。坚持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和“一案双查”,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对严重违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村、单位,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严格追究村、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镇组织办牵头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级组织建设、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镇财政所牵头,组织惠农资金项目单位开展惠农资金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盘查,深入查找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边查边整改,涉及到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移送县纪委、检察院处理。

  4、镇纪委重点选择一项惠农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从“线”上进行排查,并延伸到重点村,从“点”上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专项“突破”。对审计出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该移交的移交,该整改的整改。

  (三)重点督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镇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村、有关单位动员部署、集中整改等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本专项整改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典型案件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抓好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整改各项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黄XX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xx任第一副组长,镇纪委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xx、副镇长xx任副组长,镇新村办、组织办、纪检办、财政所、民政所、农业综合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新村办,负责日常整改工作,新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也要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村、本单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二)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由镇新村办、组织办、镇纪委、财政、农粮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阶段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和单位,并立行立改,每个阶段压茬到位。一是加大对案件的巡查力度。镇纪委要成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巡查组,突出巡点,紧盯重点案件、重点人、重点村和重点问题,确保工作管到位、抓到点。

  (三)强化责任追究。整改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对在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应当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查处而不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应当移送而不及时移送或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乡镇、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专项整改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手段,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部门要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真抓实干,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财政部门要整治惠农补助补贴、征地拆迁资金的在拨付、使用和管理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紧扣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征地拆迁领域、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等4个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抓好集中整改环节,真查真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本次整改发现的典型案件为例,深挖问题根源,寻找制度上的“漏洞”,不断完善补贴补助、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制度,尤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相关制度,强化“两委”议事规则、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排查清理方案

  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xx纪发〔20-〕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经镇委同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镇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从严执纪、抓早抓小,集中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治理制度机制,为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5月份开始至年底,集中时间和力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大排查工作。

  三、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懶政、怠政;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线索。

  (二)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线索。

  (三)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等线索。

  (四)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城乡基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疾病防控、合作医疗、惠农补贴等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公益捐赠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线索。

  (五)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线索。

  四、责任主体

  镇纪委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责任主体。镇纪委要把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部署协调、督促指导和重大案件排查职责,确保年内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各村(居)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充分调动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成立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x副组长:xxxx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镇纪委负责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调查阶段(6月至11月)。采用“边排查、边调查”方式,对排查出来的线索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6月至11月期间,每月20日由镇纪委对排查出来的线索问题、调查进度及处理情况等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对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对线索清晰、问题突出,可查性强,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通过案件查办,严肃处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个案剖析,分析案发的特点规律,梳理出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薄弱环节以及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防范和减少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纪委作为集中排查活动主责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加强与党委组织、农办和民政、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宣传报道,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推动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委和基层站所及其党员、干部。通过组织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织牢织密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网络,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动态化监督。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切实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镇纪委要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集中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举报线索核查率100%。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二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镇纪委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村(社区)党组织、农办和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协同办案,切实增强攻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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