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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一路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村“一约四会”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一约四会”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一篇

  各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区文明办《关于建立健全我区行政村“一约四会”制度的通知》(钦文明委【20-】14号)(钦南文明发【20-】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构建文明和谐康熙岭镇,深化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健全我镇各行政村“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制度,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修浪费、盲目撃比的奢靡之风,减轻群众负担,打击非法宗教迷信、黄赌毒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积极培育农村良好的民风家风多风,促进全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地,20-年底,全镇行政村“一约四会”覆盖率达到100%。

  二、工作时间:20-年7月1日-20-年11月30日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完善村规民约

  指导单位:镇乡村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

  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应村民自治要求,共同计论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是依法治村的基础性工作。村规民约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是村民共同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手段,具有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各行政村村规民约要在村委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通过宣传栏等阵地张榜公市

  1、制定原则。一要突出广泛性,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由村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二要实现合法性。《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要合法,程序上要规范民主,内容上不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三要体现针对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风文明有关要求写入村规民约、已制定村规民约,但未体现此内容的村屯,需重新修订完善。四要注重操作性。《村规民约》要简洁易行,做到规定的事项便于理解、利于执行;违规处罚轻重适度,既不激化矛盾,又能通过处罚真正达到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

  2、制定步骤。

  第一步:提出制定或修订内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本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问题,充分计论酝酸,提出需要规定的内容。

  第二步:集中意见,拟定草案,村民委员会成立村规民约起草小组,根据讨论情况,拟定出本村的村规民约草草稿,  

  第三步:公布草案,征求意见。将草案张榜公布、或发给村民征求意见。

  第四步:汇总意见,再次修改。根据村民意见,进一步完善丰富内容,形成修订草案第二稿。

  第五步: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步:报镇党委、政府和区文明办备案。

  (二)建立健全“四会”组织

  指导单位:镇综治办、镇民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

  各行政村要结合深化村民自治、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加强平安建设等工作,组织引导群众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要在村变挂牌、制度上墙、配备专人负责和专门办公室。

  1、红白理事会组织:主要是有效遏制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的社会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其他不办或小办,树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各行政村要全部成立红白理事会。成员可由村上威望高,热心公益的村民或村干部或道德模范人员担任,需经村民民主推进产生,由村“两委”会审定,确定红白理事会会员,红白理事会人员组成。

  2、道德评议会组织:是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成立的村民自治组织,是深化以德治村,强化村民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和村风民风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道德评议会人员组成。

  3、村民议事会组织: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

  4、禁毒禁赌会组织:主要是进一步做好禁毒禁工作,提高全民禁毒禁赌意识,确保村镇健康平安,营造人人禁毒禁赌、人人拒毒拒赌的社会须围。禁毒禁賭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方法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行政村建立“一约四会”是实施多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乡风建设的具体举措。目前此项工作已列入20-年度自治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将采取抽查方式进行考评。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实现20-年底全区行政村“一约四会”100%覆盖目标。区文明办将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重要依据。

  (二)明确部门职责

  区文明办负责统筹推进,同时,镇乡村办负责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建立道德评议会并监督开展活动;综治办、司法部门负责指导建立禁毒禁会并监督开展活动;民政办负责指导建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并监督开展活动;文广站负责通过多形式宣传,造浓良好與论氛围;各村委负责具体抓好落实并于20-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含图片)报送至镇文广站统一收集上报区文明办。

  (三)提供资金保障

  “四会”人员原则上以公益招募为主,各行政村要为“四会”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一定的办公条件,同时,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从集体经济发展经费中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四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镇党委、政府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村“四会”组织可以给予精神和一定物质奖励。

  (四)严格绩效考核

  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四会”人员和工作成效的监督,制定相关考核奖惩机制,把“一约四会”的建立列入绩效考核中,考核结果与补贴标准挂钩。对考核不称职的“四会”人员予以解聘。

  村“一约四会”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二篇

  各乡镇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江华落实落地,尽快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更好的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明办﹝20-﹞5号)及《永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居)规民约的通知》(永明发[20-]20号)文件要求,现就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制度通知如下:

  一、规范完善村规民约

  (一)重要意义

  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应村民自治要求,共同讨论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是依法治村的基础性工作。村规民约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是村民共同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手段,具有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广泛性。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由村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2、实现合法性。《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要合法,程序上要规范民主,内容上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3、体现针对性。既明确“什么不可为”,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切切实实解决本村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规范和约束的目的。

  4、注重操作性。《村规民约》要简洁易行,做到规定的事项便于理解、利于执行;违规处罚轻重适度,既不激化矛盾,又能通过处罚真正达到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

  (三)主要内容

  1、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方面的内容。如保护公共财产,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不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保护生态环境;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2、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内容。如维护社会安定,不搞家族派性;弘扬正气,见义勇为,坚决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不偷盗、不赌博、不吸毒、不打架斗殴、不侮辱诽谤他人、不调戏妇女,不包庇、窝藏各种罪犯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3、履行法律义务方面的内容。如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爱护公物、爱护集体资产,维护集体利益;遵守社会公德并履行其他法律应尽义务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4、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照顾孤寡老人,关心爱护帮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和伤残退役军人等困难群体;提倡发挥“四点半课堂”和“退役军人之家”等组织的积极作用;讲文明、讲卫生,提倡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创造良好环境;学文化、讲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开展“文明讲坛”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5、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的内容。如弘扬勤俭节约,提倡婚礼新办、丧礼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实行操办婚礼前、操办丧事后报告制度;约束散埋乱葬,倡导鼓励文明、绿色生态殡葬,成立红白理事会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6、兼顾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内容。如制定奖励惩戒处罚规则,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如批评教育、通报曝光、责令恢复原状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四)基本步骤

  1、拟定草案。制定或修订村(居)规民约,村(居)民委员会应在广泛宣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乡贤人士、社会组织等成立专门起草小组,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作用,拟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由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召集村(居)“两委”成员进行研究商议。

  2、征求意见。村(居)规民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征求本村(社区)群众、党员、村(居)民代表、乡贤人士、离退休干部及社会组织意见建议,并组织公示。公示中可采取广播、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村(居)民,广泛收集意见,村(居)民委员会要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村(居)规民约初稿,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应对初稿进行把关。

  3、审核把关。村(居)规民约初稿形成后,应及时报送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审核把关,乡镇党委、政府要研究分析村(居)规民约初稿有无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有无侵犯村(居)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乡镇党委、政府应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反馈调整修改的意见建议。

  4、审议通过。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把乡镇党委、政府的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报审稿后,提交村(社区)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提交村(居)民会议决议。村(居)民会议应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进行表决,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村(居)民会议的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入户或信函签字等方式进行表决,参加入户或信函签字等表决的数量应纳入参加村(居)民会议人员数量,表决结果应纳入村(居)民会议表决结果。村(居)规民约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5、公布执行。对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村(居)规民约,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进行公布并报乡镇政府备案。各村(社区)将备案后的村(居)规民约在村(居)公示栏及各小组(小区)张榜公布,并以各种有效形式告知本村(社区)群众遵照执行。

  二、建立健全“四会”组织

  (一)红白理事会组织

  为了有效遏制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的社会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其他不办或小办,树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特成立红白理事会。

  1、人员组成

  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党总支)、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上威望高,热心公益的村民或村干部担任,经过村民民主推选产生,由村两委会审定,确定红白理事会会员。理事会设会长1 人,副会长 2 人,成员11-17人。  

  2、工作职责

  (1)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2)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3)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 不搞优亲厚友。

  (4)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各乡镇主管领导。

  3、操办原则

  (1)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①举行婚礼,事主必须到村红白理事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婚礼。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桌数,具体由理事会审办。②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③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准借机敛财。

  (2)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①操办丧事坚持从俭原则,规模以寄托哀思、安葬好亡者为准,宜俭不宜奢。②人去世后,事主须在当日内向理事会报告情况并予审办,丧事规模、范围适当为限。③理事会及时安抚遗属,与事主共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④理事会负责书写悼词,实事求是予以评价。⑤理事会协同事主,筹备安排遗体告别会,并做好主持事宜。⑥简化改良殡葬习俗,禁止大操大办,严禁耍歌舞、唱大戏,严禁乱埋乱葬,提倡生态葬。

  (二)道德评议会组织

  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成立的村民自治组织,是深化以德治村,强化村民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和村风民风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1、人员组成

  道德评议会是全村范围内各年龄段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懂法律,身体健康、群众威望高,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采取志愿参与的方式,经过民意测评、公示后,由村两委会审定,确定道德评议会会员。道德评议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一般5000人以下的行政村会员为5—9人组成,5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会员为7—11人组成。

  2、工作职责

  (1)坚持“弘扬正气、明辨是非、明礼诚信、构建和谐”的工作方针和“公平、公正、公道”的工作原则,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是非观,营造良好的村风民风。

  (2)客观公正、积极主动解决家庭、邻里、干群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3)组织群众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环境卫生文明户”等评议活动,对本村内的不良言行,运用群众的强大舆论和正义呼声进行疏导和遏制。                                                                                                                                             

  (4)协助村两委会完成各类重大工作任务,为党在农村各项方针的贯彻落实鼓与呼。

  (5)参与村上的重大矛盾纠纷听证和调解活动,参与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劝解、疏导工作。

  3、工作步骤

  (1)调研走访,做好民情日记,及时发现不良现象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2)召开评议会,组织人员进行评议,协商解决存在问题。

  (3)向有关群众反馈结果,协商若无结果,及时联系村两委会及乡镇负责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再协商解决。

  (4)对本次评议活动进行小结,做好记录归档工作。

  (5)道德评议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小结当月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各乡镇主管领导。

  (三)村民议事会组织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1、人员组成

  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战士、老劳模、老教师、老干部)、村辖区内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可通过民主推选方式进入议事会。所有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代表性。村民议事会一般由11人一21人左右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单数),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议事会成员总数的50%。议事会任期为三年,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议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村民议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2、职责和任务

  (1)村民议事会职责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民负责。

  (2)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3)定期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议。

  (4)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提取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支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5)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6)协助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7)监督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8)监督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9)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0)议事会成员可应邀参加村党支部、村委会召集的有关会议,必须按时参加议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

  3、遵循原则

  (1)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政策规定。

  (2)有利于推进和保证上级任务的完成,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3)体现村民自治,符合本村实际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4)村民议事会成员每年接受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5)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的要求。村民议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或不履职、乱履职的,村党组织可提议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前,可补充其缺额,但不能超过规定人数,更换和补充村民议事会成员参照有关规定进行。

  4、议事办法

  (1)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负责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由村党组织书记把关。

  (2)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议事会员赞成,才能生效。对争议较大的议题,应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议事会召集的所有会议允许村民列席旁听,但旁听人员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3)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制度,分发发言材料,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总结议事会成员的发言。

  (4)会议讨论内容应当有一个或几个明确的议题,议题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

  (5)发言人要遵守会场纪律,对会议议题应表明赞成或反对,说明理由,讨论问题不能跑题。

  (6)主持人应尽可能让不同意见的发言人轮流发言,以便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7)主持人提议举手表决时,主持人个人应最后表决。

  (四)禁毒禁赌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禁毒禁赌工作,提高全民禁毒禁赌意识,确保村、乡镇健康平安,特成立禁毒禁赌会,营造人人禁毒禁赌、人人拒毒拒赌的社会氛围。

  1、人员组成

  禁毒禁赌会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为禁毒禁赌工作第一责任人,村治安主任为副主任,成员由村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等懂法律、有威望的村民组成,成员一般由5-9人组成。

  2、工作职责

  (1)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让村民学法、懂法,提高群众对毒品及赌博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提升全民禁毒禁赌意识。

  (2)全面掌握摸清吸毒人员、赌博人员底数,对吸毒、赌博人员进行帮教,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及时掌握被帮教人员动态。

  (3)组织发动群众同毒品、赌博犯罪行为斗争,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参与赌博、吸毒的人和事。

  (4)组织、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吸毒人员定期尿检工作,督促吸毒人员按时参加尿检。

  (5)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村民远离毒品赌博,基本有效的遏制毒品蔓延势头和赌博行为。

  3、工作方法

  (1)不定期走访,及时发现赌博窝点及具有吸毒倾向人员或已开始吸毒的“瘾君子”,记录在案。

  (2)进行思想教育,极力说服,对知错悔改的强化监督,促其彻底改正;对于屡教不改的,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禁毒禁赌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小结当月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乡镇主管领导。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乡镇民政办要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安排专人专抓,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二是明确职责。根据职责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指导工作。三是《村规民约》通过后,要设立专门的村规民约公示栏进行永久性公示;“四会”组织要上墙公示。四是加强舆论宣传。“一约四会”事关农村社会基层治理和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各乡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作为,使“一约四会”深入民心,使移风易俗戒奢从简。五是要求整个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

  村“一约四会”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三篇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尽快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更好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现就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制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具有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对推动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一)把握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党组织全程主持制定或修订,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

  2.坚持合法合规。制定程序和内容要合法,程序上要规范民主,内容上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3.坚持发扬民主。要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居)民意愿。

  4.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

  5.坚持因地制宜。要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二)规范和完善的主要内容

  1.规范日常行为。爱党爱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共同建设和谐美好村、社区等。

  2.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生产秩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搞好绿化美化;维护社会治安,遵纪守法,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歪风邪气作斗争等。

  3.保障群众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等。

  4.调解群众纠纷。坚持自愿平等,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互谅互让,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友好解决争端等。

  5.引导民风民俗。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坚持问题导向,尤其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还应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一般为《XX村村规民约》、《XX社区居民公约》;正文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审议主体为XX村村民会议、XX社区居民会议;日期为实施生效的具体时间。

  (三)严格遵循的制定程序

  1. 征集民意。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前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要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初稿,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应对初稿进行把关。

  2.拟定草案。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草案,同时听取驻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妇联执委等意见建议。

  3.提请审核。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初稿,报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审核把关。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重点研究分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初稿有无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有无侵犯村(居)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4.审议表决。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居)民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表决应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并应有一定比例妇女参会。未根据审核意见改正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应提交村(居)民会议审议表决。

  5.备案公布。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于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经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让群众广泛知晓。

  二、建立健全“四会”组织

  结合深化村民自治,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等工作,组织引导基层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

  (一)红白理事会

  工作职责:1.红白理事会在党组织、村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积极向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3.主动热情的为婚丧事服务,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4.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本村红白喜事进行全程监督。

  5.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组织协调能力强、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热心公益、威望高、有影响力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老党员、乡贤干部担任。理事会成员由3-5人组成,设会长1名。

  (二)道德评议会

  工作职责:1.负责在全村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规民约》。

  2.坚持“弘扬正气、明辦是非、明礼诚信、构建和谐”的工作方针和“公平、公正、公道的工作原则,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是非观,营造良好的村风民风。

  3.客观公正、积极主动解决家庭、邻里、干群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4.组织群众开展“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公婆”“文明家庭”“环境卫生文明户”等评议活动,对本村内的不良言行,运用群众的强大舆论和正义呼声进行疏导和遇制。

  5.村民道德评议会成员应及时了解村民思想动态,评议村民道德行为,并向村党支部提出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建议。

  6.参与村上的重大矛盾纠纷听证和调解活动。

  人员组成:村民道德评议会由群众公推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担任会长,也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会长,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群众推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审查确定评议会成员。村民调解组织负责人可任评议会成员。村民道德评议会由6-10人组成。

  (三)村民议事会

  工作职责:1.定期召开议事会议,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范围内讨论决定本村日常自治事务,行使监督职能。

  2.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提取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支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3.广泛听取收集村民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党组织、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4.参与讨论、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和议决事项的执行情况。

  5.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委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人员组成: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村民小组按规定名额推选。应当以监督委员会、支村两委、党员、组长、有威望、有议事能力的村民代表为主。议事会成员10-15人左右为宜(具体人数不得超过村民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议事会主任由村民议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四)禁毒禁赌会

  工作职责:1.不定期召开会议,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毒知识,提升全民禁毒禁赌意识,营造人人禁毒禁赌、人人拒毒拒赌的社会氛围,树立文明村风。

  2.了解掌握本村吸毒人员、赌博人员底数,对吸毒、赌博人员进行帮教,并将情况报告当地派出所。

  3.组织发动禁毒禁赌宣传活动,鼓励群众同涉毒、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参与赌博、吸毒的人和事。

  人员组成:禁毒禁赌会成员由支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驻村辅警和懂法律、有威望的村民代表组成,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为本村禁毒禁赌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及时制定方案,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县文明办将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评重要依据。

  (二)明确职责,加强指导。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推进“一约四会”的建立,县民政局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负责指导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的建立及监督开展工作;县文明办负责指导道德评议会的建立及监督开展活动;县禁毒委员会负责指导禁毒禁赌会的建立及监督开展活动。

  (三)明确时限,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抓紧时间节点、全面铺开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务必于在3月20日前实现全覆盖,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章程、有制度、有资料台账。并在该日下午下班前填好“一约四会”工作进度表(见附件1)报送县民政局,根据报送情况,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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