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16maker.com--自查整改】

医院(Hospital)一词来自拉丁文,原意为“客人”,因为一开始设立时,是供人避难,还备有休息间,使来者舒适,有招待意图,后来,才逐渐成为满足人类医疗需求,提供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收容和治疗病人的服务场所。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老年友善医院就医指导制度(通用5篇),欢迎品鉴!

老年友善医院就医指导制度篇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老龄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时遇到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美德,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到2022年底,全区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实施范围

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为主要对象,具体包括: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参与。

 三、建设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2项)。

1.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4项)。

3.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4.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5.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6.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6项)。

7.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牵头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8.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智能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方式,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9.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化服务,并与上级医疗机构开通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11.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12.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坠床、肺栓塞、误吸和烫伤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评估。

(四)老年友善环境(4项)。

13.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动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763)。

14.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15.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16.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度、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四、建设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类型不同,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分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及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二类设置评价标准,具体参见《广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采取百分制,针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四方面16项建设内容进行分值评定。为鼓励开拓创新,评价标准增设加、扣分项目。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80分,可获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自行组织评审确定;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由各市择优推荐,经自治区复核后确定;区直医疗机构直接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申报。

五、评比程序

(一)医疗机构自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评分≥80分的各医疗机构,于2022年5月底前,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创建申请。

(二)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收到辖区医疗机构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将达标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各市卫生健康委可从获评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中择优评选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于2022年11月底前,将获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备案。

(四)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区直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评审材料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接负责审核,经评定确认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纳入医改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评价内容。要加强部门协调,根据当地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的需求,在医疗机构人员和设备配备等方面争取支持。要加强督促指导,对本年度未通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重点督促指导,确保我区2022年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建立机制,务求实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已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名单。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推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老年友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中医药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老年友善医院就医指导制度篇2

为了方便老年患者,提高老年患者的就医体验。为了优化服务流程。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在门诊大厅(预检分诊处)设立专岗,工作时间医务人员轮流值守。工作时间不离人,随时方便老年患者咨询,并为老年患者及家属提供预约、取号、指引等服务。

二、为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轮椅及担架车;对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实行全程导诊。

三、工作时间供应开水,方便患者饮用。

四、随时免费为老年患者及老年亲属提供测量血压、称体重、健康咨询等服务。

五、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性别,职业,职称等选择合适的尊称,禁止直呼姓名。

六、与老年患者交谈时,语言要文明、语气要亲切,自觉使用“服务用语”,严格做到不训斥、不埋怨、不吵架。

七、医务人员佩戴胸卡,门诊环境设置区域指示牌,方便老年患者熟悉医护人员与环境。

八、各项工作轻声轻步,尽量不打扰老年患者休息。

九、实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明确安全责任,突出老年患者人文关怀。

十、特殊紧急老年患者先救治,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病情及检查结果随时告知,每一次和老年患者接触都要体现安慰。

十二、在为老年患者实施诊疗、检查、手术等过程中,多使用安慰性、鼓励性语言,不谈论与其无关的事宜。

十三、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服务要主动热情,不闲聊,不拖延。禁态度冷硬,禁作风推诿,禁治疗粗心。

老年友善医院就医指导制度篇3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就医环境,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在县内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先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和环境,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维护和保障信息化时代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满意度。

到2021年,5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创建范围

2021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圣和老年病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到2022年,县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三、具体措施和创建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各医疗机构要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

2.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3.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1.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村(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2.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确保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

3.县内各二级综合性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有条件的二级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2年,县内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要积极开展老年专科门诊、用药咨询、营养评估、护理门诊等特色服务。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拓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县中医院要以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或老年病科为依托,综合性医院要以中医科为依托,加强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村(社区)、向家庭、向养老服务机构延伸。

5.大力发展老年照护服务。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健康扶贫、老年健康管理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失能评估、医养结合等个性服务。鼓励县内各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

6.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7.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老年友善环境

1.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便利性、适老性,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就医环境。

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5.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四、创建标准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由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印发后另行印发。

五、创建程序

(一)医疗机构自评。各医疗机构对照本方案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医疗机构,填写《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2021年3月底前向县卫生健康局申报。

(二)县级初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上报。

(三)市级复审。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复审。2021年7月10日前,对复审合格者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复审合格者作为“敬老文明号”等评先评优重要参考的基本条件。对达不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的单位,将适情况取消“敬老文明号”等相关荣誉称号。

(四)省级审核。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复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确定为“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质量。

(二)强化监督,动态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对已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对此项工作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资格。

老年友善医院就医指导制度篇4

(一)挂号方式

1、现场人工挂号:凭身份证在门诊大厅1-9号窗口均可办理诊疗卡挂号。其中8号窗口为“军人、残疾人、老人、孕妇优先窗口”,9号为医保刷卡窗口,10号为发票换领、退卡、退费窗口。急诊科设有急诊挂号窗口。

2、现场自助机挂号:凭身份证可在自助机上办理“诊疗卡”,凭“诊疗卡”可在自助机自行办理充值、挂号、缴费、化验结果查询打印,避免窗口排队等候。

3、现场预约挂号:门诊一楼导诊台、门诊各诊室由医务人员办理、门诊自助机上自行办理预约挂号和取号。

4、电话预约挂号:4206326(8:00-12:00 14:30-16:30)

5、网上预约挂号:

6、微信预约挂号和手机APP预约挂号。

(二)挂号时间

上午 7:30—12:00(法定节假日8:00-12:00)

下午夏秋季  5月1日—9月30日     14:15—17:15

冬春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13:45—16:45

急诊挂号窗口24小时挂号。

(三)诊查挂号费

教授、主任医师      22元

副教授、副主任医师 15元

主治医师            5元

急诊               17元

(其中挂号费0.5元,其余为诊查费。另收门诊病历本0.5元。)

(四)门诊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秋季)

14:00—17:00(冬春季)

周日上午:

8:00—12:00

急诊科、急诊儿科全年365天日夜上班。

(五)假日门诊

为方便广大病友就诊,我院星期六全天,星期日上午和法定节假日开放如下专家、专科门诊:

消化内科、心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风湿免疫科、儿科、普通内科、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皮肤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

(六)门诊退费流程

1、检查治疗退费→检查治疗科室主任(或门诊办主任)在检查单上审核签字→开单医师签字,在电脑销单→收费班长签字→凭发票联记帐联、签审的诊查单,到门诊一楼大厅10号窗口退费。

2、药品退费→药房窗口确认药品→药剂人员在发票联记帐联上签字→开单医师签字、在电脑销单→凭签字的记帐联和发票联在门诊一楼大厅10号窗口退费。

(七)诊疗卡内余额退出和退卡

诊疗卡内自动保留5元工本费余额,须自行保管好,如有遗失,不予补发,如要求退卡和退余额,请在门诊一楼大厅10号窗口办理。

(八)麻醉药品使用卡办理

在门诊一楼大厅导诊台办理。

(九)预约挂号须知

1、为了方便患者就医,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我院实行预约挂号、预约诊疗。预约方式有现场预约(门诊导诊台、门诊各诊室)、网上预约、出院复诊预约、

微信预约和手机App预约(扫描二维码)、电话预约(0737-4206326)、门诊自助设备预约。

2、门诊导诊台人工预约和电话预约受理时间在8:00-12:00,14:30-16:30

3、网上预约可预约当日和未来6天内(含6天)的挂号,现场和诊间预约可预约未来30天内的挂号,节假日不顺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预约。

4、预约须凭身份证、说明所约专科、专家资格、主要症状与体征等以及手机号码,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要求视情办理,预约成功将有短信提示。

5、预约成功后请按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就诊。如超过预定时间,须到分诊台班理过号,圩等待3人后重新进入排队系统就诊。

6、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约就诊,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约前来取号就诊,须在预约时间的前一天16:30以前电话告知取消预约或更改预约时间,否则视为违约,半年内违约3次,将取消预约资格。

7、享受免费挂号优待者不能进行免费领取预约挂号,必须交足挂号诊查费。

(十)自助设备使用须知

门诊大楼的每一楼层均配置了自助设备,可按提示自行操作自行刷卡挂号、缴费,化验结果查询、打印自助机分布在门诊大厅一楼、三楼。化验结果报告单只能打印1次,请注意保管好。

(十一)患者候诊须知

1、请将诊疗卡、门诊病历、挂号单一并交分诊护士登记,按挂号顺序排队就诊。

2、请您在候诊区内就座等候叫号,保持清洁、安静,请勿吸烟。

3、候诊时请不要自行进入诊室,待听到叫号通知后去指定诊室就诊,凭军官证军人优先,80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优先。

4、叫号后未就诊者视为过后,须到分诊台办理过后手续,向后推移3个排队号,再次叫号未到者继续向后推移3个排队号,以此类推。

5、在候诊时如出现特殊不适或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请告知护士或医生给予妥善处理。

6、如果陪同老人、小孩或重病人看病时,作为陪同人也应遵守候诊室的规定。在医生诊查时只进去一人陪同,其他人员应在诊室外等候。

7、有传染病接触病史和流行病史者,请主动向医务人员说明,以便及时安排到相应专科就诊。

8、在一个科室就诊完毕还需要在另一个科室就诊时,请重新挂号。

9、需会诊者,按约定时间,到约定科室会诊。门诊诊查三次以上不能确诊的疑难病人可向接诊医生提出,也可到门诊办公室申请多学科综合会诊。

10、为避免排队等候,请分楼层就近到自助机自助交费。

11、如需要使用轮椅、担架时,请到分诊台找护士办理借用手续。

(十二)单位、个人体检须知

1、需要体检者请到门诊九楼体检科预约登记室预约,也可电话预约:4222266、4206437。

2、请您准确填写好体检表中的个人资料。

3、检查前一天清淡饮食,避免高糖、高脂肪、高蛋白饮食和饮酒,晚上八时后不再进任何食物及饮料,但可适量喝水。

4、检查当日禁早餐。

5、需早餐前(空腹)进行的检查项目为:抽血,肝、胆、脾、胰B超,胃镜;如有晕针者,请告知抽血护士,以便做好预防措施。

6、需做膀胱、输尿管、前列腺或子宫及附件B超检查者,须有尿胀感后再进行,即早晨起床不排尿(憋尿),已排尿者在抽血及肝、胆、脾、胰B超后饮白开水1500ml左右至膀胱充盈后进行。

7、女士月经期间不做妇检及大小便检查,待月经干净后补检;未婚女士不做妇检。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士,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不做X线体检及宫颈涂片检查。

9、正在服药者无须停药,请将服药情况记录在体检表上。

10、留尿液标本时需取中段尿,粪便取新鲜(当日)标本。

11、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及您手中的检查报告单交本中心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一般在一周之内(或与本中心约定)领取;单位团

体体检结果则由本中心负责送至单位负责人。

(十三)康复理疗患者须知

1、对恶性肿瘤、高烧患者和有出血倾向的疾病,为一般理疗的禁忌。

2、有外伤史、手术史、疾病史应详细告之医师。

3、患者应尽量避免空腹、过饱、醉酒、过度劳累时治疗。

4、治疗时间由理疗医师依据病情确定,不能自行随意延长。

5、治疗时应避免穿镶有水钻及铁扣多的衣裤。治疗时,局部应取下所佩戴首饰;衣服应保持干燥(小儿应多备几条干净小毛巾);体内有金属异物者如心脏起搏器、支架、节育环、钢板、螺钉,应详细告知治疗医师。

6、小儿腹泻时应避免使用布尿片治疗。

7、治疗期间避免高声谈话和阅读书报,如体体检结果则由本中心负责送至单位体检负责人。

(十四)门诊医保患者办理住院须知

1、医保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必须携带医疗保险病历本、IC卡和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本上的相片必须与本人相符。

2、根据《益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益政发[1999]13号),医疗保险只能保障参保职工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住院期间费用医保科按照市医保处核定的病种费用标准审批,无特殊情况,不增加费用。

3、住院期间,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包括:

①起付线(门坎):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三甲医院为700元,二甲医院为500元,一甲为300元;年度内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不分医院级别,每次住院起付线为200元。

②分段按比例自付:

请您注意,一般疾病能在门诊治疗的,要尽量在门诊治疗。小病盲目住院个人要负担起付线(门坎)和部分自付。③按政策规定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自付,《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部分自付和《药品目录》外的全部自付。

4、拥有知情权。住院期间医院应向您及时提供“一日清(详)单”,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应事先征得您的同意。

5、大病医疗互助实行准入制。只有符合《大病医疗互助病种目录》(共51种疾病)的疾病才能进入大病互助。且必须及时书面申请,经审核发出大病治疗通知单后,方可继续治疗。费用管理与基本医疗相同,按病种费用标准一次性确定,一般不再追加。

6、严禁冒名住院。所谓冒名住院是指将本人IC卡交他人住院使用。一经查实,除追回流失的住院医疗保险基金外,停止持卡人医疗保险关系两年,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7、不准挂名住院。所谓挂名住院是指:住院期间,经医保处两次查房不在医院接受治疗者;住院期间在其所在单位考勤上班者;经举报或其他方式得知未住院治疗,稽查属实者。挂名住院一经查实,追回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并对定点医院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罚。

8、凡需转诊转院的病人,须经市中心医院院级会诊,科主任填写申请表,医保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再到医保处审批,并确定医疗费用限额。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不予审核报销。报销时间为每月11-13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9、出差、探亲期间因病住院或异地安置而住院的,按我市的病种费用标准到市医保处报销,且必须持住院病历复印件和“一日清(详)单”,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10、医保患者办理住院流程

挂号→门诊就诊→医生开具住院证、填写医保住院审批单→医保科登记审核(外科大楼一楼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夜间、节假日将医保IC卡交住院室,至次日或节假日后到医保科补办手续,取回IC卡)→相应科室住院→出院结帐。

(十五)农合患者办理住院须知

益阳市中心医院为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全市所有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病人均可来我院就诊。

咨询服务电话:4206257 4206151

农合患者办理住院流程

挂号→门诊就诊→医生开具住院证→持住院证、身份证、农合证→住院室交预交款办理入院手续→住院治疗→到住院室办理出院手续→持发票、出院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打印汇总清单并领取资料袋→回当地(各市、区、县卫生局)农合办报销。

老年友善医院就医指导制度篇5

为了方便老年患者,提高老年患者的就医体验,进一步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在门诊大厅设立专岗,工作时间医务人员轮流值守。工作时间不离人,随时方便老年患者咨询,并为老年患者及家属提供预约、取号、指引等服务。开放便捷行车通道,为乘坐私家车老年人在门诊大厅入口处上下车提供方便,必要时安保人员给予协助。

二、增设老年人专用设施。门诊大厅门外及地下停车场增设共享轮椅、连椅;对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实行全程导诊,协助老年人优先就诊。门诊导诊护士主动查看老年患者就诊科室,对60岁以上老年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就诊后指引检查科室的位置,必要时引领到相关检查科室。各检查科室完成检查后,主动引导(必要时引领)老年患者到下一站检查。

三、老人进入诊室后,首先告诉医生自己姓名、年龄,然后将以前的病历资料交给医生,医生通过查看资料对您以往的病情能有一个初步了解。

四、老人与医生交流时,尽可能由本人来叙述病情,如本人叙述不清楚的,可以由最熟悉病情的家属代述,并如实回答医生的问诊,不能隐瞒病情,以免影响医生对您病情的判断。

五、老人在与医生沟通时,要尽可能详细地叙述病情,告诉医生自己感觉最不舒服的是什么,具体部位、开始出现时间、持续时间,发病时的情况,包括发病时间、地点、环境、发病缓急、症状及其严重程度,以及与发病可能有关的感冒、感染、外伤、情绪、气候、地理、生活环境、起居饮食改变等。还要向医生叙述以往身体健康情况,是否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病、心脏病等;是否做过手术,做过什么手术;家庭内其他成员中有无患类似疾病;曾经对什么药物过敏;目前用药情况等。

六、增加志愿者服务岗,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督导,提高志愿者主动服务意识,对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优先提供所需服务。

老年友善医院就医指导制度相关文章:

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小学疫情期间师生缺勤/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学生缺勤情况登记表

意识形态领域审读制度

信访举报制度

小学疫情防控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原文

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疫情防控三级包保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范本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16maker.com/pouxiduizhao/42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