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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合集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有关要求,根据xx县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深化xx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通知》〔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促进我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抓手,深化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巩固前期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党建促创建,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学习宣传

  1.局机关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

  2.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彼此尊重,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适时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竞赛活动,巩固学习效果,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在确保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同时,要求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加强科室学习和个人自学,开展学习心得交流。自觉养成“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的良好习惯。

  4.在局机关布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活动的自觉性。

  (二)服务中心

  1.结合民政任务,紧紧围绕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民政工作,扎实推进xxxx年各项民生任务落实,切实保障民族地区和谐发展。

  2.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党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治能力。

  3.扎实开展维稳工作,组织干部深入下访接访,坚持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积极排查解决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注重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政干部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搭建平台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氛围营造

  1.结合“创建”活动,组织职工开展一次“民政一家亲”文化活动,鼓励职工在书法、绘画、摄影、诗歌等文化领域展现才华、陶冶情操。

  2.活动“创建”中,结合建党周年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党建月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我与x共成长主题活动,活跃单位气氛,丰富文化生活,增强团结友谊,促进单位和谐。

  3.结合扶贫攻坚帮扶联系工作,深入联系帮扶村、共建社区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及科技知识,提高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致富的能力。全心全意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

  4.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促进各族群众团结进步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各族群众共同发展的能力和信心。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根据各自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或安排,明确责任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统一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大工程,认真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实施。

  (三)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建立健全一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广度发展。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围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增强各族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2篇: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局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观念。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教体的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我局将根据《吉首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要求,及时讨论制定出实施方案。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对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干部更加明白民族团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的深刻道理,牢固树立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信念。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商务”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局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四、工作安排

  3月,局班子成员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部署全年工作。

  4月,局机关、结对村举办民族团结知识讲座。

  5月,开展“唱土家苗歌、学土家苗语”活动。

  6月,局机关举办民族团结知识讲座;总结上半年工作。

  7月,举办民族团结征文比赛。

  8月,举办民族团结主题演讲比赛。

  9月,局机关、结对村举办民族团结知识讲座。

  10月,开展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11月,开展“唱土家苗歌、学土家苗语”活动;局机关举办民族团结知识讲座。

  12月,结对村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家庭评选活动;总结全年工作。

第3篇: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第4篇: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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