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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1

  一、规范的原则

  为确保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顺利进行,逐步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为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奠定基础,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持稳定有序。既要有利于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又要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缩小地区差距。控制过高地区的津贴补贴发放水平,逐步将不同地区津贴补贴水平高低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三)消除部门差距。以行政手段为主,消除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逐步将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彻底脱钩。

  (四)体现合理公平。以公务员职级高低、责任和贡献大小,分档设置发放标准,兼顾离退休人员利益,合理确定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标准。

  二、规范的范围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规范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项目

  1、取消违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各单位利用“小金库资金、通过摊派向企业(或其他方面)集中收入、违规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等发放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备单位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的改革性补贴;一律取消各单位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中未按要求如实上报的津贴补贴。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上报的规范方案说明中要详细反映取消违规津贴补贴的情况。各级纪检机关、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部门负责对清理取消违规津贴补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归并津贴补贴项目。取消违规的津贴补贴后,将他津贴补贴项目(不包括改革性补贴)归并为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两项。在确保较低职级公务员实际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比例,生活性补贴所占比重应适当高于工作性津贴。工作性津贴应按职级适当拉开档次,生活性补贴中体现职级的因素应尽量少一些。各县区和市开发区在设计职级标准时,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之和的垂直压缩率(最高职级与最低职级的比率)各县区原则上控制在1.8:1以内,市开发区控制在2.0:1以内。归并津贴补贴项目后,各单位原有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离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归并设立为离休人员生活性补贴,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归并设立为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

  3、暂时保留并另行规范改革性补贴。清理津贴补贴时,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上报的已经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即根据规范职务消费和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需要而发放的补贴(住房补贴、取暖补贴、医疗改革补助等),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以外,暂时予以保留,不纳入归并范围。改革性补贴的规范另行布置。在省、市规范改革性补贴前,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不得提高现行标准或扩大实施范围。

  4、规范奖励性补贴。凡属各县区、各单位定期或普遍向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一律纳入归并津贴补贴范围;凡属各级政府根据工作绩效向少数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暂时予以保留,但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审核确认,其他一律予以取消。

  5、规范特殊岗位津贴。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市、县区对现有各项特殊岗位津贴进行规范,除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外,省、市、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以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

  (二)调节地区差距

  1、遵循调控线管理规定。省对市及其所属区、县分别设立津贴补贴调控线。2007年津贴补贴调控线,市及其所属区采用二个调控线为4.5万元;县采用一个调控线为3万元。今后,省里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调控线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2、将一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凡津贴补贴(剔除改革性补贴)超过6.5万元的地区,在实施工资制度改革时,其公务员月人均200元的增资部分,从按规定归并后的津贴补贴中纳入,并相应调减其津贴补贴水平。要按照高职级人员多纳入、低职级人员少纳入的原则,确保较低职级公务员实际收入不降低。具体纳入办法,由有关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方案报市审批。

  3、实施分档调控。省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高于调控线的地区,按照分档累进办法征收津贴补贴调节金。相关县区和开发区要严格执行,津贴补贴调节金具体征收档次和比例按照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印发的《江苏省津贴补贴调节金征收管理办法》(苏财行(2007)18号)执行。

  市、县区在规范本地津贴补贴时,一律不另设调控线,不得征收调节金。

  4、严格控制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的增长。今后需要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的,由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提出申请,县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区和市开发区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2005年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上报省津贴补贴水平高于调控线1.5倍的地区,规范期间一般不得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调控线1.5倍但高于调控线的地区,规范的当年不得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调控线的地区,规范时可根据财力的可能适当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但提高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本地区的平均增资水平。

  (三)消除部门差距

  同级政府不同部门要逐步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水平。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超过规定水平的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在规范的当年一步降到规定水平;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规定水平的部门,在2009年7月1日前逐步提高至规定水平。

  (四)严格管理制度

  各县区和市开发区要建立津贴补贴发放审批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进行审批,经批准的津贴补贴方可发放。各级纪检机关、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确保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l、实行专户管理。要设立津贴、补贴专户,以此专户来核算本地区及各单位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将各单位津贴补贴资金划入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集中统一发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在2009年7月1日前逐步做到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集中发放。

  2、实行银行卡发放。在此次规范范围中的全市所有单位的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统-会计科目核算。上述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财库[2006]48号)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给个人的津贴补贴。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2

  一、规范津贴补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央和省、xx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清理规范,消除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之间不合理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实现公务员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的统一。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原则是: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xx市有关政策规定,该取消的取消,该归并的归并,该保留的保留;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按照省、xx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规范工作,从制度上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

  (三)对市直不同部门、乡镇(街道办)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采取行政手段消除,实现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公务员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的统一。

  (四)加强津贴补贴管理和财政财务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

  二、实施范围

  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市、乡镇(街道办)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规范津贴补贴的项目

  (一)暂时保留改革性补贴项目。改革性补贴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发放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统一归并其他津贴补贴项目。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两类,不再细分具体细目;离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离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

  (三)规范津贴补贴后地方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原有自行设立的其他各种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今后也不准自行设立津贴补贴项目。国务院和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津贴补贴水平和标准

  (一)近期水平。综合考虑我市现有津贴补贴水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财力状况,近期全市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总水平掌握在xx市津贴补贴近期调控线水平,从xxxx年x月开始起步。

  (二)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结构和职级标准确定原则。在职人员生活补贴与工作津贴的比例确定为x:x。各职级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垂直压缩率(最高职级与最低职级津贴补贴标准之比)不高于x.x的原则确定。市的副厅级以上人员的津贴补贴与最低职级人员的比率参照xx市级水平确定。起步阶段在职人员各职级津贴补贴标准见附表一。

  (三)离退休人员补贴水平和职级标准。离退休人员补贴水平分别按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的一定比例且离休人员高于退休人员的原则确定;按照垂直压缩率不高于x.x的原则确定各职级人员补贴标准。起步阶段离退休人员各职级补贴标准见附表二。

  (四)提前离岗人员津贴补贴执行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批准的长期病休人员参照退休人员标准执行。

  五、实施时间

  新的津贴补贴时间从xxxx年x月x日起执行。今后,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增长,将按照省、xx市政策规定报xx市批准后,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水平。

  六、规范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一)资金来源。起步阶段,全市原来用于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按照规范后的标准不足部分由我市财政通过压缩其它开支予以解决。

  (二)发放办法。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由市财政统一以银行存折形式发放到个人,各单位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用于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七、严格收支管理

  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执收的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包括预算外收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市财政局要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统筹安排,并按照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履行职能的需要合理核定预算支出标准,确保各单位正常工作的需要。

  八、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在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对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有所下降的单位职工,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按照统一口径进行宣传引导,不得随意发挥,确保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三)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府预算内外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严格按规定及时组织征收并足额上缴各项政府非税收入,不得少收、缓交和截留挪用。对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或乱收乱罚的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3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建设,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区委一届十次全会“激发干部队伍‘赶考’姿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区委书记吴玉凤关于“工作紧起来、精神提起来、纪律严起来”的要求,区纪委监委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加强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论是对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员干部务必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紧紧围绕“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积极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机遇和挑战,以政治建设统领全局,更严更实地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在工作和办事中讲规矩、重程序、敢担当,从根本上解决执行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服务环境不优等问题,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1、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坚决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礼卡等。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经许可后方可外出,并落实AB岗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擅自离岗外出。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假休假制度,严格按程序和权限请销假。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请示汇报,妥善进行处置,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随意处置。

  4、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制度。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办〔2021〕1号文件“十个严格”的要求,层层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党员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泄漏个人隐私,同时加强对家人、亲属、朋友等人员的思想引导,形成全民自觉抗疫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纠治“四风”

  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礼卡电子红包土特产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娱乐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纪律制度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四责协同”,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检查、早处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又要严抓严管,确保各项纪律落到实处。

  2、强化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区各单位纪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各项纪律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问题一律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3、注重长效管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针对作风纪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建设,为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供作风纪律保障。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4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纪发〔20xx〕52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针对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同时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对20xx年1月以来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局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设置的津贴补贴项目,没有自行设置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自行设置无文件依据的岗位津补贴和其他补贴,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一是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二是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三是在规范后,没有发放已取消或归并的津贴补贴;四是没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种奖金;五是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六是没有发放有价证劵、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七是严格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5

  根据微纪发〔XX〕1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年级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6

   津贴补贴发放自查报告根据当监发1号文件精神,市科协于近期认真开展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市科协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于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文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全体干群对津贴补贴的范围、违规主体、违规情形、纪律责任及处分幅度等内容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为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市科协特成立了规范津贴补贴清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清查自纠整改工作。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XX年,市科协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设置,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

   1、无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现象;无巧立名目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实物情况;无变相在工会会费、福利费中发放津贴补贴现象。

   2、市科协无“小金库”、行政性收费、其它罚没收入等,不存在利用“小金库”、行政性收费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3、对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市科协都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通过财政平台,以银行工资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了职工个人部分的医保金、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4、无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等现象;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

   5、市科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规定设立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津贴补贴发放自查报告1.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问题;

   2.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3.我单位没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问题;

   4.我单位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休假补贴的问题;

   5.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7%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

   6.我单位没有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7.我单位没有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8.我单位没有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党费、团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9.我单位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问题;

   10.我单位没有以任何名目发放其他违反规定的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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