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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方案集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深挖根治,实现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始终绷紧扫黑除恶这根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担当作为,从源头上整治问题,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二)深入排查校园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健全线索排查报告工作机制,围绕各类侵害师生的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干扰各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各类校园贷、套路贷侵害师生问题;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其他侵害学校伤害师生的黑恶势力等,进一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出的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打击处置工作。重大问题线索同时报告县教育局安监科。

  (三)协力处置打击“校闹”。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努力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依法依规打击处置各类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制止“校闹”行为,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思维,加强源头治理,会同政法、公安机关加强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排查,及时有效治理管控,切实净化各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积极配合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宾馆、出租屋、网吧、游戏厅等易涉黑涉恶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加强各类重点人员滚动排查,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五)完善学校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推动落实《全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广泛运用物联网周界报警、视频传感系统、生物特征识别、异常行为分析等现代安防技术,加强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实现对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区域各类治安要素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智慧动态感知、智能预警研判。提升校园安保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巡逻防控,严格出入人员和车辆管控,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结合校园安全防范重点和安全事件发生的规律特点等因素,建立月度安全风险分级预警防控机制,努力实现对各类涉校涉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综合研判、科学防范、源头管控。

  (六)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把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网络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专题班会、校园网络、知识竞赛、微信微博等形式和途径,积极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诈骗、防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各种校园贷、套路贷危害,提升学生防范能力。运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充分展示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唱响扫黑除恶的“正气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深入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认真落实《阜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 以形成防治校园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特别是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坚持法治为基,依法处置学生欺凌事件, 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校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校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强化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研判、处置工作合力。注重改革创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做法,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检查力度,压实工作责任,整改问题隐患。县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各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和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涉黑涉恶恶性案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篇2】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局党委研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牢记职责使命,积极推进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赵晓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职能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凤彪为联络员,统筹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努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根治,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建立行业治理、监管长效机制,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领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等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局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局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请示。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形成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合力。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并重。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坚持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零容忍”,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认真清查处理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严肃查处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坚持标本兼治,重大治本的原则,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行业监管责任,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xx年1月至20xx年底,为期3年。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方案计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广泛开展正面宣传,营造氛围,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20xx年):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继续强化问题线索摸排并及时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幕后和“保护伞”;梳理发现农业农村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着力加强整改;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扫除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行业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20xx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单位、各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全面提升行业监管力的长效机制,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

  五、重点打击对象

  重点打击在农用物资、农产品销售批发实施非法垄断、强买强卖、制假售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渔业捕捞、生猪屠宰、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

  六、措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抓部署,要落实专门人员、专项经费等保障。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开通互联网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张贴、悬挂统一的标识、口号;组织足够力量到行业一线、重点领域,倾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广泛收集线索。各单位要通过平时掌握的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摸排,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行业监管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严肃保密纪律。严禁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违规过问案件、与办案人员及特定关系人员有不正当交往,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和摸排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3】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方案

  根据**县扫黑办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抓长效,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确保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到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以黑恶线索核查清仓为目标,构建全面摸排甄别机制。坚持“黑恶必打、坑农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线索:

  1.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重点摸排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垄断集体资源、侵吞瓜分集体资金等问题。

  3.在农村土地权益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发包、托管经营、入股及宅基地分配、盘活利用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4.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强迫交易、坑农害农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私屠滥宰、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

  6.在渔业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渔霸”、“船霸”、“港霸”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在涉农资金项目和工程建设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强迫承揽等问题。

  8.在涉农领域集资和运营活动上重点摸排各种高利贷、“套路贷”“现金贷”等以及滋生的暴力讨债、殴打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摸排出来的线索要进行核查甄别,查清事实,准确区分,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二)以确保生产生活安定有序为目标,构建严格执法整治机制。

  1.扎实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围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在全县组织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

  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严厉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等行为。

  2.扎实开展打击“炒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生猪屠宰、妨碍动物检验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3.扎实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充当黑恶“保护伞”“关系网”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摸排查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村霸”和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为目标,构建多渠道持续宣传机制。扫黑除恶必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1.深入宣传发动。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进,通过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广播报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让群众认清黑恶势力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危害,提升对专项斗争的认知水平,形成“人人喊打,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让黑恶势力淹没在这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2.畅通举报渠道。除了传统的来信来电方式,应积极将各级扫黑办举报联络方式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开箱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消除举报顾虑。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用实招打消群众心中“举报会不会被报复”的顾虑,比如设置举报箱时避开监控设备,以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不被泄露。出台证人保护相关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并落实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让举报人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四)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为目标,构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禁走过场、搞应付,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内外有别,对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三、工作要求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及“回头看”时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专项斗争任务,逐级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着力做好线索摸排、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扫黑除恶斗争,同时也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三是注重总结提炼。扫黑正当时,除恶须务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扫、防、建”一体化。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亮点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篇4】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方案

  20xx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是“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如下20x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定力

  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持续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决防止“过关”思想、自满和厌战情绪,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定力推动专项斗争。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局党组工作议题,同研究、同部署,压实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打击操控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维护良好营商、投资环境,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紧盯重点行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全力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好在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全面清查文化旅游领域内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旅游行业出现的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密集场所开展禁止“黄赌毒”警示教育,切实维护旋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娱乐、演出、网吧等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深挖彻查

  坚持20xx年“大伞破网”力度不减,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领域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深挖文化旅游领域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领域监管体系。

  (三)紧盯线索核查,提高质量和效率

  全面梳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和督办线索、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下发、中央部委督转、自行摸排、受理群众举报、成员单位移交线索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对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声、小品、戏曲等节目,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意识,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同时,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18”全国文化市场、“12301”全国旅游市场举报电话,检举揭发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行为和文化领域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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