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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工作方案【五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xx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政法各机关协同作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20xx年3月至6月全镇社区 (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及《城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党政办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宣传、政法、网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沙坪村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黑恶势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xx 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成家庄镇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六个全部四个明显”。“六个全部”即: 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部摧毁、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部整治、长效机制全部健全;“四个明显”即: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三、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插手基层事务,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网上造谣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 依仗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妨碍乡村治理、侵蚀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占运输市场、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集贸市场从事垄断性经营、强制定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求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特别是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组织智障残疾人员,教唆、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城区人员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

  (十)非法高利放贷,采取跟踪缠闹、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十一)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十二)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三)在交通道路上,控制营运路线、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和“碰瓷”、拦路抢劫、敲诈勒索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十四)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恶不犯、小恶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十五)干扰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十六)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势力”;

  (十七)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破坏正常教学环境的黑恶势力;

  (xx)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九)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20xx年春节前后,动员部署,初见成效。各级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支村两委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这一阶段,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第二阶段: 20xx年春节后至年底,摸排取证,高压震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 2019年,重点攻坚,深挖彻查。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 20xx年,全面肃清,夺取全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机制

  (一)构建大宣传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柳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柳政法〔20xx〕7号)文件精神,要精心策划主题,积极跟进报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战果,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在全镇营造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新闻发言人作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理的重大涉黑案件,有针对性地讲清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消除社会误解。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建立线索摸排核查机制。各村要以自然村为单位逐户排查摸底,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镇派出所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要对xx 年以来的黑恶线索、黑恶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从中进一步深挖犯罪线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镇纪检要充分利用信访举报途径,发现和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组织部门要指导基层党组织,注重从基层、从群众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信访办要注重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及时梳理、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注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各村要对摸排出的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及时报送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对所有摸排出的线索逐条进行核查,要深入进行串并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对于重大线索,要成立专案组核查,必要时实行督办、上提一级、暗访核查、异地用警、异地核查等措施,切实做到“线索必核,核必见底”。

  (三)各村委齐抓共管机制。各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成员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 建立组织纪检联动机制。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对发现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基层政权的、插手基层事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打击。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镇纪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要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做到“两个一律”,即: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镇纪委、组织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对实名举报的,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要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消除后顾之忧。

  六、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彦平兼任。

  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资料信息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四个小组。各村要成立相应规格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固定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

  (一) 综合协调组

  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

  收集、梳理、分析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形势各类信息,掌握工作趋势和动向,把握规律性特征;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跟踪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疑难复杂案件,对重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交办督办。

  (二)资料信息组

  组长: 镇人大主席

  负责每日收集各村委报送工作信息,上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对信息整理分类,编发信息简报;准备会议材料。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主任科员

  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等进行宣传。

  (四)督导检查组

  组长: 镇纪检书记

  对各村委贯彻落实镇领导组工作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每年对各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考核排队。其他班子成员同时负责包村督导任务。

  七、职责分工

  1、镇综治办: 发挥好牵头、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职能。

  2、镇纪委: 做好黑恶线索“双移交”工作,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健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职务犯罪防范体系,严防公职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

  3、镇组织部门: 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发现、培养、使用一批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黑涉恶的、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党政干部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对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坚决予以清退。

  4、镇派出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打出声威,打出成效。运用警综平台和情报平台,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管理、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台账,落实举报奖励,完善对举报人、证人等进行奖励和保护制度; 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逐条深挖细查,根据需要对大要案件实施指定管辖、异地用警或提级侦办;结合打击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双移交”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纪检部门同步查处; 加强对黑恶犯罪线索的核查和犯罪证据调查,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与政法各单位紧密做好案件程序衔接工作。

  5、镇宣传部门: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会同综治办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深挖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6、镇教办: 组织排查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信息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派出所提供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违法犯罪线索;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

  7、镇民政所:建立健全基层社区组织建设监管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社团和违法违纪行为,排查黑恶势力渗透社团或组建社团线索,以及插手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的违法线索。

  8、镇司法所: 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控; 加强监外执行审前调查工作; 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涉霸案件报告制度; 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工作。

  9、镇国土资源所: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抢占资源、非法开采、违法占地、暴力妨害执行公务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管防控机制,严格执法,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迫交易、垄断建筑材料供应,以及未经规划许可,乱搭乱建、乱设摊点、违法占道,故意破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充分履行业监督职能,抓好建筑行业的流动人口管理,排查其参与黑恶势力线索。

  10、镇交通所: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垄断、霸占公共运输服务、物流托运服务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11、镇水利站: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强占水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察; 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对河道、水库等的管理。

  12、镇农技站: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扰乱农业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农村的财务管理。

  13、镇文化站: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文化行业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结合“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加大对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

  14、镇卫生院: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人的监管。

  15、镇信访办: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组织策划群体上访、非法上访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16、镇安监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非煤矿山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委共同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大案件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经费和装备保障。各村委要保证扫黑除恶所需经费足额到位;镇派出所要配齐配全一线办案民警执法装备。加强科技保障。大力推进公安技侦、网侦、刑事技术等科技手段建设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提升科技战斗力。加强人员保障。镇综治办要抽调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加强安全保障。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打听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对侦办的案件调查材料,不能外泄和随意调阅; 确因工作需要调阅的,须报经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主要领导同意。

  (三)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监管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部署要求,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平安建设为目标,紧盯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两大任务,夯实基层基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治安防控和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大宣传、社会治安大防控、突出治安问题大整治、矛盾纠纷大化解、政法队伍大建设等重点工作,最大限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矛盾隐患,全面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大宣传

  工作目标:将平安建设宣传贯穿全年,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引导和动员全民共建共创平安。

  工作措施:

  1.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召开局党组会等形式宣传动员并普及平安建设相关知识,让局部首先入脑入心。

  2.进村入户宣传。印制平安建设宣传单,宣传发放到户,并广泛收集群众对平安西充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不漏户、不漏人”。

  (二)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大防控

  工作目标:进一步遏制多发性侵财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

  工作措施:

  1.持续推进“千人大巡防”。以综治巡防队为主体,佩戴“红袖标”,坚持逢场天全天巡防,各村成立治安巡防小分队,坚持夜间巡防守护。全面落实“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措施,引导群众共创平安。

  2.完善内保防控网。抓好巡逻检查、守卫防护、要害保卫、治安问题排查处理等工作,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3.加强重点信访人员、邪教人员、流动人口、重点青少年的摸排和管理,严防漏管失控、滋事扰序。

  (三)深入推进突出治安问题大整治

  工作目标:集中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面整改销号在上半年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收集的突出治安问题。

  工作措施:

  1.严打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配合基层派出所,加大对“两抢”、盗窃、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侦破一批现案、破获一批积案、打掉一批犯罪团伙。

  2.预防和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开展留守青少年关爱服务,形成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关爱网络。

  3.挂牌整改突出治安问题。对上半年全局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收集的治安问题实行局级部门、村挂牌整改,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时限,动态销号。

  (四)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化解

  工作目标: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推动基层各类矛盾问题有人问、有人管、能解决、不上交。

  工作措施:

  1.加强源头防范。深入排查涉稳突出隐患,及时对全局重大政策制定、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实施等开展稳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不稳定事件发生。

  2.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下访,全力化初访、清积案、治非访。

  3.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开展大调解“攻坚破难”专项行动,一案一策化解一批突出、疑难矛盾纠纷。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工作责任。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综治平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安排,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工作督查。局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结合当前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精准扶贫工作,整合督查力量,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逗硬工作考核。要注重结果运用,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失职渎职影响全局平安建设成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给予3个月的诫勉谈话。

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篇4

  为更好地做好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创建平安临湘建设,认真履行单位职责,扎实有效地做好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按照临湘市委、市政府的综治维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打造“平安临湘”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推动临湘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要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责任,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着力点,持续深化平安建设,着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平安创建的各种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确保实现单位内部无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各部门要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实行综治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要指定兼职综治员做好综治工作,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齐抓共管。

  (二)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做好我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工作,各办公场所及办公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已安装有的监控设施的扩建建设,逐步建成单位内部视频监控网络体系,构建点、线、面结合的人防、技防措施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安全网,通过信息技术共享,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五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扎实做好维护治安稳定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增强防控制度建设,开展“雪亮工程”建设。要落实好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办公室、档案室、信息机房、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火灾、偷盗、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互联网和局域网管理,确保内外网络安全。加强监控摄像管理,确保本单位范围内,安全监控无死角。

  (四)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坚持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影响,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执法中的行政不作为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因执法随意性引发的社会矛盾。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开展关爱行动。与相关部门做好有失足倾向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调查摸底和结对帮扶救助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引导其参与市场经营,融入社会安全管理。

  (六)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单位信访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上访的预防和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针对工业系统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信访的处理,防止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事件发生。在新形势下要及时作出形势分析研判,对重大节会、敏感节点期间实行每日研判,互通情况、及早处置,确保稳定。

  (七)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各单位要围绕普法教育开展法制知识宣传,积极参与开展法治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适时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防止粗暴执法、执法不公的现象发生。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争做遵纪守法、讲文明、讲道德、诚实守信的新型公民,自觉抵制邪教组织、封建迷信活动,不参赌、不涉毒、不染毒。认真抓好内部的教育,防止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预防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八)按质按量完成“三精”走访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市综治办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认真开展“三精”走访工作,细致到位,讲解政策,收集问题,不走过场,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

  (九)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充分通过横幅、宣传栏、广告牌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对本行业范围内涉黑涉恶的线索案件摸排;积极与市扫黑办对接,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实好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活动,要切实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善工作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通力合作,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深入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及时反映情况,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篇5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扩大、创新平安建设成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参与度,根据县综治办平安创建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周云喜同志任顾问,党委副书记、局长魏新林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分管政法工作副职领导曾祥刚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办、村(居)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奉燕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成立创建机构,切实把创建活动抓紧抓好。

  二、工作目标

  1、政治安定。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明显加强,充分发挥堡垒作用,有效防止发生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

  2、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成效显著,有效控制刑事案件高发势头;治安防控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对社会面、居民区、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社会治安的打、防、管、控等措施严密到位,各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认真做好“法轮功”等邪教参与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严防产生新的“法轮功”等邪教参与者。

  3、治安良好。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同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

  4、经济运行安全。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经济运行安全,经济秩序良好,市场运行规范,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5、文化活动健康。加强群众性文化建设,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健康有序。基本杜绝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非法宗教书刊和音像制品、“法轮功”等邪教、伪科学出版物以及淫秽色情等出版物在社会上流通;加强演出市场管理,有效预防政治性非法宣传和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演出行为。

  6、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综治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

  7、群众满意。全局治安平稳、社会安定,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得到充分保障,切实提高群众的“一感两度两率”(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度、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参与率)。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健全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把平安创建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强力量,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力量,加强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村两委干部要做到包组包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确保本辖区社会稳定。对责任区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把各种闹事事件和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广泛开展系列平安建设活动,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理要突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村级民主与政治建设。

  4、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

  5、完善社会管理系统。做好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治功能,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力度,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村(居)要对社会闲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和重点人口的管理,减少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懂安全。高度重视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经常性地开展企业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力度。

  6、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7、认真组织好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局努力营造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群众对平安创建知晓率高,各“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村”对创建工作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典型推广等。

  四、平安创建标准。着力开展好 “平安企业”、“平安边界”、“平安景区”、“平安村(居)”、“平安家庭”、“平安交通”等6项创建活动,做到平安创建百分之百全覆盖,每年考核一次。

  1.平安企业创建。创建标准是“五有五无”。“五有”:有强力的平安创建组织领导,治保、调解等综治组织健全;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平稳有序;有健全的值班巡逻和重要物品、要害部位、消防等安全管理和保卫制度;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有健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内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五无”:无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无污染环境的现象;无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各类案事件;无群体性上访;无违法犯罪行为。

  2.平安边界创建。创建标准是“五有五无二必须”。“五有”:有平安边界联创机制;有睦邻友好联谊机制;有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有社会治安联防机制;有突出问题联治机制。“五无”无涉边界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上访;无涉边界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械斗;

   无涉边界宗族势力、黑恶势力犯罪;无涉边界可防性刑事治安案件;无涉边界暴力抗法事件。“二必须”:必须未发生影响边界地区安全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必须未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

  3.平安景区创建。创建标准是“六有六无”。“六有”:有健全的治安防控和安全管理等制度;有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有完善的安全宣传内容;有24小时受理的投诉咨询服务体系,及时调解旅游活动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有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体制;有定期、定时的治安巡逻巡查。“六无”:景区内无刑事治安案件;无安全责任事故;景区市场管理规范,无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无强买强卖、欺诈等现象;无重大旅游投诉;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无群体性事件。

  4.平安村(居)创建。由局综治委牵头组织,各村(居)具体负责实施,创建标准是“六有八无一必须”。“六有”:有治保、调解、普法、帮教、群防群治等综治组织领导机构;有规范运行的综治中心;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工作制度;有村(居)警务室,且作用发挥好;有浓厚的平安创建氛围;有突出的平安建设实绩。“八无”:辖区内无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无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无黑恶势力犯罪;无黄赌毒现象;无涉邪教案事件;无较大影响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民转刑案件。且近三年无被“黄牌警告”以上处罚情形。

  5.平安家庭创建。由局综治办会同妇联、计生办组织,各村(居)、各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创建标准是“七有七无”:有较强遵纪守法意识、无违法犯罪;有较好家庭美德、无家庭暴力;有健康生活方式、无信邪传邪和黄赌毒现象;有较强安全防范意识、无安全事故;有较好邻里关系、无邻里纠纷;有较强法治意识,无非正常上访;有文明卫生习惯,无低俗陋习。各村(居)平安家庭参与率达到100%,评选表彰村(居)10-20%左右的家庭。

  6.平安交通创建。创建标准是“四有四无”。“四有”:有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并严格落实;有完备的消防、应急救援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事故);有健全的交通运输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有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依法查处超载超速、涉危涉爆等各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四无”:无重特大交通事故;无拦车断道等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无个人极端犯罪事件。

  五、工作经费保障

  为鼓励各村(居)、单位、家庭积极加入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平安创建取得实际成效。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村给予5000元奖励,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村给予3500元奖励,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村给予2000元奖励;获得“平安家庭”的家庭,按照优秀、良好、较好三个等次分别给予300元、200元、5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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