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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一路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物资保通保供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资保通保供方案

  为确保我区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共同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按照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分工,根据《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商务局副局长任办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副局长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协调菜市场市场供应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商管科负责指导督促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自1月3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强协调联动,保障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菜市场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经营场所内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定期对市场进行消毒,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禁止活禽交易,对入场购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督促经营户和进场购物人员佩戴口罩,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区商务局提高政治站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宣传,引导社会舆情,稳定公众预期。

  物资保通保供方案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物资保通保供方案

  镇党委、政府领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本预案适用于沈塘镇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村委会)分级负责,以科学防控、依法规范,预防为主、群策群防的处置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与雷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和镇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联络协调工作。

  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物资储备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安排好所需防控经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准备好适当数量的消杀物品、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

  (二)协助机制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保证信息畅通,一旦获得疫情信息,要立即行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预警与响应

  (一)疫情预警

  镇敬老院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商研判应对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二)预警分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其分级标准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为准。宣布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疫情的发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经省卫健委授权后,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发布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立即按职责要求采取措施,控制处理疫情。

  (一)疑似者与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者有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对疑似者,由沈塘镇卫生院叮嘱其出现发热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二)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出现疫情的,镇社会事务办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上级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三)疫情的解除

  经专家组检测符合国家和省卫健委规定的疫情解除标准,并经市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解除疫情,进入常规防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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