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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是“五套班子”之一,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学【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学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二、一些对策建议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篇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学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能够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任的队伍。但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一是个别干部在办案中有畏难情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务人员作案越来越隐蔽、复杂,一起案子往往要牵扯纪检监察干部很多精力才能结案,使得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该项工作存有畏难情绪;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是查办违纪违规人员的工作,工作中不免会遇到领导、朋友打招呼、说情等尴尬事情,这给纪检监察工作也带来了一定阻力;再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属“清水衙门”,同经济部门相比不仅待遇差,而且干部的晋升渠道也比较窄,导致一些干部心理不平衡。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还不高。个别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思考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有的甚至违规违纪。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总体薄弱。当前,在一些乡镇和开发区纪委书记一般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由于他们分管的工作较多,难以有更多的精力顾及纪检监察工作。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狠抓思想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并且,调动或提拔干部要把平时学习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严加考核,确保学习见到实效。

  (二)加强管理培养,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建议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实行干部的横向交流、纵向交流,多岗位煅炼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议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严格资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严把进人关。建议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又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建议加速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的训练力度。

  (三)强化制度执行,治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范问题。首先,对所有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现行有效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第二,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已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从机制、制度等方面入手,及时补漏补缺,设置监督关口,增加监督措施。第三,严肃查处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四)健全奖惩机制,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奖惩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靠素质竞争、凭能力进步上来。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篇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学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近日,我们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打造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除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外,共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85个[其中:派驻纪检组14个、派驻监察室12个,纪工委4个、内设监察室2个,镇纪委、监察室各8个,市机关(公司)单位纪委、监察室各15个,未设纪检组(纪委)的单位内设监察室7个],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69名。具体如下: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根据2001年市委核定的《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七个室: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教育调研室、信访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监察局核定行政编制41名,目前在编干部34名,其中副处职干部1名、正局职干部2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局职干部9名、副局级干部6名(包括2名退二线干部)、副主任2名、副股级干部8名、科员4名、长期病假1人保留正股级干部待遇。附属编制5人(其中1名为国家干部身份)。另外,借用干部3名。

  干部平均年龄39岁,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5人(其中全日制本科7人)、大专6人。

  2、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工作室

  根据省委、省纪委及*市关于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各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吴发[2008]35号),成立松陵、盛泽、震泽三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7名,其中主任3名、副主任6名。目前到位14名干部,其中正科长级干部3名、副科长级干部3名,正股级干部8名(其中4名为行政选聘制干部)。

  3、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目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部门共有14个,其中实施纪检组、监察室双派驻的单位有12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外经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体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事局;实施纪检组单派驻的单位有2个: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

  目前,配备的14个派驻纪检组长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领导的有7人,纪检组长中由市纪委机关转任的有5人。12个派驻监察室配备主任6名,其中4名由单位中层兼任,另外2人虽未兼任中层职务但主要精力在兼管的其他方面。

  4、乡镇纪委、监察室

  目前全市下辖9个镇级建制,由于汾湖实行镇区合一,故日常管理为8个镇级纪委、监察室。目前8个镇纪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并均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所配备的8个镇纪委副书记全部为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的有1人。实行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各镇专职纪检委员人数有所减少,为11人。

  5、市机关单位纪委(同时内设监察室)

  一般在设党委的机关单位设纪委和监察室,共有15个: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文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城管局、南邮*学院、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供销社。

  目前,已配备14名纪委书记,其中有4名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有1名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同时配纪委副书记5名;设纪委同时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8名。

  6、两个开发区、市级机关、丝绸市场纪工委

  目前设纪工委4个,分别为*经济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东方丝绸市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两个开发区纪工委为副处级建制(两个开发区的监察室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市级机关纪工委为副科级建制,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为正科级建制。

  *经济开发区目前配备一名纪工委副书记,由一名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另配科长一名。汾湖经济开发区配备一名书记为党工委副书记,一名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两名副主任和三名科长。市级机关纪工委配纪工委书记一名,由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由于刚刚完成机构升格工作。

  7、未设纪委、纪检组的市机关单位内设监察室共有7个:市政府办、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目前只有旅游局尚未配备监察室主任。

  二、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须解决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一向以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配备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干部出现断层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现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核定为编制41名,但一直未配足使用,目前由于工作室建立调出人员等原因在职34人。一方面,工作量的增加导致部分室人手紧张,不得不外借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干部的培养出现断层现象,目前在职的副主任共6名(其中4人为副主任科员),大部分副股级科员的任期未满2年。

  2、市级机关各监察室干部兼职现象突出。目前,机关各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普遍由所在单位行政中层干部担任,大部分为人事、办公室等干部。由于兼职情况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中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跨部门交流有一定影响。

  3、干部配备没有完全到位。有的部门纪检岗位尚未配备到位,有的地方纪检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导致这些单位平时开展纪检工作人员和力量比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落实。

  (二)干部提拔交流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干部岗位交流渠道比较单一。一是出口比较单一。一般交流、轮岗出市纪委机关的干部除纪委副书记去其他单位担任党委书记或局长外,其他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发展面不够宽。二是交流速度较慢。2006年以来,共交流出3人,占纪委干部总数的比例较低,导致在纪委机关工作时间过长,目前在纪委工作10年以上的干部有15人,其中5名工作15年以上;5—10年的有5人。同时,委局内部人员交流也不是很大,很多同志都是多年从事某一项纪检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晋升的渠道不畅。从总体上说,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获得提拔的先例并不多,主要表现有以下二种情况:一是镇纪委副书记晋升纪委书记的渠道不畅。大部分纪委书记职位出缺后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晋升或由市级机关下派。由于副书记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晋升渠道不畅,很大程度上影响纪委副书记的工作职能的发挥。二是镇纪委委员职务晋升的不多。近年来,只有一名纪委委员去年底晋升为副镇长。

  (三)机构和干部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纪委职能室设置离工作要求有距离。我们现在的室设置是1993年纪委监察局合署时的设置。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涉及面不断扩大,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也进行了调整,我们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的要求。比如,*市纪委已经成立纠风室,而其所布置的工作涉及我们执法室和党风室两个室,有时界限不明确,需要领导进行协调。再比如案件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规定需要与案件检查部门分开实行综合统一管理,而我们目前只能由纪检监察室承担。

  2、派驻纪检组的设置问题。目前我们执行的是1996年市委批复的市纪委关于纪检组的设置的请示,但对目前已经派驻的如水产局、人事局、体育局等单位纪检组没有明确的设置文件,是因人而设的纪检组,同时其监察室按1996年文件都为内设监察室,但目前已经按派驻管理,所以有时与派驻单位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沟通问题。

  (四)干部任用程序方面的问题

  10月7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对200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中规定的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我们市至今未对镇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进行过明确,因此产生:一是市纪委常委会对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调整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产生尚不规范。在实际任用中比照市委组织部门制定的镇局级单位任免干部的程序和*市纪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来进行,但有时往往不能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内设纪委、监察室的干部的任用,往往等各单位自行任命后才发现要报纪委同意或应由纪委、监察局任命。

  三、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一支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关系到能否为建设和谐新*提拔强有力保证的问题,因此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与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以工作的成效、群众的支持和领导的信任来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一)必须抓紧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任用规范,切实加强干部管理

  1、制定干部任用程序规范。我们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进行了研读,发现新修订的程序与2002年下发通知规定的程序更加注重了市纪委常委会的任免建议,这样使纪委对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尤其是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可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对我们的工作是十分有利的,因此,我们建议比照此次下发的通知,尽快制定我市镇局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尽快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的程序规范。

  2、制定纪检监察机构规范。(1)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对1996年市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未明确设立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设党组的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机构的设置。中央纪委1991年5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机关组织建设提高纪检队伍素质的意见》要求:设立党组的并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的部门,应建立纪检组(纪委)或由地方纪委派驻纪检组。目前我市设立党组的单位共34个,已经派驻纪检组的15个(其中国土局现属条线管理),除去人大、政府、政协外还有16个单位没有派驻纪检组(包括7个已经设立内设监察室的单位),其中12个单位已经具备派驻条件(除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文联外)。(2)规范市纪委内设机构的设置。近期考虑可增设纠风室,与*市纪委对口承担相关工作;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申请事业编制2—3名,解决部分调入干部编制难处理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力度

  1、制定市纪委干部交流培养计划。一般任室主任同一职位满5年应进行交流。同时,加大各室副主任、一般干部的交流、培养和轮岗力度,特别是加大与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室的中层干部交流使用。在市纪委机关内部也要建立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的机制。

  2、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配备力度。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机构改革中市级党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关问题方案的请示〉》精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2人,市级党政部门设纪委的不少于2人(公安局纪委不少于3人),其余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1人。派驻和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不受部门内设机构限额的限制,其人员在各部门单位总编内单独列编,所在部门、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在干部配备中,尽量避免所在单位挤占编制现象,特别是应减少派驻监察室干部兼任所在单位行政职务现象。在干部配备中,可考虑加大市纪委机关干部下派担任市级机关各纪委、纪检组和各镇纪委负责人的力度。

  3、配足配强委局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一是加大培养力度。要多岗位培养干部,要通过有计划培训、有目的的交流挂职等手段,大力培养干部,使他们早日成为复合型的纪检人才。二是注重补充委局机关优秀干部任室主任一级干部。要注意发现和选择具有复合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培养、锻炼,及早充实到室主任一级岗位上,使纪委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打造创新、开拓的工作局面。三是在全市公务员范围内择优选调年纪轻、学历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委局机关。

  (三)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力度,全面确立以工作谋地位的氛围

  1、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力度。要严格制定效能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岗位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明确的要求,考核坚持公平、实效、规范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群众自评与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注意加大对工作突出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拔使用力度。

  2、加大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力度。纪检监察工作室作为一个新生的机构,如何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对于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将十分有利。作为基层和市纪委的一个中间桥梁,是一个工作内容比较综合,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一线的单位,对干部的要求比较高,可逐步将工作室建设成为纪检监察后备干部锻炼的一个基地,因此必须加强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将工作室干部的任用、奖励与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工作室主任、副主任的任期一般以5年为限,加大对工作突出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

  3、加大岗位培养干部的力度。可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要通过选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农村、社区及“老大难”单位挂职锻炼,让他们磨练意志、了解民情、积累实践经验;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机关等挂职,促使他们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到本委信访和办案一线增强他们化解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对干部的多岗位、多层次的工作锻炼,培养和发现干部,形成良好的干部职务晋升机制和渠道。

【篇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学

  一、我县村干部队伍的现状

  我县现有村干部含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计生专干以及其他村干部共人,其中镇管干部人,村女干部人,村干部中党员为人。根据县政府办、财政局、农办等部门的统计:平均每个村干部年报酬约为元。全县个行政村都有集体经营收入,其中万元以下的有个村,—万元的有个村,—万元的有个村,万元以上的有个村,最高的村总收入万元,而最低的仅元。

  二、村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⒈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少数村党支部班子力量薄弱,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有的村党组织活动不正常,即使开展活动也是由于上级检查,被动应付。由于平时不沟通,不学习,党支部成员之间、党员和党支部之间、群众和干部之间、群众与党支部之间关系疏远,党员干部和群众矛盾多、意见大,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发挥。二是有些村两委之间工作不协调,尤其是村书记和主任之间矛盾时有发生,表现在工作上相互扯皮,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不强。三是村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素质不高。表现为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意识缺乏,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村干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四是党群、干群关系有待进一步融洽。“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征求群众意见时,不少群众发出“村干部要深入群众”的呼声,原因就是区划调整后,村规模比以前明显扩大,村干部工作量成倍增加,村干部职数又比以前减少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各种任务、检查、会议让几名村干部应接不暇,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的时间就少了。还有少数村干部做表面文章,这样就造成一些村干部不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凭主观臆断指导和决策,容易产生工作的盲目和被动性,同时拉大了和群众之间的感情距离,影响了干群关系,甚至影响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⒉现有队伍难以稳定。

  一是现村干部的报酬太低,且有不少村干部工资长期拿不全、拿不到,往往是在没有较为稳定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为党做工作、讲奉献,有时还得牺牲个人的一些利益。在一部分率先富起来的人对群众所产生的影响的情况下,确有少数党员干部价值观念向个人利益方面发生倾斜,存在不愿尽责任的消极情绪,这也是一些村特别是经济薄弱村村干部的岗位对农村青年人才基本没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二是农村工作难做。村干部担负的职责相当繁重,党和国家各项任务都有赖于其去落实。然而,长期以来,政府机构的管理体制一直存在条块分割的问题,且随着近年来一些重要职能部门如财税、工商、土管等纵向管理力度的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和履行职责的条件都表现出进一步弱化的趋势。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本来就不是一级政府的延伸,不具备政府行政管理的功能。由于权责分离,村级组织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难度越来越大。如税费征收工作,需要跑断腿、磨破嘴,软的不奏效,硬的又不行,村干部对此感到十分为难。近年来,村级组织在处理治安案件、完成税费征收等工作中,因职能错位而被司法机关推上被告席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没有好的“出路”和“退路”。过去村支部书记干得好的可以到机关、企业任职,现在机关人事制度的改革和企业的改革,支部书记的“出路”已被封死,辛辛苦苦干了多少年,退下来时,没有很好的退路。

  ⒊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

  村干部队伍的后继乏人存在着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流动日趋活跃,大批农村有文化的青年转向城市、城镇,在城市、城镇安家落户,选拔年轻干部的余地越来越小。二是在广大农村,大量的优秀人才通过考取大中专院校输送出去,回到农村的几乎为零。由于青年特别是青年人才的流失影响了农村干部、党员队伍的“输送新鲜血液”,造成一些地方出现村干部难培养、难选拔,队伍建设后继乏人的现象。

  ⒋有的村干部工作方法落后,村级组织的作用难以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实行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扩大了农民的自治权利。这两次变革对农民的思想解放起了很大作用,同时使农村党支部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重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有的村组织的组织功能、村干部的行为方式却滞后于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在工作方法上,行政命令的多,主动服务的少;在工作内容上,征收税费的多,指导农民致富的少;在组织活动上,机械单调的活动多,生动活泼的活动少。带来了干群、党群关系不够融洽,党员组织观念淡化,支部威信下降。造成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从领导工作本身来讲,大都与基层组织、基层干部思维方式仍停留在“一言堂”阶段,管理方式仍沿用“里外一把手”传统套路不无关系。

  ⒌有的村信息渠道不畅,村干部决策容易失误。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在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短缺经济转向农产品阶段性、结构性过剩,出现了农产品卖难的现象。面对市场,农民对种什么、养什么把握不准,多数农民由于受到技术、资金、劳动力价格等因素的制约而不能参与市场竞争,他们渴望得到干什么、怎么干的信息,渴望得到销售上的便利和收益上的保障。然而,村干部由于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影响其对新事物、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由于长期工作在基层这样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影响其视野;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生活条件相对落后,获取信息的渠道小或不畅,致使信息滞后,影响其决策的准确性。这些因素造成村干部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性不强,影响了基层组织的工作水平。

  三、解决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⒈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要选好“领头雁”。

  班子建设首先是选好人。要把党内民主与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把素质高、能力强、群众拥护的党员选为“领头雁”,首先是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出台一个比较权威的管理意见。为党组织实施有效、有力的领导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强化教育培训。要组织村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现代科技知识、学市场经济、学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科技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从而做好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

  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把有知识、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团组织的周围,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要建档立册,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坚持备用结合,当村干部出现缺额时,要注意从后备干部中选拔,成熟的及时使用,不合适的及时调整。同时要严把入口关,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⒉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要制定政策,稳定村干部队伍。

  目前我县还有一些村干部的报酬不能兑现,这对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同时我县村干部的养老保险水平大部分还停留在年制定的标准上,根据几年来的运作情况看,许多退下去的村干部意见很大。合理提高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标准,解决他们的切身利益和后顾之忧,显得越来越重要。这就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问题:一是要保证村干部的报酬及时兑现。二是要建立责任机制和奖惩机制,对优秀的村干部和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以点带面。三是要以镇为单位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切实解决好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对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优化村干部结构,稳定村干部队伍,具有很大的作用。

  ⒊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必须转变领导方式。

  长期以来,在我国农村政权具体运作过程中往往是“一元化”,即:党组织是农村最高领导者,又是农村最高管理者。实践证明这种体制有不尽完善之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依法治国势在必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是顺应了社会文明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对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职能进行了科学的划分,从而确立了我国农村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作为基层党组织,不仅要学好《组织法》,而且要带头维护好、执行好。党组织要明确责权定位,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改进领导方式。实践证明,农村“两委”科学的责权定位更有利于党组织集中精力考虑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更好地抓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把党组织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堡垒。

  ⒋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拓宽信息渠道,壮大村级经济。

  首先,要加强学习。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面对时时处处产生的大量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不管是老干部还是新干部都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的本领。其次,要真正树立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意识,并努力将其落到实处,善于和农村的致富能人保持有效的信息交流,及时把获取致富的信息反馈给农民。再次,党组织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指导农村工作的作用,扩大信息的来源。第四,要千方百计发展和壮大村级经济,要克服等待观望、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切实转变观念重新认识和把握村级经济实现的新形式。只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利于使村民富裕起来,有利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都可以大胆试、大胆闯。要把发展作为基层组织的第一要务,这也是基层组织取信于民、树立威信的根本所在。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是做好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的组织保证,新形势下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也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艰巨的工程,需要我们去研究、探索、实践。我们相信,在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只要把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我们的村干部队伍建设一定就会与时俱进,村干部素质就会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的全面小康就能早日实现。

【篇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学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新时代如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改进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

  当前,我委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形势上看,客观面临着新变化,反腐败任务更加繁重,监督领域大大拓宽 ,法纪标准不断提高,履职要求更加严格。这些新的变化,迫切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我委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全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而且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导致在日常办案中遇到纪法衔接类的专业性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批新军涌入纪检监察队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非专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再加上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较为单一,协调组织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有时有心无力。

  二、工作热情还不够高涨。主要是主观能动性不强,有时有畏难情绪,把问题上挂,矛盾上移,造成工作有安排,但不够深入,执行不够到位,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三、职能发挥还不够到位。因工作头绪多,工作量大,工作压力比较大,难免出现精力外移、投向偏移,不能全力聚焦主责主业,职能发挥作用不力。

  四、力量配备还不够合理。受体制改革和编制限制的影响,各职能科室人员少,每个科室最多三个人,有的才配备二个人,致使工作迟滞,进度迟缓。

  五、“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调整原因,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为加强干部履职能力,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素质和能力。

  一、应该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质,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有计划的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开阔干部视野。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业务培训,逐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二、要提供激励机制保障。提高干部政治待遇,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解决部分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问题。对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的给予提拔重用的机会,对纪检干部在本系统岗位可优先提拔重用,系统外提拔使用的,应作出硬性规定,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素质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创造良好执纪环境。纪检监察干部是一支不畏权势的队伍,紧盯各类作风和腐败问题,依法维护维护法律纪律的尊严,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但同时面临着诸多风险和压力,甚至要面对打击报复,所以作为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切实保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及家人,在肯定他们成绩的同时也要帮他们撑直腰杆,消除忧患。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制度执行力,创造有效的同级监督体系,探索新时期纪检监察监督的新模式。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用实实在在的监督实效践行“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

【篇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学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其纪委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真正用于纪检监察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在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现在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

  二、对策措施

  当前,《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启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格局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首先必须要从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等角度考虑,提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级别相当;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这样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有利于依靠群众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就可以更有力地落实党委作出的决策,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各级纪委才更有权威性,可以更有力、更有效地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

  其次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才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再次必须要改革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改变领导关系和供给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把供给关系由地方供给改为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让同级纪委与监督对象无利害关系,这样监督起来才会真正有力,从而保证纪检监督权的权威性和有效监督;其次可以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到目前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人员少、开展业务不多的实际,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驻”和“大纪委”的做法,即:改单位派驻为系统派驻,将系统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重新组合成新的派驻机构,称为派驻一组、派驻二组等,这样可避免纪检组受所驻单位在办公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约;将乡镇纪委划分为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机构如督察一组、督察二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赋予这两类纪检监察机构新的活力。同时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科学设定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的达标要件,对“双规”场所、办案车辆、案管室、证据保全设备、行政经费等作出量化要求;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四是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一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产生的消极因素;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干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三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考试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三要探索挂职锻炼新途径,开阔干部视野。挂职锻炼包括系统内挂职锻炼和系统外挂职锻炼。要在抓好系统内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也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作风。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最终目的要让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宏观调控、组织人事、金融证券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使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四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要积极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或者在综合性大学设立纪检监察专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四个新变化”:纪检监察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了;领域不是缩小了,而是大大拓宽了;标准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加复杂了;履行职责对干部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职责。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学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纪检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压力大的特点也日趋明显,特别需要有一支品质优良、精干高效、业务娴熟的乡镇纪检干部队伍来应对日益繁重的纪检工作任务,这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因此,如何进一步切实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显得日益重要,很有必要作积极探索。

  一、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来看,既有干部自身素质和结构方面的缺陷,也有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目前纪检队伍结构不甚合理,干部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专职不专”。虽然近几年来,各级纪委十分重视加强专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但在许多乡镇,专职纪委委员不能保证工作专职,存在“一人多责、一岗多责”现象;此外,所有纪检干部均有包村或包片任务,且往往联系着重点难点村;而且纪委成员身份多重,多是由乡镇职能办中层干部兼任,有的甚至纪委书记也由人大主席等其他领导兼任,工作时间和精力、业务钻研和学习相对集中在本职岗位上,从而造成纪检工作基本上是一带而过,临时抽调。加之农村工作的复杂性,甚至是纪委书记也往往更忙于应付多方面工作。纪检工作职责需要履行,而工作人员难以保证专职专用,致使工作的覆盖面,工作的领域和工作的深度等难以全面,这就造成乡镇纪检工作难以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只能以“消防队”的方式来应对。在目前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城镇化,扩大基层民主进程中,乡镇中心工作愈多,工作任务愈重,新引发的纪检、信访内容就更多更复杂,乡镇纪委则更疲于应对,基层矛盾就可能上交,从而引发上访问题。二是“队伍不稳”。目前乡镇纪委成员一般为5~7人,多数以上兼其他职务,这就说明能够独立开展纪检业务的人员,包括纪委书记在内,平均只有2人左右。更何况纪委委员中,因所兼职务经常变动而造成人员流动的占很大比例。这种不稳定性,更进一步导致了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熟悉程度和业务水平的不足。三是“素质偏低”。从对乡镇纪委干部队伍现状的结构分析来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下的还占有一定比例,其中非全日制教育获取者比例更大;专业结构上,主要是专业构成不合理,从事农、林、牧、渔等传统产业的干部占较大比例,而财政、审计、法律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较少。结构上的缺陷,加之身份多、变动大,导致我们这支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理论素质不高、政策业务水平偏低、纪检工作能力欠强等问题。

  (二)从乡镇纪检干部现行管理体制和机制看,主要存在着“流转不畅,激励不力”两个问题。一是“流转不畅”。就纪检系统而言,上下左右交流不够。一直以来,乡镇干部的正常流动本就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乡镇纪委干部流转更难。纪检工作有其特殊性,就业务需要而言,要求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但就工作地点而言,则需要上下左右正常交流。适当流转有利于排除纪检干部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过长,带来许多影响纪检工作的不利因素,提高其在不同工作环境的应对能力,并取长补短,汲取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而上下交流效果会更明显。二是“激励不力”。激励是领导者采取某种方法,利用某种外在诱因,鼓励下属人员为实现组织目标而积极努力工作。激励作用的关键是激励目标确定和绩效的考评。就乡镇纪委而言,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解方面,保证纪检工作的正常运行,在考评激励机制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值得探索。

  二、对加强乡镇纪检队伍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这是当前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纪检工作的根本。

  (一)要从提高人的素质入手,全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整体性建设。着重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指导方针的整体性,即要立足于“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的整体性,以革命化为前提,从这四方面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基础,着力培养提高;二是教育培训的整体性,即一方面要全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有计划、多渠道、分期分批推进素质教育,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乡镇纪委书记、委员、基级纪检员三支队伍一起抓的思想,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在让他们通过实践锻炼提高的同时,通过有计划地安排系统培训或轮训,快速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建设要素的整体性,即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大要素并举,以思想建设为首,组织建设为保证,作风建设为外在体现。

  其次,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结构性建设。着重优化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结构优化,要培养和配备符合纪检工作需要的纪检干部,把纪检干部培养成纪检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年龄结构优化,要使纪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分布,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梯形结构,同时注意干部的最佳使用期,在其能力、经验、体质、精神状态最佳的年龄段担任合适的领导职务,以保证事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知识结构优化,纪检工作不仅原则性强,而且政策、业务水平要求高。查办案件、信访调处等许多工作,不仅要全面掌握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相关法律知识等,很多时候还需要熟悉财务、审计知识,甚至要善于巧妙运用心理学知识。不同干部,能力特点和气质类型有差异,单一个体难免存在不足,因此要充分注意不同能力特点和不同气质类型的合理搭配,从纪检干部的个体素质全面培养和整体素质优化配置两方面予以优化,达到优势互补,发挥整体效能。

  第三,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层次性建设。着重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功能的层次性建设。上级纪委常委主要决定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乡镇纪委书记队伍建设;上级纪委各职能办公室分别实施本职能办工作相关的目标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乡镇纪委围绕本级纪检工作任务落实,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做到正常性工作各负其责,全面性、突击性工作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有限人员的最大效能。二是素质的层次性建设。不同层次有不同的功能,决定了对纪检干部不同的素质要求。纪委领导干部主要在于政治素养、领导修养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而纪委一般干部要在政治修养、具体处理专项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多作自我提高。

  第四,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建设。着重落实两个方面:一是坚持选人用人路线和标准的一贯性。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对选人用人提出了“任人唯贤”、“群众公认、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能够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德才兼备”的标准。2005年,党中央又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渠道,保证队伍稳定性,先后出台了“5+1”文件。可见,党的选人用人路线和标准是一贯的,都把培养和选拔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放在选人用人的首位,这是保证干部队伍稳定性建设的关键。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更是如此,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说,更要注重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品质端正。二是要转变用人观念,重视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与合作,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只有开放的系统才是稳定、有活力的。可采取公开推荐、聘任制等方式,把纪委委员纳入乡镇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范围,破除中层以上干部只上不下的旧习。

  (二)要从机制创新入手,强化纪检干部队伍管理

  首先,要建立稳定的用人机制。如前所述,乡镇纪检干部往往交叉兼职,而乡镇工作纷繁复杂,专职纪委委员又不能保证工作专职,纪检工作往往不能正常有序开展。为此,要真正重视落实纪检工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这就要改变目前乡镇纪委书记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形象。纪委书记分管的工作不能太多,考虑到乡镇领导较少的实际,纪委书记可以分管与纪检工作有关的工作,如政法,审计等,这样,纪委书记才能专心履职。纪委委员中要保证至少有一名能较长期稳定地从事纪检工作的专职的人员。此外,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调整,上级纪委必须加强审批监督。

  其次,要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适度交流,是培养锻炼干部、盘活人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强化竞争激励的重要手段,也是打破某些地方干部人际关系怪圈,及时发现隐性问题的较好举措。因此,很有必要建立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具体可从三方面予以考虑:一是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交流形式有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和照顾性交流等,具体采取何种形式要考虑适当的条件做有计划的安排。二是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上下机关之间、贫困乡镇与富裕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调动条件落后地区干部积极进取的动力,避免因升迁无望而产生惰性。同时,也能使条件相对优越的乡镇以及部门、机关的干部增强压力,改变因只进不出或只上不下而不懂得珍惜的状况。所以,定期进行考核,有计划地、集中统一地安排上级纪委、上级部门或富裕乡镇的纪检干部,到环境较复杂、条件较艰苦的乡镇进行培养性交流或者挂职锻炼,选调条件艰苦单位的优秀纪检干部到上级纪委或其他上级部门或富裕乡镇任职,进行轮换性交流。三是实行诫勉待岗制。对于确实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包括领导干部,要实施惩诫措施,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强化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等配套措施,给予诫免、待岗、交流甚至降撤职等处理,打破他们的铁饭碗意识。

  第三、注重培养,强化教育,完善育人机制。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等要求均高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而其自身也是党员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素质教育是根本点。如何强化培养教育,我们认为可从三方面考虑:第一,教育途径上,把自我学习与组织培养相结合;课堂培训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坐下来学与走出去练相结合;第二,教育内容上,要实施全程式全方位培养,把任职前适岗培训和上岗后继续教育相结合,把党性锻炼和学历深造、正常性业务学习相结合;第三,教育方法上,要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主观改造相结合,常规教育与专项训练相结合,培训教育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并建立正常性学习制度,包括“述学”报告制度、学习效果检查制度、学习档案管理制度等,真正把干部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第四、规范行为,强化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实施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一个有效做法。而管理目标最终是否落实,需要强化考核,并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如何强化考核,有效运用考核结果,需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我们认为考评可分两个层次:一是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整体考核。对此,可以制订具体的目标考核内容和方法。但在具体操作中,要进一步考虑以下问题:在考核的最终目的上,要明确不在于简单地肯定或否定工作,而在于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在考核内容方面,把纪委的正常性工作考核与专项工作考核有效结合,把“规定动作”考核与“自选动作”考核有效结合,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在考核标准方面,一方面要细化具体项目,另一方面要量化评分标准,还要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更要横向比较不同乡镇纪检工作的难度,纵向考虑同一乡镇前后时期纪检工作的成效;在考核时间方面,采取全面工作集中时间检查,专项工作按规定完成时间落实检查,并有重点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在考核方法上,要把工作汇报和台帐检查、群众测评以及对纪检处理对象、信访对象的个别调查结果反馈相结合;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把考核结果与党委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与整改落实情况再检查相结合。二是对乡镇纪委成员的个体考核。可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探索:一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项目,并落实到小组或个人。目标分解与干部的定职定位及能力特点等相结合,从而使正常性工作有人管理;二要把工作实绩评价与各人分管工作相结合,在个人述职述廉中具体体现;三要把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开展民意测评、实绩公示等;四要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相结合。

  第五、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乡镇一级的纪检组织虽然设立时间不长,但作为党和政府最基层的纪检机构,同样担负着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使命。纪委监督党员干部,谁来监督纪检干部?如何监督?我们认为,完善监督机制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根本途径,从严加强自身监督,才能以最大诚意取信于民。首先,要强化监督意识。党内监督中,纪检干部与广大党员一样,既是监督主体,也是被监督对象。但就目前党内生活的实践来看,党内监督尚未形成风气。虽然目前我们纪检干部队伍整体上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基本上能够模范遵纪守法,但不能排除部分干部存在执纪违纪现象。而极少数纪检干部的违法乱纪,对败坏纪检监察组织的整体形象影响极坏。为此,在强化纪检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加强纪委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意识。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二是努力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如严格群众举报保密制度,实行举报查实奖励制度等;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如设立群众举报热线电话,开展专人明查暗访,纪检案件公开审理、来信来访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大、纪委、监察局、信访局、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定期召开,互通群众举报情况和干部违法违纪查处情况,形成监督合力)等;四是适时公布监督结果。利用各种形式,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其次,要完善监督制度。当前,制度建设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即制度体系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纪检干部监督,重点可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一是建立监督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权责统一原则,实行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的办法,明确各级纪委领导应负的实施纪检干部监督的责任,建立监督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监督激励机制。在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中,各级纪委及其干部理应作表率。对党员干部、群众的各种方式的举报纪检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经查属实,一方面要严肃处置纪检干部,另一方面要给予举报者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不断强化群众监督的制度保障和安全保障;三是建立纪检工作行风评议制度。借鉴行风评议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在党内开展对纪检工作和纪检干部民主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纳入纪委和纪检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之中,作为纪检工作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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