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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三篇】,欢迎品鉴!

第1篇: 2022年“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合阶,局党委决定在全局公安机关中开展“争创最强支部,争当平安卫士”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自治区公安厅《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争创最强支部”活动实施方案》等党内法规、文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基层党组织及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战斗力,筑牢党支部在党建和公安业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平安呼伦贝尔,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争创最强支部”主要是指:各基层党支部要以“组织设置全;制度落实好;党员管理细;工作业绩优;特色党建新”为标准,通过开展争创活动,着力强化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夯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具体标准是:

  (一)组织设置全

  1、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要成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或业务联系密切的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而临时组建的基层单位,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成立党支部要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所属党员较多的,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

  2、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多的支部,支部委员由5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群工等委员。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党支部书记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兼任,副书记由专职政工领导(政治委员)兼任;联合党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必须兼任党支部委员。不设专职政工领导(政治委员)的基层单位,可由一名主管行政管理的领导兼任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党支部日常工作

  4、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换届选举,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委员出现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必须要有3年以上的党龄,而且能够任满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

  (二)制度落实好

  5、严格落实《呼伦贝尔市“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试行)》《呼伦贝尔市基层党支部生活全程纪实规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

  7、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要及时安排和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8、要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党日活动。党支部要确定主题内容,安排活动要贴近党员实际需求

  (三)党员管理细

  9、要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经常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改进教育方式,运用信息网络、新媒体教育等形式,增强教育实效。要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教育培训计划,对参训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10、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详解及常用文书范例》以及《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有计划发展培养党员。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11、按照《关于建立“党费交纳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年1月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组织党员每月第一周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实填写《党费证》。党支部应当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向支部党员通报党费收缴情况。

  12、每年12月底前,结合党员信息维护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支部。认真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完善更新党员信息

  13、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积极开展学先进、学典型活动

  14、按照“五必访”和“八必谈”要求,落实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四)工作业绩优

  15、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做好服务,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作用,全面推动业务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16、组织全体党员立足本职,结合实际,经常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积极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改进工作,树立良好作风和形象

  17、每年初,根据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全年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目标,责任到人。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一次述职。

  18、按照“三有三上墙”标准,建立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完善党支部会议记录和工作记录台账,健全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学习笔记等台账资料

  (五)特色党建新

  19、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学习强国”、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创新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0、结合每年党建工作绩效考核、不断在创新公安特色党建工作中下功夫、想办法、出奇招。有针对性地培树工作典型,善于发现工作亮点,逐步形成具有本地鲜明特色“立得住、叫得响的党建工作品牌。

  (一)政治觉悟高

  1、要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对党忠诚,确保党对公安队伍的绝对领导。

  2、要强化信念意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3、要强化党性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保持政治本色。

  4、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持公仆情怀,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纪律作风好

  1、要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工作中严格执行《内蒙古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十个严禁》等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要做到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时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党组织的权威,无失泄密行为。

  3、要严格执行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无不参加组织活动的行为。

  4、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抵制传播违法信息、不实信息和错误言论,在意识形态领城,无言行不一和阳奉阴违的行为。

  (三)业务能力强

  1、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上,发扬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精神,主动作为、善于作为、敢于作为,争做“改革型”党员干部。

  2、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切实把劲鼓起来,把精神振作起来用开膀子干事业,扑下身子抓落实,立足岗位作奉献,努力实现新作为,争做“创新型”党员干部。

  3、要能干会干善于干,深入学习理解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

  4、要敢干实干使劲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脚踏实地,自觉克服慵懒散政,沉下身子踏实苦干,在奋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争做“实干型”党员干部。

  (四)服务群众实

  1、坚决落实中央、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各项工作部暑和安排,发挥党员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有成绩”受到旗县级表彰奖励

  2、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身公安工作“放管服”改革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运用“枫桥经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边疆地区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工作中“有事迹”被旗县级主流媒体刊载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时刻把群众的需求和冷暖挂在心上,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实际工作“有成果”,得到旗县级主要领导肯定表扬

  4、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强化党员创优争先意识,做到忠诚干事,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真抓实干,勤政为民,在本单位工作表现突出“有口碑”,在各类检查、评比、考核中成绩优秀

  三、时限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到2021年底,共计用三年时间,以年为周期,分步开展创建活动。各党组织负责人是落实开展“双争”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党建(政工)部门负责收集上报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效,把握活动进度,推广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双争”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双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 各党组织、政工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双争”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同时,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调查研究,区分情况、分类施策、精准指导,切实使“双争”活动成为本单位团结群众、推动工作、激发干劲的有力抓手。

  三是突出典型带动。各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双争”活动中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比学赶超,集聚推动党建工作的正能量。

  四是注重工作实效。各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推动“最强支部”活动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提升公安工作水平的坚强战斗堡垒。

  我局将根据争创活动涌现出的“最强支部”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在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随时上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

第2篇: 2022年“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指导意见》,加强高新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工作,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我区各领域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就建设“最强党支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工作目标,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着力提升组织力,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2020年,区各直属党(工)委所属党支部,按照20%的比例开展创建工作;2021年至2023年每年按15%的比例开展创建工作。区党工委每年按10%的比例命名区级“最强党支部”。确保到2021年,全区各领域党支部建设质量得到普遍提升,“最强党支部”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软弱涣散党支部基本消除;到2023年,全区50%以上党支部达到“最强党支部”标准。

  二、评定对象及方式

  村、社区以行政建制为单位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评定。

  “最强党支部”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分级评定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评定1次,一般年底前后组织开展。由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及上级党(工)委评定,被多个层级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由最高层级予以命名。

  三、创建标准

  通过推进“最强党支部”创建,全区各基层党支部要达到“五强”标准:

  (一)政治功能强。各领域党组织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政治理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党的立场和人民立场。农村、社区党组织对所属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作用坚强有力,其他领域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强,引领基层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自觉贯彻党的主张。

  (二)队伍建设强。党支部工作机制健全,党支部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职责分工明确并履责到位,团结干事氛围好。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教育经常,党员管理严格,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队伍纯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三)组织生活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会一课”形式多样、氛围庄重,主题党日“党味”浓、主题突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评议结果运用好,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到位。

  (四)作用发挥强。党支部组织设置规范、隶属明确、运行顺畅,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业绩突出、成效明显,认真完成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的重点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

  (五)群众工作强。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落实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群众对党支部工作支持度高、评价好。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照党支部建设“五强”标准,我区进一步细化制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最强党支部”创建标准。

  四、创建措施

  (一)合理设置组织。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党支部隶属关系,一个党支部只能隶属一个上级党组织。组织设置不规范、隶属关系不顺畅的,要及时调整优化。

  (二)配强支部班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级以上集中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全面实现“一肩挑”,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的及时换届。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领域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机制,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规范召开,按权限履行职责。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积极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健全规范网格运行机制,推动联系服务居民群众全覆盖。

  (四)规范组织生活。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要求落实到位,组织生活记录规范。

  (五)严格党员管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全面落实政治审查和跟踪培养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和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依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注重选树学习身边榜样、开展承诺践诺、鼓励引导党员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认真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每半年至少向流出地党支部汇报1次在外情况。全面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六)完善场所阵地。围绕“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目标,完善党组织活动服务场所等设施,切实解决活动阵地租赁、面积狭小、使用率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按照“五个三”要求,全面建成村、社区和部分重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并向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放。

  (七)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严禁挤占、挪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等现象发生。足额兑现村、社区党组织运转经费和活动经费,落实好“两委”班子成员报酬待遇。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不少于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返还党组织。

  (八)促进作用发挥。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基本任务,引导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参与党组织联建共建,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引领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重点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五、申报评定

  (一)实行“自创+申报+评定+审核”工作程序。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创建积极性,采取全面自创、逐级申报、分级评定的方式有序推进,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

  1.全面自创。党支部对照“最强党支部”的建设标准,结合自身领域特点,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上级党组织加强指导,通过开展集中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逐级申报。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对于符合创建标准、党员对党支部评议优秀等次达到90%以上的党支部,填写《“最强党支部”申请表》(见附件2),报区直属党(工)委。区直属党(工)委按所属党支部总数20%的比例评定本级“最强党支部”,并将申报区级“最强党支部”名单上报至区组织人社部,区直属党(工)委要在次年1月上旬前完成本级申报工作。区级“最强党支部”按所属党支部总数10%的比例进行评定,并按5%的比例向市委推荐年度申报名单。

  3.分级评定。根据党支部自评申报情况,上级党组织集体研究并进行评定。下级党组织的评定结果只作为向上级党组织申报的条件,不作为评定依据。

  4.审核验收。区组织人社部在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各直属党(工)委上报的“最强党支部”开展实地审核验收,审核验收主要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两种方式,审核内容参照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最强党支部”参考标准(见附件1)。凡发现1个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党支部,则需由区直属党(工)委重新研究报送。对验收符合评定条件的,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命名为高新区“最强党支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1)党员对党组织评议“优秀”等次比例未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90%以上的;

  (2)群众评价“不满意”占比超过20%,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3)基层党(工)委组织评价等次为“优秀”以下的;

  (4)有关部门反馈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意见的;

  (5)党支部或所在单位当年度被给予问责处理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

  (6)党支部班子成员或所属党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7)党支部设置不合理,存在“大支部”或“小党委”等问题的;

  (8)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造假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近两年被各类巡视巡察检查发现问题的,行政村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

  (10)行政村存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

  (11)新组建不满一年的党支部;

  (12)其他不符合评定条件的。

  (二)建立“四评”工作机制。以组织放心、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社会认同为先导,建立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社会评价工作机制。

  1.组织评定。各直属党(工)委根据日常了解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对所属党支部工作予以评定,“最强党支部”的组织评价等次必须为优秀。

  2.党员评议。通过党支部民主评议制度予以落实,上级党组织结合党支部实际,合理确定民主评议指标项目,“最强党支部”的党员评价优秀等次所占比例应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90%以上。

  3.群众评判。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把人民作为“阅卷人”。在坚持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基础上,在服务半径内通过公示、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群众评价的参与范围,体现更广泛的民主性。同时,上级党组织还应探索线上评价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群众评价为“不满意”的,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得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4.社会评价。根据党支部所处领域特点,结合实际向纪检监察、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执纪执法部门及主管单位、行业组织征求意见,全方位了解掌握党支部及所在单位、所属党员相关情况。有关部门反馈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意见的,不得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六、激励保障

  (一)建立评先评优的导向机制。被评为“最强党支部”的支部及其所属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参评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内表彰时应当予以优先推荐。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参评包头市委以上党内表彰项目,党支部至少应当被区党工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二)建立待遇保障的激励机制。村、社区党组织被评为区级以上“最强党支部”的,给予班子成员每人1000元一次性专项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支部被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在外派学习、挂职锻炼、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被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可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予以优先推荐。

  (三)建立经费保障的倾斜机制。通过本级管理党费预算、党建活动经费支持和党组织工作经费单列等渠道,对建设“最强党支部”予以经费保障。区组织人社部将建设“最强党支部”所需经费列入党费年度预算。被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当年下拨经费不少于5000元,用于支持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

  (四)建立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最强党支部”建设应保持持续性、动态性。被评定的党支部任期届满,应当做好接续建设;党支部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情形时,应当取消评定及相关待遇保障。

  七、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把建设“最强党支部”作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推进北疆先锋工程的重要载体。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建立“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建设“最强党支部”的重大意义,谋定而动,主动作为,将建设“最强党支部”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对照主要职责和基本任务清单(见附件3),建立定期调度、不定期督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三)强化统筹推进。将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与“五个三”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晋位争先”、国有企业党组织“四强四优”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双强六好”、“六个好”以及“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善作为”模范机关创建结合起来,统筹资源、统筹力量,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原则上,“一类”村党组织、“四强”国有企业党支部、“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即可作为“最强党支部”评定对象。

第3篇: 2022年“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基层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加党员归属和使命感,兴县农商银行蔡家崖党支部对照“五强标准”,制定打造“最强支部”建设推进方案,致力培养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工作业绩强的最强支部。

  一是聚焦政治理论引领。始终秉持“学习永远在路上”的原则,通过第一书记“专题学+引领学”、支部书记“带头学+主动学”、全体党员“集中学+自主学”模式,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学懂、弄通、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贯彻党员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

  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从日常工作方面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支部组织氛围,经常性的开展“五必访六必谈”,关心关爱同志,指导教育同事,监督管理党员,使全体党员能积极履行责任义务,服从组织,维护团结,甘于奉献,遵纪守法,充满活力和战斗力。

  三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总行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党性修养,营造互帮互助、互相督促的党支部氛围。

  四是党建业务融合工作。着力打造“晋绥首府红色银行”党建品牌,紧抓主责主业,聚焦“三农”和实体经济信贷需求,做好“两扫五进”“四全营销”,带着责任、带着情感、带着使命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助力乡村振兴。

  五是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支部党员积极主动参与走访孤寡老人、“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晋绥革命纪念馆环境保护活动等,将组织活动延伸到服务辖区,积极总结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有益经验,不断推进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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