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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一路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意识形态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意识形态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工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领导机构

  成立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小组,由主任柯希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科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核和资料收集等日常性工作。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包抓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构,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及恒口示范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20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统征中心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支部各成员发现有下列情况之的,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数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暑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0、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1、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坏党和国家形象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意识形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按照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明确农场各级党组织工作责任,结合农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工作要求

  坚持农场党委统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构建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大格局。各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各单位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组织机构

  成立**农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核和资料收集等日常性工作。

  组长:

  组长:

  组员:

  四、工作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囯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思想理论培训,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强化政治责任。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3、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由组织部门牵头,加强责任考核,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4、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当成大事、要事来抓,明确支部成员及各岗位责任,支部成员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坚决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积极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充分利用会议,网络、宣传展板等载体,开展各有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加强新闻宣传,积极传播党的政策、方针,传播“正能量”,发表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言论。三是认真做好身边的综治维稳新闻舆情的辨识和引导,做到及时发现,积极解决,消除不利的舆情。

  5、宣传部门每年对农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每年向农场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

  6、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好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队伍不出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杂音。

  7、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数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责任追究的范围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暑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教育培训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培训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0、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1、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坏党和国家形象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责任追究的原则

  1、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2、按照事态性质,依法依规处置。对应该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农场党委将加强对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考核中弄虚作假、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及时督促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意识形态实施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的政治安全,在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学院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从“三个关乎”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

  全院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坚决亮剑,敢于负责、敢于发声、敢于担当,更好地肩负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做出工作安排。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和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干部师生思想动态。

  2.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领导干部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建设。

  按照好干部标准和要求,加强学院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不担当的干部及时调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有能力、敢担当的人手里,增强学院领导班子的力量。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学生会干部的政治培训和思想引导,不断提升学生干部政治素质。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

  牢牢抓住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阵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重要内容,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学习、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学习。加强教师引进、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2.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深化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完善领导干部作形势报告工作机制。

  三、利用新媒体,把握舆论的领导权

  1.建好学院门户网站和党委网站。

  大力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专人负责学院门户网站建设和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理,把握网络舆情传播情况。

  2.进一步加大新媒体建设力度。

  学院党委要紧跟时代步伐,探索新媒体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紧扣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主题和特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博文共享、微信群共享等新兴网络媒体,摆脱时间和空间局限,在教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教育活动。依托学院的新视传媒集团,在电视媒体、微信平台上研发、推送党政建设相关信息,宣传党中央会议精神,弥补纸媒宣传推送的滞后及其他不足。

  四、推进制度建设,严格实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

  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职责。在经常分析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动态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学院党委及其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总结大会内容,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每学期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重要敏感时期内要建立党委书记、院长带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

  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4.实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

  对中央、上海市教委及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要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行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发生导向错误的;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以及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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