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16maker.com--剖析对照整改】

  粮食是指烹饪食品中各种植物种子总称,也可概括称为“谷物”。粮食作物含营养物质丰富,主要为蛋白质、维生素、膳食纤维、脂肪、淀粉等。古时行道曰粮,止居曰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粮食购销案例剖析【八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粮食购销案例剖析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形成了强力威慑。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8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云南省粮油工业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李海平,通过收集或伪造货运票据、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申请、骗取、私分动态储备粮补贴等问题。

2008年至2017年,云南省粮油工业公司时任党委书记、经理李海平,伙同他人向粮食经销商收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铁路运输大票作为依据,并与部分粮食经销商的上游企业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申请、骗取、私分动态储备粮补贴1355万元,李海平分得451万元。2008年至2016年,李海平指使他人套取、截留装卸费及装卸费代扣代缴税金、轮换粮的部分销售收入等应入账而未入账资金,从中截留200.41万元归个人所有。李海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5月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2021年7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安宁市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刘利峰,通过签订虚假交易合同,制造交易假象,骗取储备粮贷款本金和财政贴息问题。

2009年至2015年,安宁市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刘利峰,先后24次与粮油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约定资金回流方式,骗取储备粮贷款本金11315万元,安宁市财政补贴利息1220万元。刘利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3月犯骗取贷款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3.红河州个旧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马志明,通过调整财务账面、虚构粮食交易,违规套取储备粮补贴以及虚报粮食购销入账价格,套取、截留粮食购销款等问题。

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个旧市粮食储备库时任主任马志明,擅自决定用到期轮换的旧粮顶替新粮入库,并安排财务人员在储备库财务账面以购销商名义先后虚构555万公斤粮食交易(仅在账面做科目间相互调整),违规套取保管费用补贴、轮换费用补贴111万元。2012年至2016年,马志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财务人员虚报粮食购销入账价格,在粮食购销商与储备库的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粮食差价,套取、截留粮食购销款191万元。马志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9月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4.大理州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李文荣,通过虚报套取人工工时费、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其他开支及个人使用问题。

2014年至2020年,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时任经理李文荣,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套取人工工时费、私自出售项目采购的小麦、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私设“小金库”21.47万元,用于单位其他开支及个人使用。李文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原西双版纳州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建武,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和仓储设施建设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时任西双版纳州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建武,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云南景洪国家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和西双版纳州军粮供应中心仓储设施建设中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现金32万元。2016年11月杨建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2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5月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6.文山州广南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原经理赵太忠和原副经理黄炳校,在完成粮食收储轮换任务时,对收购粮食质量把关不严,导致收储粮食质量指标达不到承储标准问题。

2017年至2018年,广南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时任经理赵太忠和时任副经理黄炳校,在粮食收储轮换工作中,对粮食质量把关不严,凭感官经验收购粮食,未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导致收购粮食黄粒米含量超过储备粮入库验收指标,造成损失189.6万元。2020年2月赵太忠和黄炳校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7.普洱市西盟县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周云华,在购买储备粮过程中,以粮食水分、杂质超标为由,克扣、私吞供应商粮食销售款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西盟县粮食购销公司时任经理周云华,在与钱某某和李某某2名供应商购买储备粮过程中,以粮食水分、杂质超标为由,分别克扣、私吞钱某某2万元、李某某1.9万元。周云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玉溪市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经理龚家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用虚列装卸费方式,套取、私分公司资金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经理龚家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4次采用虚列装卸费方式套取公司资金12.7万元,其中4.9万元被龚家良等人非法占为己有,龚家良分得2.45万元。龚家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篇2】粮食购销案例剖析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湖北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费仁平粮库监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费仁平在负责湖北省粮食局粮库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期间,通过为叶某某公司量身设置招标条件、修改评分标准、要求评委降低其他公司评分等方式,为其中标提供帮助,并将亲友介绍给叶某某合作经营或进行投资。经查,费仁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

  陕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案。吴新成利用担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粮食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储粮指标分配、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945万余元。经查,吴新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受贿案。王银峰利用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粮库项目建设、企业投资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100余万元。经查,王银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云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李海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截留轮换粮销售收入等方式,贪污公款1555万余元;在动态储备粮储存、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54万余元;挪用公款4418万元。李海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兰侠违规决策案。李兰侠在贵州省省级储备临储粮采购中,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决策省级储备临储粮的采购方式,以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220万元,并通过提前借支省级储备粮轮换资金方式偿还前述借款。经查,李兰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销计划部原部长董春平受贿、挪用公款案。董春平利用担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储粮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集团公司购销计划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在收储库点审批、粮食运输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03万余元;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帮助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参与中储粮集团公司政策性粮食收储,相关企业获取保管补贴;指使下属将公款挪用于其亲属公司的经营活动。经查,董春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原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立强受贿案。王立强利用担任中储粮大连直属库主任、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粮食收购、储存、轮换、收储库点资格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48万余元。经查,王立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山西省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贪污、挪用公款案。杨斌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报虚报购粮款、销售粮款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338万余元;指使下属和多名粮食经纪人,将销售粮款436万余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经查,杨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

  黑龙江省宁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刘国忠滥用职权案。刘国忠伙同他人,在核查某民营企业申报粮食补贴工作中,对发现的自购玉米没有农产品专用发票等问题,故意隐瞒,致使申报企业非法获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36万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刘国忠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为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

  广东省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日照贪污、受贿案。刘日照利用职务便利,在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采购小麦业务中,伙同他人通过报销虚假运输发票方式,侵吞公款126万余元;在获取储备粮代储资格、粮食购销、租仓代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7万余元。经查,刘日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立足职能职责,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从上述通报案件看,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手,涉及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危害后果严重;既有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内外勾结、侵吞攫取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有擅权妄为、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的责任问题,还有监督管理走马观花、弄虚作假、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这些案件充分暴露出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腐败、作风问题突出,甚至在一些地方滋生蔓延、久治不绝,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严重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释放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

  今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跟进、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紧紧围绕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快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基层粮食企业“靠粮吃粮”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查办案件入手,深入剖析、查找根源,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推动解决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取得持久性成效。

【篇3】粮食购销案例剖析

  摘要:近年来,粮食买卖经济纠纷案件频繁,案件涉及的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处理过程复杂。粮食是一种特殊性商品它的特殊性导致粮食交易不同与其它商品交易活动,因此,在粮食交易活动中,应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实现风险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笔者从一桩粮食企业经济纠纷案件出发,就粮食购销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风险节点和风险防控措施阐述自己的几点想法。

  关键词:购销业务;风险管理;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4.9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6-0170-02

  一、概述

  2013年6月,某粮食购销企业与某面粉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某粮食购销企业委托某面粉有限公司代收代储小麦,并将该批小麦定向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合作方式為某粮食购销企业提供小麦收购资金,某面粉有限公司利用自有仓房、场地和人力收购、储存和保管该批小麦。粮食收购业务结束后,某粮食购销企业将该批委托收购小麦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销售价格按“收购成本+资金成本+双方约定利润”组成。该项业务由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两部分组成。双方合作过程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派业务员驻场监管某面粉有限公司小麦收购、储存,以及粮食出库业务全过程。

  在小麦代收代储收购环节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某面粉有限公司提供的小麦收购进度将收购资金拨付给某面粉有限公司,由某面粉有限公司对售粮农户结算。在小麦出库环节(即:定向销售环节)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某面粉有限公司返给某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款,按收购成本价折算出小麦的出库量,财务人员再据此核减库存商品账。在定向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某面粉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先款后货”条款,在未支付某粮食购销企业小麦款的情况下,不断擅自动用库存小麦,导致粮食库存短库,最终形成某粮食购销企业430多万元的亏库资金无法收回,某面粉有限公司也因资金链断裂停业经营。

  2014年10月,在某面粉有限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条款的情况下,某粮食购销企业将某面粉有限公司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主张400多万元小麦收购款及合同约定的资金成本和利润。2016年2月,案件先后经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的多次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了某粮食购销企业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购销业务存在的问题分析

  通过本案分析,该项粮食合作经营业务存在的诸多风险。一是缺乏对客户资信的深度调查。某面粉有限公司是当地资信很差的民营面粉加工企业,资产规模小,生产能力差,资不抵债,且法定代表人有犯罪前科。在客户选择上,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本不了解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债权债务,以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真实信息,缺乏对客户资信以及资金实力、实物资产情况的深入调查,客户选择相对粗放。二是对合作风险的预判不足,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在合作形式上,某粮食购销企业对支付的收购资金缺乏控制力,且对库存实物有监管权但实质上无法对代收代储的小麦进行掌控和实际占有,合同未能通过资产抵押、抵押担保等法律形式控制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约定的违约罚则比较轻,对违约方没有足够的制约能力,没有形成震慑力。发生风险事件后的处置手段不多,主要途径是催款。三是履约不严谨,货物交付不规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焦点之一“库存粮食去向不清”。特别在粮食出库环节,粮食出库量是由某面粉有限公司付款折算形成,没有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交接手续。合同履行过程中确认数量的关键书证系某面粉有限公司员工代签,没有某面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实物出库交付环节证据链不足,存在很大漏洞,给某面粉有限公司混淆粮食去向和逃避债务提供了机会,合同履行过程不规范、不严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在审查小麦的物权占有、物权交付方面耗费了某粮食企业大量的时间、精力和举证责任。四是内部管理不到位。在粮食出入库过程中,各职能科室没有按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操作,在小麦在代收代储收入库、销售出库的关键节点,某粮食购销企业均缺乏实物出入库的原始单据,各类账簿的核算全部是按照双方往来资金折量记载。驻点监管人员没有有效发挥职责,对某面粉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先款后货”条款,随意动用库存小麦的行为没有采取控制措施,中止违约行为,导致粮食实物库存长期账实不符。出现资金风险后,业务部门未能及时与某面粉有限公司进行业务结算,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为后期维权准备证据。五是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法律顾问把关,没有从法律层面对双方建立的《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关系进行研究、规范,为后期维权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因素。《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两类业务的融合,与“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特征具有相似之处,与通常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中,以合同约定的单价与货物交付数量确定买卖双方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同,而是以“收购资金+资金成本+约定利润”确定。所形成的最终结算单价与市场行情也存在差异。法院根据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很难理解委托代收代储合同与定向销售合同之间的合同目的与货物单价的形成规则,致使法官难以产生内心确信,其自由心证产生的过程比较艰难,增加了维权难度。

  三、购销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对策分析

  加强粮食购销业务风险控制,就必须从业务决策、客户选择、合同管理和履行,以及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着手,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一是加强决策风险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特别是对重大合作或复杂的经营项目做好事前风险研判,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规范合作经营方式,防范决策风险和法律风险。二是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对合作客户要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和法定代表人信誉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核。涉及重大合作事项,应从工商、银行和税务等外部相关部门取证,摸清合作方实际情况,对合作方资信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三是加强合同条款审核。在合同谈判、起草及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对赊销预付类业务的增加财产抵押、担保,以及违约责任条款,有效防控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给处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项提供有效保障措施。明确约定确认实物质量认定标准和依据,明确延期交货期间保管费用标准及承担方,明确保管、运输损耗损失等条款,防止因粮食市场行情变化给违约方提供违约机会,形成合同执行风险,丧失机会成本。四是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在实物交割上,按合同约定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并形成货物占有权转移凭证,取得确定债权的法律书证。同时,业务结束后或出现风险时,及时进行货款结算,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及时跟进,提前采取措施,做好事前取证和风险防范工作,在减少损失的同时,为后续维权做好证据链收集工作。五是加强企业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在合同书立、审核、履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执行内控流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层层把关,减少漏洞,降低风险。加强业务核算,准确处理形成的交易事项,客观准确反映经营状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促进业务部门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定期催收和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债务人经营状况,防止诉讼时效失效和债权灭失风险。落实合同主办人、主办部门等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防止内部管理松懈给对方造成机会,导致风险案件发生。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以及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六是树立法律意识。某粮食购销企业没有从法律层面分析与某面粉有限公司合作业务的本质特征,把委托代收代储、定向销售业务按单一的购销合同处理。如将小麦“定向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的业务行为视同“非典型性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处理,即案件中的买受人某面粉有限公司既是委托代收代储的受托人,又是定向销售合同的买受人,买卖合同双方不存在实物交付和转移占有的物权变动行为,只需买卖双方办理拟制交付的仓单手续即可确认,减少审理环节中货物走向不清的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要进一步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增加法律观念,事前做好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事中控好合同履行的过程管理,事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强化责任追究,把风险防控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篇4】粮食购销案例剖析

  按照中共长葛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粮食购销服务中心进行了为期60天的常规巡察。2020年11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反馈会结束后,粮食购销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对巡察出的问题,我们全力进行了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0年11月5日反馈后,粮食购销服务中心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四类12项,细分31个问题,制定93条整改措施。通过三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23个问题,8个问题正在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4件,情况说明通知书7件,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市委第二巡察组转(交)办信访事项6件,已办结完成5件,1件正在办理中。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4项;追缴违规违纪资金2.69816万元,其中,工作日请假超假退缴1.09466万元,补助退款1.6035万元。截至目前共对27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通报批评11人,约谈提醒13人,诫勉谈话3人,降职2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主题教育流于形式

  1、党的统领作用缺失。

  (1)党的领导核心意识不强。2016年以来,原中心党组仅召开党组会3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职能由班子会行使,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缺失,2015年2月14日,军供站不经当时粮食局(党委)研究批准,私自转让国有资产,粮食局虽下文解除转让协议,但因此引发的一系列遗留问题至今未解决,2020年7月5日中心党组撤销后,新的组织机构未明确,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的领导进一步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7月市委撤销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组后,经与组织部门汇报,由粮食购销服务中心班子会行使原党组决策权,组织领导开展党建及人事任免等工作。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及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及工作规范程序,做到机构撤销组织不能散、活动不能丢,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能失。二是针对军供站私自转让国有资产,粮食局已下发文件对其进行了制止,取消了协议,对尤梅军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并写出了深刻检查,责令军供站退还对方资金,超出法律规定支付利息不予认可。三是把全体班子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增强进取意识、核心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定不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四是建立健全《粮食购销服务中心机关党务制度》,定期召开机关党务会,每季度至少有一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班子会上研究讨论,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人事制度缺失。班子会代替党组会,如2020年3月5日召开班子会议直接研究人事任命工作。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2019年7月市委撤销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组后,经与组织部门结合,由粮食购销服务中心班子会行使原党组决策权,组织领导开展党建及人事任免等工作。二是完善《机关党务议事规则》及《班子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班子会有关规定,凡是涉及人事任命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班子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做好廉政提醒。

  (3)“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走过场,如2017年2月28日研究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问题,未经班子会讨论,直接公布结果;2019年11月1日更换帮扶责任人,未经班子会研究,直接下文,“三重一大”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制定《粮食购销服务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按照方案规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已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深入学习。重新制定《粮食购销服务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按照方案规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力。解决遗留问题不主动,有畏难情绪、信访稳控措施不力,如2018年7月有9名志愿兵赴京集体上访,给我市社会大局稳定带来极坏影响。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委市政府组织民政、信访等部门,通过分析研判,2018年底,市政府依据政策,对志愿兵诉求已全部解决,补发了养老金和生活费。下一步信访工作中,一是定责任包重点,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按照“业务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中心领导班子按照分工进行案件督办,企业联系人为包案人,企业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着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做到一个积案一套方案一个化解专案组。二是定领导包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局长张浩为包案领导,案件所涉企业分管副局长为负责人,信访办和企业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责任领导亲自落实工作任务,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化解问题、包息访息诉的“四包”责任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化解。三是定措施包扶助。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重点对象和一些曾发生过越级上访,现已处理到位但仍未息访和无理上访的老户,加大工作力度,24小时严密监控,及时掌握动向,做到每天见面,主动约谈等办法,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扎实,2018、2019年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全部为摘抄原文,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民主生活会走形式,相互批评走过场。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与2016年“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意见一模一样;2018年2月、9月、2019年2月三次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自查出的问题“年年改年年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原文照搬。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负责人召集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针对学习笔记摘抄原文、专题生活会相互批评一模一样情况,以及查摆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原文照搬现象,进行了反思,写出深刻的自我检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性。三是建立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查机制,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的相互批评意见,做到自己撰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合实际,克服以往不动脑、等靠拖拉、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年年雷同现象。以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从领导班子做起,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开出应有的效果。

  2、“两个责任”落实有偏差。

  (6)主体责任虚化。中心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主动,2018年、2019年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5月3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安排部署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句带过。主体责任工作台账敷衍应付,2019年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上半年与下半年完成情况雷同,内容空泛不具体。2017年至2019年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履职全程纪实手册》均无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主要领导2017年至2019年个人纪实手册找人代写,班子成员张雪伟2019年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及廉政大约谈记录空白。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工作机制,按照要求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低于三次,做到会议研究有记录、有措施、有结果。二是针对主要领导找人代写纪实手册,张浩同志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批评与自我批评,补全记录,并做出了书面深刻检查。张雪伟同志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已作出书面深刻检查,约谈记录已进行补充完整。三是修订完善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四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要求,明确粮食购销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的责任以及基层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政绩考核、干部任用、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出现问题“一案双查”。

  (7)监督责任缺失。单位原纪检组同级监督严重缺失,对原“一把手”张国琪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导致其长期以权谋私、严重违纪违法,后被依法判刑。派驻纪检组没有会同党组专题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派驻以来仅列席班子会两次;对关键领域监督不到位,2019年4月驻村第一书记张继平、攻坚组长陈辉、组员黄学义扶贫期间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21日下午开展的“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警示教育,以原“一把手”违法犯罪及许昌市以案促改警示片典型案例等为教材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对机关党员干部及系统二级下属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二是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已对驻村第一书记及扶贫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严格要求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管理,遵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纪律,若有违纪按照纪委有关规定进行处分。三是建立廉政风险点,对粮食收购及工程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和重点防范环节认真进行梳理,建立防控措施清单。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做好粮食收购许可,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承储最低收购价粮食企业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维护粮食收储秩序。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任务,把粮食收购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资金使用规范,并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四是会同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点,建立谈心谈话制度,严肃制度落实,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中注重安排党纪党规、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的相关内容。

  3、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8)制定方案背离实际。中心党组在制定的实施方案(长粮党〔2019〕9号)发文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早于许昌市和长葛市第二批主题教育动员时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自查,并对长粮党〔2019〕9号早于许昌市委、长葛市委发文时间,以文件形式对其进行了更正,发放到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要求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办公文件管理,杜绝文件行文错误、重复行文、补造现象发生,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9)学习教育不扎实。中心党组没有根据主题教育安排制定本单位具体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最多的仅有6篇(次)集中学习笔记,主题教育期间的党建知识测试、入党“初心四问”等内容机关支部均未开展;其他党支部主题教育开展更是仅限于在主题党日领学文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领导班子学习计划,要求班子成员做好会议记录,主要负责人定期进行审阅。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培训,落实党支部负责人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开好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三是严格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四是奖优罚劣,对开展好的党支部进行表彰,对差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10)主题教育效果不明显。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仍虚以应付,没有达到“找差距、抓落实”的实际效果,部分中层干部不知道共产党员初心使命是什么。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把党员教育活动贯穿到日常活动中,从严细化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思想汇报、党员民主评议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从严管理党员,严格组织生活,从而促进党员作用的发挥。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在基层党组织落地生根,重点抓好主题党课、专题研讨、整改落实等关键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流程、程序步骤、会后落实等基本规定,建立健全活动台账,推行基层党组织教育活动现代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组织党员开展“党建知识竞赛”“初心和使命”抽查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履行职责能力,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考核总结,形成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向、工作同步、责任同担的工作格局,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履行自己的初心和使命。

  (二)人事管理不规范,党建引领发挥不够

  1、人事管理不规范。

  (11)干部缺配,岗位交流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股2019年至今没有配备负责人;部分中层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2017年8月按照三定方案,对中层机关干部进行了优化组合,8个科室进行配备调整,后因干部交流,资金管理科科长空缺,没有配备。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识人用人标准,,统筹考虑拟任资金管理科科长人选。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对于任职5年以上的中层干部进行转岗,建立中层干部交流上岗工作机制,关键及敏感岗位科级以下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3年后,必须在本部门进行转岗,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超过5年必须进行转岗。有潜力的后备干部,根据推荐情况,经单位领导班子决议对优秀人才进行转岗培养。推行转岗,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防止形式主义和简单化,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领导干部队伍。股级干部5年以上未交流问题,已经班子会研究,列入议事日程,因单位缺编空编和涉及单位稳定,已向公务员局申请招录5名工作人员,待5名新员工到岗时,即对股级干部进行轮岗。

  (12)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机关人员请假超假、无编人员不参加考勤、长期病假人员参加年度绩效考核等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期间对超假人员进行了处罚,按当月工资有效工作日进行平均,超假期日均工资已经追回,并进行了约谈提醒,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二是对两名病假人员,郭浩亮根据建议及本人同意,回单位上班,黄学义病情较重,按病假办理,只发工资津贴的80%。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病假不得超过半年,有事请假不得超过20天,请假人员先往办公室报备,办公室审核是否超出当年事假天数,审核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把关签字。四是以周报形式向主管领导报备,主管领导不定期开展考勤督查,增强纪律性。考勤记录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依据。

  (13)违规内退现象依然存在。2010至2015年先后14名单位人员违规退出工作岗位,直到2020年3月才返岗上班,内退期间工资待遇按正常在岗标准发放,单位违规向其发放车补、公务员津补贴、平时考核奖等工作补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退职人员已于2020年3月返岗,正常上班。并对他们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学习了《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机关管理制度》;二是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发现内退人员未按规定参加考勤,要求纪委派驻组组长闫晓娟对内退人员进行了一一约谈,并责令写出了深刻检查,在机关全体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三是返岗人员以后自觉遵守机关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自觉遵守上级法律法规及机关管理制度,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纪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违反者按照机关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执行,扣除其工资及津贴后,同时给予警告等相应处分,有事则履行请销假手续,病假不得超过半年,逾者按规定执行。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行政效率。

  2、党组织软弱涣散。

  (14)机关党委形同虚设。机关党委2017年8月成立至今,多名中层干部不知道单位设置的有机关党委,或与原中心党组概念混淆;局机关党员大会均以全体人员大会形式召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建业务知识,重点是机关党委相关知识内容,掌握机关党委与党组关系,以及机关党委的职责、构成、人员组成及组织架构,接收新名称,扛起新责任,完成新任务。二是选送抓组织的分管领导及党办负责人参加市委举办的党建知识培训班,尽快了解机关党委的工作程序及工作规则,做到不断档、不掉线,工作不落后。

  (15)基层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到位。单位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如0911公司、广达粮油党支部2017年以来未开展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正常组织活动,主题党日、主题教育未开展。天英公司党支部书记张金铭、军粮供应站党支部书记李国庆长期不上班,组织建设更无从谈起,“三会一课”记录造假。如军粮供应站党支部2018年2月14日(腊月29日)支委会开会却记录“从喜庆的节日回到本职工作中”,天英公司党支部2020年1月26日(大年初二)召开支委会收缴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基层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实行开会、活动及学习笔记签阅制度,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未完成学习及工作任务的党员及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方式,机关党委监督基层支部指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规规范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行为。二是责令天英公司、军供站二名支部书记归岗上班,充分履行支部书记职责。三是规范军供站支部、天英公司支部会议记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举一反三,保证不再出现类似的错误。四是大力培养基层后备干部,解决基层干部尤其是党务干部青黄不接现象,做到承上启下、后继有人。

  3、党员教育管理缺失。

  (16)发展党员不规范。以举手表决代替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违反发展党员入口票决制度;党员发展材料混乱,入党材料与实际不符。如机关党支部接收杨志航为预备党员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组织部批复时间却是2015年12月7日,且入党材料中缺少无违纪违法证明、接收预备党员及转正相关记录资料;如胥青山2014年7月上班,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却为2014年3月10日,支部于2014年6月28日已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审核杨志航、胥青山两位同志入党材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入党的有关程序及步骤进行了梳理。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对入党材料中的时间矛盾问题进行了查证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写出情况说明。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章》中党员管理制度,全面了解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程序及有关规定,把好党员入口关,建立一套审核机制,从入党申请、党校培训、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层层审核把关,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17)党费收缴不规范。多数机关党员党费半年或一年交一次;2017年机关党委党费余额为496元、2018年党费余额为5599.17元,直到2020年7月29日巡察组进驻前一天才上交上级党委。退休党员不交党费问题突出,老干部支部党员、中储粮许昌直属库长葛分库党支部退休党员、军粮供应站党支部退休党员均存在欠缴党费问题。军粮供应站、0911库党员2016年以来党费基数执行低,且0911库党支部8名党员2016年以来未交纳过党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分管党务工作的张雪伟同志对涉及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规范党费收缴。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问题及时剖析、查找原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基层支部负责人加强对《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学习,强化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四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流程要求,建立党费收缴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登记管理。按照市直工委下发《关于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及时上交的通知》,对照机关工资表、退休人员工资表及企业职工党员的收入情况,认真核实每名党员的收缴基数,让每名党员做到心中有数,并由支部书记签字,报市直工委。五是老干部支部党费10862.32元已于2021年1月26日上缴市委组织部,其它支部党费正在补缴中。

  (18)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缺失。中心党组没有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在全市学习强国定期排名中,单位长期排名靠后。个别党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如官亭分公司负责人徐红建2019年1月14日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市纪委开除党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机关支部及基层支部负责人会议,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在全市排名中由原来的后十名左右提升了10—15个名次。二是建立奖惩机制,机关党员的得分与年度绩效工资挂钩,每月平均得分率在35分以下不得评为先进,对各基层支部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全年有连续三次后两名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官亭分公司负责人醉驾现象在纪委开除党纪处分的基础上,我单位根据其情节给予了行政降职处理,由分公司经理降为副经理,并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组织开展以案促改活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纯洁党的队伍,强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9)坐收坐支问题严重。2013年1月至2019年1月,粮食局下属二级机构违反收支两条线,坐收坐支747.51万余元。其中希望公司投资收益156.55万余元、军供站租金200万元等多笔收入均未上交市财政,用于解决人员经费及其他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积极与财政局、国资局及非税收入中心对接,争取下属企业租金及其他收入上交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解决信访遗留问题及缴纳企业职工养老金再向财政局申请。二是葛天粮油商贸公司已制定下发了《粮食国有企业资金财产管理制度》,葛天公司对下属企业进行财务财产统管,实行报账员制度,各企业租金及其他收入统一打入葛天公司账户,企业需缴纳养老金及其他支出需由职工代表、企业负责人、联络员审核,经公司经理审核后再支出,层层把关,严防跑冒滴漏。三是加强企业财务人员技能培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严防国有资金财产流失。四是2012年5月在拆除老城粮所仓房时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两人、重伤两人,为了安抚伤亡家属,军粮供应站高息(月息2分或4分不等)募集资金赔偿伤亡家属。2015年,军粮供应站收取200万元租金用于偿还集资款本金、利息及其它遗留问题。2020年12月,中心对军粮供应站负责人尤梅军给予记过处分。已责令军供站算清账目,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予以追回,超过法律保护利息部分涉及人员多、时间长,军粮供应站正在追缴。

  (20)公款私存问题突出。2014年以来,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支出的各种费用均转入各粮所、军供站和局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如局下属军供站现金全部存放在出纳员朱艳丽个人银行账户;葛天粮油公司账面现金全部存放在资金管理科副科长马飞个人银行账户中,截止2020年6月底现金结余61.59万余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葛天粮油商贸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行在市农业发展银行,该行当时没有开通网银,支取需要预约,不能随时支取,葛天粮油商贸公司、军粮供应站财务人员违规把公款存在个人账户,方便单位使用。通过整改,军供站把存入个人账户的公款已转入单位公户,朱艳丽已做出书面解释,资金主要用于企业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二是巡察期间马飞已将存入个人账户的公款转入葛天公司公户,已对马飞进行了警告处分,扣除半年平时考核奖及一个月年终奖。三是建立财务财产监督制约机制,规定了工作业务流程、财务结算日期、支出额度审核权限等,职工代表进行审核把关,并定期公布账目、做到财务公开化、透明化,惩奖并举,预防基层职务犯罪。

  (21)大额支出无明细。局下属葛天粮油公司大量使用定额发票报销入账,未附清单或空白清单。如2017年12月支出办公费4625元,使用定额票据入账,无明细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查阅原始票据,责成经办人对资金用向写出了情况说明,该项支出均为购置办公用品、制作版面、条幅等。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对单位借用公款、报账等进行了自查。二是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三是进一步规范葛天粮油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

  (22)未执行长期有效的清产核资制度。截止2020年5月粮食局“其他应收账款”科目长期挂账3802.71万余元,收回比率较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大。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按照政府十五届七十次常务会议纪要(长政纪〔2021〕1号)内容,由副市长赵胜业牵头,市政府办主任科员王雨负责,抽调国资、审计、粮食、纪委监委、公安等业务骨干,成立长葛市国有粮食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专班,并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长葛市国有粮食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按照《长葛市国有粮食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中的时间节点逐步实施。

  2、廉政风险防控漏洞多。

  (23)固定资产处置随意。固定资产缺乏台帐管理,无专门科室人员负责,固定资产未经集体研究随意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如人民路南段一宗土地联合开发后,置换6间门面房,直至2016年被查封、未获得任何收益;长社路中段路南(澳门大酒店西临)一宗土地,由部分老员工占地建房,至今无法收回。坡胡粮所一层门面房22间,其中有10间被老员工长期无偿占用,6间闲置,6间以远低于市场价租金出租。其他分公司均存在类似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经与市纪委对接,针对人民路查封的6间门面房,因属涉案财产,依法依纪予以收缴。二是经调查长社路中段路南(澳门大酒店西临)一宗土地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由个人出资建设,正在居住,抽出专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起掌握住户动态,对占地建房户宣传法律法规,房屋拆除后,不得新建,及时收回。三是坡胡分公司所有财务财产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储运科、国资科、葛天公司进行核实入账,统一纳入葛天公司管理,收回原有租赁合同协议,巡察前坡胡分公司已整体打包对外出租,收入汇入葛天公司账户,统一管理。四是以国有粮食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为契机,真正掌握国有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损毁或未列入账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五是各分公司设置专职兼职国有资产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

  (24)对外投资监管缺失。粮食局没有建立对外投资监管制度,多次投资长期未见效益,甚至产生纠纷。如2013年以前向长葛市信源养殖有限公司投资45万元,至今仍挂账,未见收益;1988年对长葛市印染机械厂投资20万元,不仅未见效益,还因投资问题产生诉讼。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依据资金往来顺序,查证信源养殖45万元投资0911库,用于建仓,责成0911库写出了详细情况说明。二是找知情人或当事人还原印染机械厂投资20万元情况,全面查清集体企业或民营企业,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核算评审,全面掌握企业运行情况。三是全面完善投资监管体系,设立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社会监督三方监管机制,同时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监管,针对投资项目每季度进行上报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每年对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进行提醒,在资金使用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对当事人和负责人进行问责,具有违法行为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5)对二级机构管理缺失。二级机构重大事项不经局党组研究,擅自决策并执行,存在廉政隐患。如军粮供应站未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擅自组织违规集资,造成债务越来越高,截止巡察组进驻,账面还有200万元的集资款,年利率18%到48%(1.5分至4分)不等。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组织有关人员查证军供站集资主要上缴中储粮许昌分公司托市收购保证金及职工养老金和部分工程款。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以上不受法律保护,年利率18%到48%降至10%,并且从2021年元月开始每季度偿还本金10万元,进一步减轻国有企业债务压力。二是建立二级机构议事制度,二级机构的重大事项如项目投资、合作经营等,由粮食购销服务中心班子会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三是组织全系统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其他追究制度,设计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薪酬分配、利润分配、业绩考核等重要情况应当事前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报后续进展情况。

  3、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

  (26)市审计局2017年审计(长审经报〔2017〕21号)反馈的14项问题,截止巡察进驻,仅整改6项,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管理不合规、超标准支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8项问题至今未整改;2019年审计(长审经报〔2019〕16号)反馈的9项问题,截止巡察进驻仅整改了4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把两次审计整改的问题涉及资产评估、国有资金出租、财务历史挂账及清产核资等方面,正在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分步实施,整改中准确把握审计反馈问题的重点和导向,认真对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对症下药,对未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任务分解到人,实行销号制,能整改的立行立改,确有其他原因一时不能整改,制定整改计划,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粮食购销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全程督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分工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四风”等问题依然存在

  1、作风不严、纪律松弛。

  (27)总结工作敷衍应付。2016年至2019年中心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只修改年份及个别字句,尤其是班子成员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连续四年内容一模一样;资金管理科2018年工作总结竟出现“已经报送学校审议”字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及资金管理科总结重新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述职报告由中心负责人审核把关、备案,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出了深刻检查。二是对于弄虚作假错误现象或者苗头,要做到及时制止、马上整改、坚决纠正。三是完善材料审核监督机制,会前先上交述职报告由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比对,若有雷同及时返工,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再开会述职。

  (28)会风会纪不严。7月31日巡察动员会上,机关干部王志宽、天英公司郭松贵违反会场纪律,开会时间玩手机、打瞌睡。8月11日巡察组组织的集中座谈会,坡胡分公司陆继成、官亭分公司徐红建、印染机械厂杜天军三人无故不参加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巡察期间已对上述五位同志由派驻组进行了约谈,写出了书面检查,在职工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二是进行严肃会风会纪大整顿,严格会议签到制度,提前10分钟入场,禁止他人代签,严格请假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找人替会,因故不能参会的向主管领导请假,同意后指派他人参会,严肃会场纪律,实行“七不准”不准中途离会、不准会场走动、不准打手机、不准交头接耳开小会、不准打瞌睡、不准会内吸烟、不准随意遗弃会议材料。

  (29)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印制文件照抄照搬,脱离实际如长粮党〔2016〕25号《粮食局党委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出现“教育局党委”字样;长粮〔2016〕20号《关于驶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中出现“此次安全生产在检查活动是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手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长粮〔2016〕22号《关于“五一”和“端午”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文件内容时而出现“八个不准”,时而出现“六个不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上述文件进行了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办公室等科室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增强公文格式及写作能力的提高,坚决杜绝臆造滥用、错用、缺少、混用文字现象及格式不正确、文字语言表达不准确等;三是实行文签审核制,撰文人员、科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把关,出现严重错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见不鲜。

  (30)违规报销差旅费。2018、2019年粮食购销服务中心违规报销差旅费1.28万余元,巡察期间已全部退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巡察期间超规违规报销差旅费1.28万元,超出部分已经全部退回,并召开会议集体学习报销差旅费管理办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财务风险防控意识,规范报销审批程序,明确执行问责方面的内容,安排专人督查制度落实情况。

  (31)乱发补助问题突出。如2017年6月以“夏粮收购、库存检查”名义发放补助3.36万元,12月又以“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名义发放补助4.31万元;2018年2月以扶贫名义发放补助10.5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据补助凭证已查明事由,由当事人写出情况说明。二是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粮食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严纪律守规矩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以案促改,促使党组织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鲜明的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带领、带动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三)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巩固和扩大整改效果,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具体明确办结时限,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持之以恒地转变作风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作风、改作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防止问题反弹。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强化措施,巩固和发展粮食行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动粮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篇5】粮食购销案例剖析

  一、治理范围

  2013年以来销售出库的省、县两级地方储备粮均纳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治理目标。

  对2013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检查和排查,重点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买卖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严查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排查重点

  1、2013年5月前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列为“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

  2、2013年5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是否存在承储库点购买本库竞价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规行为;

  4、承储企业是否配合买方查验所拍政策性粮食;

  5、承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

  6、是否公示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

  7、是否在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拖延出库进度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礼三,副组长:黄小敏,成员:黄荣奇、温祖文、黄景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秘书股。

  (二)抓好落实。

  收储公司要认真对照排查重点自查自纠,9月1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和自查报告逐级上报,中心专治办要及时了解专项治理进度和有关情况,搜集数据资料,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局。

  (三)严肃纪律。

  专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被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篇6】粮食购销案例剖析

  自《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食安全市县长负责制的通知》(x政发[2004]13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农林、土地、粮食等部门,依照《通知》要求,按照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粮食安全区长负责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粮食安全,强化组织领导

  省政府(x政发[2004]13号)文件下发后,我区高度重视,把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负责制作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发展粮食生产、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摆在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了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区粮食安全问题,实行由区长负总责,主管农口的副区长直接负责,粮食、农林、土地等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分级负责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制定出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多次深入农村粮站、粮食企业和乡镇,检查粮食安全,研究解决问题,从组织领导、耕地保护、科技服务、深化改革等方面为粮食安全创造条件,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二、严格耕地保护,稳定播种面积

  我区现有基本农田20.73万亩(含园地3.7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536块;拥有粮食播种面积34.81万亩,(夏粮17.02万亩,秋粮17.79万亩);2004年粮食总产达到11.31万吨,创xx建区以来历史新高。

  近几年来,区政府始终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作为各镇(办)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严格执行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全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稳定粮食生产。特别是2004年初,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我区在积极组织1号文件宣讲团,深入农村宣讲国家粮食政策,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发动群众自觉参与保护基本农田的活动,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土局、农林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定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先后举办乡镇、村组干部基本农田保护知识培训班7次,培训人员210人次,逐村逐户发放宣传单5000份,刷写墙体标语200条,制作宣传板报150块,悬挂横幅40条,宣传演出4场。

  三是全面调查摸底。从业务部门抽调大批素质高、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分片包干,深入实地,全面摸清了全区536块基本农田利用状况和变化情况。编制《xx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1幅(1:1万),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图7幅(1:1万),工作底图22幅,完善了调整补划的基本农田各类图、表及台帐资料。

  四是层层落实保护责任。以乡镇、村为单位,对原有的保护标志牌进行维护和修缮。共签订乡镇级保护责任书7份,村级保护责任书138份,农户级通知书31800份,明确保护区位、面积和责任人。

  五是强化制度监管。为了切实加强基本农田长效管理,我区严格实行基本农田“六项制度”,即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用途管理制度、基本农田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把“六项制度”作为保护基本农田的一道“生命线”和“红线”,明确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准违背。六是加强执法管理。在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的同时,今年又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周巡查月报告制度,把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日常性工作。全年农林、土地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活动,查处违法案件6起。

  另外,2004年全区复垦土地1700多亩,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同时全区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2005年全区取消农业税,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增加。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积极实施科技兴粮战略。按照“良种引路,良法跟进,主攻单产,稳定总产”的思想,突出主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一是积极推广先进播种技术。2004年全区小麦精少量条播面积达到70%以上,玉米硬茬播种面积80%以上,全区共建良种示范方5个面积4300亩(示范方内良种由区上统供,并且实行每公斤良种补助0.4元,全区共补助2.9万元);

  复种指数达到171%。二是积极引进推广优良品种.2004年我区秋播小麦品种主要以小偃227、253,武农148,郑良9023等优良品种为主。三是大力推广平衡施肥,重点是秸秆综合利用,沼气建设,统测统配等,完成平衡施肥10万亩。四是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成功抵御了小麦条锈病,保证了粮食安全生产。

  四、深化粮食改革,稳定粮食市场

  自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文件下发以来,我区成立了xx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从2004年8月19日起,由区审计、粮食、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全区5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了财务清理挂帐审计,为解决“三老”(老人、老粮、老帐)问题,做好了准备。通过审计,分清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摸清了我区国有粮食企业的家底;

  对国有粮食企业职工的“三金”(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问题调查并列表上报。对粮食企业职工按工种、工龄、性别等项目分类调查造册,为实现省上规定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三分之二人员做好了准备;

  对2004年5月31日以前的保护价粮食,按照“新老划断,分步销售”的原则进行了清查理顺。我区正在为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的转轨改制积极准备。

  在粮食流通方面,我们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了保证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和安全存放,通过筹措资金和向上级申请简易建仓贷款,维修和新建了一批仓库,使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库完好,设施齐备。目前我区共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五户,总仓容22900吨。全区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国家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长年收购,敞开收购,保证了农民卖粮方便。2004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农民余粮10507吨,现有库存小麦18749吨,玉米2991吨,其中省级储备小麦 495吨,省级储备玉米2991吨。库存粮食共占用农发行贷款3144万元。

  在存粮安全方面,我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粮制度,每个库房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保管员专人管理,粮仓内湿度、温度和熏粮时的药物投放量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确保了库存粮食的质量和安全。在每年全市粮食安全交叉检查中,全部达到了“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粮仓标准。

  由于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储备作基础,在宏观调控方面,我区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在紧急时刻,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有效地调剂市场,保证了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2004年秋季,粮价上涨,其它物价随之浮动,人心不稳,区政府使用宏观调空手段,指导区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边适时销售,一边积极收购,保证库存,保证市场粮源供应,在一定范围内平抑了粮价,稳定了市场。

  粮食安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区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产量和质量,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做好粮食安全工作。

【篇7】粮食购销案例剖析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市委XXX精神,以制约和监督粮食企业内部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逐步建立起与粮企经营发展相适应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防控廉洁风险的新机制,实现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使制度建设成为保证清正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的“防火墙”,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三、进度安排

  1、XXX年,承储省级、市级储备粮的粮库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部分数字粮库,探索建立网上电子监察系统。

  2、XXX年,各中心库、骨干库、军粮供应站全面建立起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3、XXX年,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并与市、县(区)各粮食行政机关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接。全市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基本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四、主要措拖

  1、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动员会、座谈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职工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深化廉政教育。结合“学习伟人践行五德作表率”主题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勤廉文化进粮库活动,把崇高品德内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营造浓厚的勤廉文化氛围。

  3、明确查找方向。明确重点部位,全面查找风险。全市各国有粮食企业要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主管人、财、物、资金、项目分配处置等为重点岗位,以资金项目安排、粮食购销、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产处置等工作为重要环节,逐一分析查找岗位风险。要突出找准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要找准粮食企业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4、多种方式查找。通过自查、互查、专项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按照职能分工和工作范围,查找风险点,分析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对风险系数较大的职权、岗位、工作事项、工作环节进行专门的摸底清查。认真排查和分析履行职能过程中廉洁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清廉洁风险的来源,增强对风险的掌控度。

  5、优化工作流程。结合粮企实际,认真梳理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流程以及管理制度,要着力从储备粮轮换、存储、贸易、计量检验、财务、实物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重要方面实施风险评价,梳理出需要重点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点,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制订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6、建立防控制度。按照省粮食局《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参照刘桥库、洪泽粮库等内控手册,通过对流程图、制度及风险点、防控措施的汇编整理进一步编制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企业内部权力运行机制的《粮库内控手册》,形成缜密完善的内控机制。

  7、推进厂务公开。对企业干部任用、财务报销、工程建设、经营决策、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按照省粮食局要求,今后在粮食物流园建设、数字粮库和中心粮库建设等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试点单位在创新项目评选、达标粮库评选等问题上,明确提出企业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承担国家和地方储备粮的所有企业,没有按序时进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将取消该企业承储国家和地方储备粮资格。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粮食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国有粮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和勤廉文化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粮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总体要求,突出部门职能,把廉洁风险防控融入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各种形式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机结合起来,深查细找,建章立制,努力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专项检查,务求实效。聘请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干部职工勤政廉洁情况,市局牵头成立检查评估小组,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县(区)粮食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指导和推进工作,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篇8】粮食购销案例剖析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高站位动员部署,硬措施强化监管,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是高站位起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担起政治责任,把解决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題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项目,对标上级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聚焦县域粮食系统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全过程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全面推开、扎实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强组织推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批示精神,组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析突出问题谋划整治环节,构建起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乡镇纪委监办的工作格局。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利用“两微”平台及时发布公告进一步统一认识、分工协作、聚力攻坚,切实解决监管责任缺失、利益变相输送等突出问题。

  三是细排查整改。县发改局和县粮食储备公司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迅速对全县粮食购销领域基础数据及资料进行整理准备,积极主动为开展专项整治提供资料信息,截至目前,共整理相关信息3520条,移送疑似问题线索32条;县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迅速对职责范围内的粮食购销环节进行排查,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该问责的一定要问责。要层层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配备精兵强将,借这次全省会议的东风,深挖细查,理清问题,快改真改,严防自查自纠、整治措施走过场,对腐败问题决不护短,决不遮掩,务求取得实效。

粮食购销案例剖析相关文章:

人教版八年级英语上教学案例

对违法民警案例反思

主题教育党员个人检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研讨剖析材料

肃清流毒个人查摆剖析材料

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自我剖析

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自我剖析

信访案例

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整改措施原因剖析

巡察整改原因剖析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剖析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16maker.com/zhutijiaoyu/32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