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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一路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依法治疆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选择。

  依法治疆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引起了新疆广大党员干部的热烈反响。大家都说,要认真学习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的法治思想,推进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成就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开创法治新疆建设的新局面。

  自治区党委办公室秘书处副主任陈磊表示,要把习近平的法治思想作为新时期全面治理新疆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扎实推进全面治理新疆的工作。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团结稳定、文化润国、富民兴国、长期建国,制定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的“利剑”作用,狠抓落实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和香港、澳门、台湾海外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四级研究员贾斌表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聚焦总体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认真总结立法协商经验,不断完善立法协商制度建设,推进立法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谈判质量,提高谈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民主立法,为新疆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坚表示:“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反腐败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发挥纪法双剑合璧作用,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结合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依法治疆、依法行政工作。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广泛推行‘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审批’等智能行政,使‘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网上办’‘就近办’‘即时办’等成为常态,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主任张星峰表示。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干警李金汝说,我们要把总书记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令人振奋,让我们增添了工作动力。”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梅栋说,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依法治疆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已成为当前十分热门的话题,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守法是远远不够的,更要做到的是依法执法,因此,单位组织了法律学家给我们讲法治课,下面谈下我的法治教育心得体会。

  当前社会形势下,不管是一个普通公民,还是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知法学法是必须应该做的,中国古来就讲究人治,法治的观念虽然提了很长时间,但是却并未深入人心,普通老百姓有了事情,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诉诸法律来解决,而不懂法的人群也大有存在,也有很多可怜的人因为不懂法而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悲剧。所以,我们一定要学法,当然并不用像律师一样精通各种法律条文,而是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我们需要熟知,并且培养一种法律意识,遇到事情想到法律途径。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学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是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在熟知各项法律条文的同时,还要学会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看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报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很多矛盾,有的甚至升级到人身攻击,这就与执法队伍的普遍素质是有关系的,有的不按照程序进行执法,有的胡乱执法,所以引起了不必要的冲突。所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熟知法律,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才是重中之重,这是我的教育心得体会。

  总之,依法治国的推进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我们期待一个法治时代的到来!

  依法治疆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本学期开学初,我校师生共同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文件,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依法治国应该是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三者的有机统一。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

  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

  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虽然特殊的地理位置远离祖国内地,但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却播洒在天山南北的各个角落,处处充满欢声笑语。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新中国就没有繁荣昌盛的新疆。

  我们新疆好地方,也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好地方处处才能有好风光。学习新疆的历史,我们了解到:远在古代,我们新疆曾经是民族纷争的战场;到了近代,我们新疆又成了统治者流放政治犯的地方;时光进入到新世纪,国内外的敌对分子又将分裂的眼光投向新疆。新疆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历史。因此,我们感谢张骞,他架起了新疆与内地沟通的桥梁;我们感谢班超,守卫了丝绸之路的桥头堡;我们感谢唐王朝,把新疆的治理进一步加强;我们感谢左宗棠,是他力主收复了新疆。但新疆各族人民,只有在新中国,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有可能一步步走向富强。 世世代代生活在天山南北的各族人民,历来都是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主力军。

  依法治疆心得体会

  深刻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切实在学懂、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努力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

  依法治疆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具体到新疆来说,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对于推进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总体战略,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依法治疆是基础和前提,起引领和保障作用,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新疆情况复杂特殊,必须实施依法治疆基本方略。

  新疆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高举宪法旗帜、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区,许多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敏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有统一的准绳和标尺,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新疆信教群众比例高,宗教对社会生活影响大,特别是一些地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严重。只有切实强化各族群众法治意识,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新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地域辽阔,区域发展差距大,教育、就业等问题突出。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才能维护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新疆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有的干部工作方法需要改进。必须依靠法治强化秩序观念、现代观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争取绝大多数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敌人。

  把握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大问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但法治不是只有一种模式,我国法治不同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的法治不是“三权分立”的法治,不能走西方“司法独立”“司法中立”的路子。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含糊,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切实把握好以下重大问题。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证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使各族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央明确提出,当前新疆各族人民同“三股势力”的矛盾上升为突出问题,要切实把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统筹谋划部署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依法治疆也不例外,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进行。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也需要通过科学立法来引领、严格执法来落实、公正司法来保障、全民守法作基础,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2010年,自治区党委针对“7·5”事件后新疆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着眼科学治疆,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明确提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着力推进维稳常态化,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新形势下,要深刻认识“三股势力”是破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根源,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是国际公认的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严重犯罪;反暴力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治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各族群众的共同利益。深刻认识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是新疆长治久安的基石,讲法治就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违法必究,犯罪必惩。深刻认识秩序是社会和谐、文明的体现,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前提,引导各族群众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正当诉求,保持社会在有序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新疆治理水平。

  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法治自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不管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严格遵循宪法法律,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

  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坚持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多措并举宣传教育群众、团结争取群众,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贯彻体现到法治建设之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新疆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引导规范各族群众的思想认知和行为模式,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坚持思想问题用思想方法解决,文化问题用文化方式解决,习俗问题用尊重态度对待,宗教问题按宗教规律做好工作,暴恐问题用法治和严打方式解决,最大限度地将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把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着眼于新疆发展的重大问题,把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法治新疆建设新局面。

  依法打击“三股势力”,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同“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复杂、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是维护新疆稳定的主要任务,也是新疆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要适应当前斗争的新特点新形势,完善有关立法,针对“去极端化”、互联网管理、打击暴恐音视频等问题,制定完善相应法规规章,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打击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暴恐、宗教极端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护合法宗教活动,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依法开展“三非”整治,严禁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严禁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严禁利用宗教干预世俗化的生活方式,既尊重信仰宗教自由,也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依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良好法治环境是宝贵的软实力,也是一个地方的重要竞争力。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地区间竞争越来越由过去的税收、土地等优惠转向软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作用和意义日益凸显。要围绕完善市场经济环境,制定和健全促进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法规规章,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严格执法,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反对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建设法治社会,努力形成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法治既有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显功能”,也有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潜功能”。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推动制定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去极端化”、打击暴力恐怖等方面的乡规民约、规章制度。重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建设功能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机关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行政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增强司法公信力,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完善有关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各族群众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新疆绝不允许有法外之人。把法治教育培训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让各族干部群众在每一项具体的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中学习法律、感受法治,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各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越法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实际行动释放以上带下的正能量。

  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疆的领导

  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统一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疆的领导。

  按照“三统一”“四善于”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疆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既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好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又切实改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领导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新疆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党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自治区党委要依据宪法法律治疆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支持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贯彻党委决策部署,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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