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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和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1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2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广泛宣传,周密部署

一是广泛宣传。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在湖南水利网、郴州日报、郴州水利网和郴州水利微信平台等对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广泛宣传,相关新闻先后被中国网、红网、新浪网、搜狐网等主流媒体予以转载。在局机关大院增设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和永久宣传栏,在办公室楼大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宣传画册300份发放给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督促和指导有独立院落的下属单位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和市水电建设公司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2019年3月我们订制了1200多份两院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湖南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在人民群众集中的灌区、河道采砂场、水利设施周边、水利建设工地等区域进行广泛张贴,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二是周密部署。先后召开3次局党组会和3次局务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各业务科室的扫黑除恶工作任务以及目标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河道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长制工作等结合起来,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19年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郴州市开展督导和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先后制定了《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先后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督导发现的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突出行业重点,全面排查问题

根据水利行业实际,我们通过组织开展非法采砂、河道“清四乱”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来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是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市河长办制定了《郴州市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对河湖水域岸线“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相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截止2019年11月排查河道“四乱”问题200多处,查处非法采砂、侵占水域等违法案件27件。二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行动。为防止黑恶势力强揽水利工程、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非法阻工等问题,2019年局建管科对参与郴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进行了信用信息登记,建立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出台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一月一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三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为防止发生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局河道科制定了《郴州市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水利局针对已进行河砂开采经营权出让的河段,历史以来有河砂采挖的河段、群众反映投诉非法采砂较多的河段进行了河道采砂重点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点违法问题由河道所在地县市区相关部门立案查处。8月针对市长公开电话反映非法采砂问题较多的现状,下发了《关于打击非法采砂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通知》,组织县市区水利局全面排查非法采砂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10月下旬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启动了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了《关于整治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局机关64名在职干部职工全部填写了自查自纠登记表,登记表全部建立台账备查,每个干部职工还签订了无违规参与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承诺书。经认真自查,局机关64名在职干部职工均没有发现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的问题。

三、加强行业监管,建立防范机制

为建立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涉黑涉恶问题的防范机制,建管科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告制度的通知 》,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线索排查、上报和移送的相关要求;河道科制定了《郴州市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对河道生态环境的日常监管巡查,从源头上防止发生非法采砂、非法占有河道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全市每条河道分河段设立了警长,公开了警长姓名和电话,明确了警长职责,加大了对涉河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四、严格线索研判,规范线索移送

为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线索研判和移送,制定下发了《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线索管理制度》,对涉黑涉恶线索受理、摸排、甄别、移送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深入发现水事违法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问题,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水利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水事违法案件处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对已经办结的水事违法案件开展自查,填写《水事违法案件处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表》并建立台账。经全面自查,全市水利行业近两年查处的51起水事违法案件中均未发现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方面的问题。 2019年8月嘉禾县水利局向我局上报河道涉黑涉恶线索2起,经甄别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线索移送到市扫黑办。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我市河道、水库众多,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当前水事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出现在河道采砂、河道“清四乱”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而水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市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成立时间不长,人员力量不足,大部分县市区还没有设置独立的水行政执法机构,难以满足涉水涉河违法案件查处的需要。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场所大部分位于偏僻的乡村,在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河道采砂场所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下一步: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从机关、住宅小区向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河道采砂现场等延伸。二是进一步通过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问题线索。要通过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组织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在建水利工程、河道采砂场等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结合河长办组织开展的河道“清四乱”行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移送。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3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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