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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是2018年伊始由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扫黑除恶目的就是扫除黑恶势力,严惩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助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措施【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司法局助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措施

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组织召开“二十家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二十家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成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全镇上下共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书写永久性标语,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二十家子镇居民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由党委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篇二】司法局助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措施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 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篇三】司法局助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措施

4月8日下午,为了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我院党支部书记陶昌明等4人走进南板村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勐海”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参会人员对扫黑除恶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凝聚了参会人员的思想共识,以更强的使命担当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实,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成果,做到扫黑除恶与业务工作两不误,营造健康、安全的诊疗环境。

活动中,通过向群众讲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据统计,本次活动全镇共悬挂1幅横幅,发放宣传资料60多份

参加本次宣传活动人员有65人,通过此次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有所提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篇四】司法局助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xx市xx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xx分局、xx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xx普法网站及xx法治xx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篇五】司法局助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效能风暴行动深入开展,我县严格按照陇南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在效能风暴行动中开展“六清六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全面深入开展了“六清六查”活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动员部署。县委、县政府把开展“六清六查”活动作为推进效能风暴行动纵深开展及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注重提高认识。先后3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县纪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对开展“六清六查”活动的目的、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上《通知》精神,及时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为组长,效能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工商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审计局等18个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六清六查”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也迅速按要求成立了工作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制定了具体清理清查工作方案,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切实形成了各级有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六清六查”活动全面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三是靠实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效能风暴行动中开展“六清六查”活动的通知》,提出了清理清查的范围和内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作部门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全面自查及督查整改两个阶段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及要求,并明确提出对清理清查工作组织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宣传,多措并举抓升温造势。采取会议、电视、网络、移动信息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六清六查”和七种形式“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作,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清查活动内容等信息,形成广泛、公开和强有力的清理清查势头。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播放效能风暴行动“六清六查”活动新闻报道36条,悬挂宣传标语120多条,召开各种形式征求意见会议350多次,对领导干部和职工发送效能风暴行动“六清六查”活动内容短信近5600多条,为全面清理清查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三)精心实施,不走过场抓工作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开展“六清六查”活动作为效能风暴行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衡量标准来对待,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周密部署,协同有力。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县上要求及时召开清理清查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全面明确“六清六查”重点范围和内容。并从部门自查、整改落实、建立机制等三个步骤全面开展清理清查工作。与此同时,组织、监察、财政、工商、公安等牵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专项清理工作计划,并适时报告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清理清查工作迈好第一步。二是自查自纠,阳光运行。在清理清查工作中我们坚持分三步推进工作。首先,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对照“六清六查”内容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的同时,采取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和测评会等多种形式,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将自查结果张榜公示后,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牵头单位,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牵头单位对自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其次,集中清理测评。我们将“六清六查”工作与民主测评、行风政风评议和万人问卷调查有机结合,在认真抓好对17个乡镇和109个单位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状况及万人问卷测评活动的同时,由县上组建的4个评议工作组,针对各乡镇、各单位是否存在“六清”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六种人”和七种形式“吃空饷”人员,发放清理清查表进行了全员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衡量和评价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的重要依据。第三,对应处理。针对“六清六查”活动排查出的人和事,分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和效能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给予对应处理。三是跟踪指导,加强监督。为使清理清查工作扎实推进,县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6个工作组,综合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随机明察暗访,检查中采取调阅查看机关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建设资料、单位资产财务资料、“三定”方案、机构编制人员手册、工资表和职工签到花名册等方式,对各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到岗到位、服务态度及“六清六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23条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限期整改,有力促进清理清查工作规范有序深入开展。

(四)立足整改,注重结合抓长效建设。按照省市对深入开展“六清六查”活动的工作要求,我县立足于通过深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促进机关效能优化,让干部职工以新的面貌、新的姿态、新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目的,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将“六清六查”活动与全县正在开展的“转变干部作风、集中破解难题、推进跨越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本部门 (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对于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哪个人有问题,就解决哪个人的问题”的原则,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分门别类逐个解决。对于一般性的问题,能够马上改的立即加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的,明确整改时限并落实整改责任;对于长期遗留问题,明确责任,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效能建设和扩大“六清六查”活动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全面落实亮牌服务、岗位责任、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AB岗位、一次性告知、离岗告示、随机评价、失职追究等十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内部学习、考勤、廉政建设、请销假、财物管理、车辆使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水平。截止目前,通过效能风暴行动“六清六查”活动,全县共清理清查出借用公款未还19人共计146270元、单位使用过期报废车辆3辆、占用公物未还1人、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长期借调人员123人、超编制进人12人、长期请假在外兼职以及子女上学陪读人员1人、工作时间不履职尽责或违反纪律14人。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自查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等方面问题462条,即知即改368条,限期整改94条;初步制定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规章制度475项(其中修改完善349项,重新制定126项),切实让专项清理清查活动取得了实效。

总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认真开展了效能风暴行动“六清六查”活动和“六种人”、七种形式“吃空饷”人员清理清查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实事求是的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整体工作开展不平衡,表现为单位和单位之间在工作进度、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都存在快与慢、质与量的差异性。二是个别单位对效能风暴行动“六清六查”活动和“六种人”、七种形式“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作存在被动应付和走过场的思想,还存在软件资料不全,查找问题不深刻,整改思路不明确等问题。三是部分单位在上报“六种人”和七种“吃空饷”人员过程中,个别单位领导心存思想顾虑,怕得罪人,上报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不相符的问题。四是部分单位对查找出的问题,还没有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制约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将以本次督查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对“六清六查”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具体抓四方面工作。一是对“六清六查”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通过抓实清理清查活动每一项具体工作,抓好干部作风存在问题的整改,促进我县干部作风真正转变。二是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对前期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清理出的人员,严格按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合理作出处理。特别是对部分清理上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单位,责令其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工作,再次进行清理清查,从严查处,努力维护政策和决定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三是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针对“六清六查”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立足改革创新,对我县现有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四是围绕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要岗位和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各级各部门效能风暴行动“六清六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特别是针对“零问题”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公开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诫勉谈话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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