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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汇编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卫生工作大局稳定。根据市卫计局《共青城市卫计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卫生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疗机构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疗机构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卫计局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卫生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疗机构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疗机构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重点打击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卫计系统的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使卫生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干扰医疗机构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卫生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重点打击对象

  1、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

  2、干扰卫生院、村卫生室周边环境,危害就诊群众及卫生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

  3、欺凌医护人员甚至暴力伤医的违法、犯罪分子。

  4、院职工迟到早退,医疗处置、行为不规范等乱象

  5、新建村卫生计生室闲置,无证行医,违规骗保,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涉嫌虚假宣传保健类食品用品对疾病的功效等乱象。

  六、

  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

  深入宣传发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

  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

  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要坚持以政法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为主、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

  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卫健委及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卫生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四、工作职责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五、摸排重点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附件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连军

  副组长:何忠培,邵兴波,翟德林,汪书兵,王佳星,徐方伟,陈明雷

  成 员:代起新,仇建龙,韩蕾,冯国香,王平,张宝静,施昌,李淑敏,邓文卓,段燕兵,朱玉伟,高建春,张申,侯琪峰,赵晨旭,张广和,孟凡君,李永柏,孙爵瑞,鲁丽,康静,赵晨霞,秘鹏,马靖文,张建桥,田苏淮,王薇,李军,贺鹏芳,李凤楼,裴金霞,李泽勋,丁颖,荆学军,丁珊,何二淼,宋凯,张绍玲,纪芳芳,王洁,韩艳鹏,张晓辉,梁淑虹,陈海静,孟庆祝,李牧村,王彩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物业科,由王宗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范围及线索举报电话

  一、受理范围: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4)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5)医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6)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3

  根据自治区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及《河池市卫生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办发[2018]3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也为我院营造平安幸福,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河池市中医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长:谭翱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蒙恩绩党委委员、副院长

  韦承生党委委员、副院长

  罗建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河宾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成员:各科室、部门主任或负责人、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余乐周同志为联络员。

  三、工作步骤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方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医院内医务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医疗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协调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院内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8.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9.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我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10.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平台、电子屏、宣传横幅等悬挂、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通告,动员全院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全院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突发安全事件依法应对能力。(党政办牵头,医务科、信息科配合)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1.将医院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对外公布,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同时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排查,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医疗服务协调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

  2.提高纠纷处置能力,推进医患纠纷妥善化解,进一步完善医院医疗投诉管理和纠纷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医院内部,从源头上防治医疗纠纷的升级。 (医务科牵头,医院各科室、部门配合落实)

  3.加强与辖区派出所联动,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保卫科、纪检监察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

  (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纪检部门加强对我院医务人员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政执法“十不准”》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加强办案纪律,注重协调配合。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科室、部门要积极配合扫黑除恶工作排查整治,有效整合我院干部职工共同推进专项斗争。

  (三)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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