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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一路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

  根据省、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求,为安全有序、科学规范地推进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请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落实。

  一、目标人群

  在确保安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现阶段主要为建德市辖区内(不限户籍和居住地)接种首针时满18周岁以上并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提供免费接种服务。

  18岁以下人群、在建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的接种工作,按照省里后续部署开展。

  二、工作任务

  20-年4月底前,至少完成全市40%常住人口数的第一剂次接种工作,5月底前,至少完成全市40%常住人口数的两剂次接种工作;20-年12月底前,至少完成65%常住人口数的接种工作(具体接种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国家、省对接种对象如有调整,任务数随之调整。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加强宣传动员,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和人群接种率。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二)坚持落实属地和行业主管责任。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统筹下,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辖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提高接种率。

  (三)坚持全流程疫苗安全监督管理。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全流程保障疫苗安全。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出入库、使用、报损等台账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要及时完整将相关信息上传国家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和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接种管理

  (一)人员发动登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辖区内目标人群接种动员以及符合接种条件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做好全市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接种动员登记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行业从业人员动员登记工作,并通过安心返平台中“放心种”模块统一填报。

  (二)接种点位设置。我市现有预防接种门诊继续承担新冠病毒疫苗和常规疫苗接种工作。同时,在16个乡镇(街道)各增设新冠病毒疫苗方舱式临时接种点(具体点位详见附件2),并根据接种工作实际推进情况适时投入使用。方舱式临时接种点场内布置及物资准备由各乡镇(街道)落实,临时接种点场地所属部门单位主动配合落实腾空及改造事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部分应急物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方舱临时接种点设置指导工作。

  (三)接种工作实施。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安排(见附件3),统筹协调组建疫苗接种医务人员队伍,并做好医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负责落实接种过程中人员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相关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保障本次新冠病毒疫苗全人群大规模接种疫苗费用、接种服务费用以及异常反应处置费用,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接种宣传以及疫苗储运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班运作。本次新冠病毒疫苗集中接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接种工作,定期通报接种工作进度。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套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落实组织发动、摸底统计、疫苗储运、分配、接种、救治、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临时接种点工作组,建立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做好临时接种点日常规范管理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市卫生健康局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做好疫苗供应、调度保障、接种服务和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精准掌握所需疫苗数量,合理制定工作指引。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做好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和舆情社情监测工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负责接种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市卫生健康局落实疫苗安全高效运输保障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等主管部门负责统筹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大型场馆改造及配套设施维护等工作。市委网信办、数据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信息监测、信息网络环境和数据传输安全保障工作。团市委要积极动员志愿者,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临时接种点场所所属单位要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压实各方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旅行动员发动职责。省、杭州市已经将此轮大规模接种工作纳入精密智控指数评价体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纪委、市督查考评办要定期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推进疫苗接种工作进度进行通报。我市要抓紧落实相关措施,尽早开展接种,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接种工作任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疫苗对阻断传染病传播的积极作用和国产灭活疫苗的优势特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偶合反应等。统筹协调舆情社情监测,加强舆情跟踪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放松。

  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安全规范有序做好龙游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以下简称新冠疫苗)全民紧急接种工作,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阻断病毒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衢州市新冠疫苗全民接种工作实施方案》、《龙游县新冠疫苗全民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对照县里下达的接种指标,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知情同意和免费接种,做到应种尽种。现阶段新冠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动员,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和人群接种率。

  (二)坚持落实属地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在东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以村(社区)为单元,周密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属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接种工作目标要求,协助街道做好辖区内本行业人群的接种工作,及时上报接种进度和接种率。各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下属单位要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提高接种率。

  二、接种目标

  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目标人群为:现阶段为常住在龙游县内的18岁以上,知情、自愿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的人员。我街道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目标人数为4.61万人,按照目前的工作要求及安排,20-年4月底前,完成2.075万人的接种任务(完成第一针剂接种,接种率45%),20-年6月底前,完成2.075万人的目标接种任务(完成二针剂接种,接种率45%)。

  18岁以下人群、在龙游县内的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及外籍人士等接种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的后续部署开展。

  三、工作内容

  (一)疫苗接种对象

  1.资格认定

  常住在龙游县内的18周岁以上人员(按照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口径:除各村社在册户籍人口外,非本地户籍,在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均可纳入接种对象目标)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在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

  2.接种对象适应症认定

  (1)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不事宜接种:

  ①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

  ②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③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有生育计划的建议接种后3个月备孕。

  (2)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慎用。

  ①各类疾病的重症患者。

  ②健康状况不适者、禁忌症不易掌握者。

  (二)接种地点安排

  接种点1:卫生院

  接种点2:原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20-年3月-4月上旬,做好辖区宣传发动、接种人员登记、接种点分流安排等,全面落实疫苗免费接种前各项准备工作。

  20-年4月中旬-6月底,全面开展新冠疫苗免费接种现场实施。(4月底街道职工实现应接尽接)

  20-年7月-12月底,进行第二轮全面接种工作。

  (四)接种组织安排

  街道干部职工要带头表率,各村(社区)、经济开发区城南站要积极动员。请辖区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鼓励应种对象就近接种。特别是辖区的城郊村、园中村,对非本地户籍,居住在辖区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辖区内服务业、第三产业人员、小微企业的从业人员等,做好宣传动员,积极争取,以便提高街道整体接种率。

  街道按照“上报一批,接种一批,发动一批,服务一批”的原则,对主动上报的群众,尽快安排接种,对有顾虑的群众持续做好宣传走访,对于体弱或行动不便老人,动员其近亲属陪同接种。

  (五)接种登记和信息上报

  接种期间实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日报告制度,由各村(社区)负责应种对象的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统一汇总到街道疫情防控办公室,由防控办与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班对接反馈。

  四、职责分工

  (一)东华街道疫苗接种实施专班负责辖区新冠疫苗免费接种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的宣传和组织实施接种工作。

  (二)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疫苗接种数量的统计报送工作,做好疫苗的供应与调配、宣传、技术培训与指导、疫苗接种信息监测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

  (三)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应种对象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人员组织、数据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参与调查处置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华街道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实施专班要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密切沟通,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好新冠肺炎疫苗免费接种项目。为加强全区新冠疫苗全员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街道成立“东华街道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实施工作专班”。

  (二)认真部署实施。各村(社区)、区外企业、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提前摸清18周岁以上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人数,认真周密部署,落实各项准备。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组织开展对辖区接种点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的政策、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注意事项、接种点管理要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内容。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充分利用龙游通、微信群、纸媒、流动宣传车、横幅等各种宣传平台,开展新冠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宣传工作,逐户发放疫苗接种联系卡、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品,确保全员接种项目家喻户晓。

  (四)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要抓好时间节点,有序部署,认真填写《东华街道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员信息登记表》,做好信息摸排、上报、感人故事收集并兼顾个人信息保密等工作,认真。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20-年辖区全员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工作的评估总结。

  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接种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接种。

  (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18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20-年6月20日前完成接种。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2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等院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研究制订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

  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

  (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继续提供服务外,根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照国家要求,省级拟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

  (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新冠病毒疫苗的配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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