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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拓展意识形态网络领域,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细做实保障意识形态工作到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篇1

  就目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法治化来看,建议在立法形式上制定和出台《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一系列重要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都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这些政策举措,都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角度,突出了意识形态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性。2016年12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虽然我国目前无论从党内法规还是从国家立法的角度还没有制定有关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集中和统一规定,但在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领域已经有一些可以借鉴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在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制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之后,文化安全方面的立法得到了加强,这也为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比较好的制度依据。就目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法治化来看,可以在立法形式上制定和出台一部以统领意识形态工作为主线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规定》既可以是党内法规性质的,也可以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表现出来。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学说占领文化思想领域的高地

  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以社会主义道德引领各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大力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树立“文化国防”“文化边疆”意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指导意见》指出,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法规和政策价值导向不鲜明,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保障不够有力;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符的现象;部分社会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全民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要从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自信,建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阵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学说占领文化思想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高举实事求是的伟大旗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举重若轻,准确把握国内国际形势,针对我国社会发展以及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总结我国和世界各国国家治理的经验教训,提出和确立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战略思想;擎画发展新蓝图,集中而系统地阐述了我国国家治理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一致认为,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央政治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握时代大势,回应实践要求,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苦干实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因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在全面依法治国领域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法治思想,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基石,是我们党高举马克思主义理论大旗的重要思想武器,必须要用心守护、坚定信念,真正使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找准基点、落到实处。

  对境外敌对势力开展的文化领域渗透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反渗透工作,确立文化“走出去”战略,在海外建立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思想宣传阵地。文化“走出去”战略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守得住意识形态阵地既要“防御”,又要“进攻”,只有主动走出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肆意入侵的被动局面,增强“四个自信”,讲好“中国故事”。要推动以“孔子学院”为载体的中国传统文化在海外的传播,不断提升维护本国文化安全的反制能力。

  意识形态工作要有全局观念,要以“建”促“管”

  通过现代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占领全球范围内有效的新闻宣传平台,全面和系统地推介中华民族的悠久和优秀的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让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中国开放的大门不能关上,也不会关上。要鼓励和支持我国网信企业走出去,深化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做到“国家利益在哪里,信息化就覆盖到哪里”。要善于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向海外积极推介中国优秀的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基础和成功实践,要形成与西方新闻媒介相抗衡的强大的信息传播网络,努力主动地占领全球范围内意识形态传播的高地。建立全球范围内的中国先进文化的国际传播体系,构建宣传中国声音的国际电视新闻传播网络,支持中国文化企业到境外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参与国际文化传播领域的竞争,加强国际电影节在传播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方面的积极影响力等。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12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把网络作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主要载体,严格地按照法律来规范网上言论,建立有利于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平台,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制度化和法治化应当关注的重点领域。

  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有效执法,严格查处各种危及文化安全的文化产品非法流入市场或流入境内。建立外资进入境内文化领域的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制度,防止国际社会各种反华性质的资金盲目流入境内。可以在立法或者党内法规中对意识形态主阵地、主渠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许可制度,特别是对新闻传播、网络媒体、高校教育、大众传媒,等等,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审查审核制度,突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的重点。

  总的来说,意识形态工作要有全局观念,要以“建”促“管”,在“管理”基础上建立起牢固的以弘扬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为重要任务的意识形态阵地。要抓住以德治国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重要制度抓手,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部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正确方向,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切实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宪法为统帅,通过宪法和法律构筑起捍卫主流意识形态的制度防火墙,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推动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优势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际效能,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化、法治化作为保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制度支撑点,扎扎实实、稳步推进、力争实效。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要从抓好“党建”这个阵地出发

  从2015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来看,12个巡视组所巡视的几十家单位都存在“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放松。例如,中央第二巡视组对中石油的巡视,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管党治党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八项规定”不严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购买购物卡等问题依然存在,公车管理混乱;一些领导人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小圈子”问题突出,对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帮助亲友承揽项目;海外投资决策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中央巡视组提出了一些比较有针对性的建议,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清除一些腐败分子带来的恶劣影响,深刻吸取教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切实增强各级领导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意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清理整顿违反回避原则的“近亲繁殖”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有关制度规定,落实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完善企业内控机制。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开展领导人员子女亲属利用集团资源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海外资产监管,开展海外投资项目审计和巡查等。

  由此可见,通过制定《规定》,把从严治党作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法治原则,特别要从抓好“党建”这个阵地出发,提高各级党组织在捍卫主流意识形态方面的核心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战斗力,特别是抵御各种腐朽和有害思想的侵害,维护党的纯洁性。拟制定出台的《规定》既可以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同时并行,也可以先行出台党内法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依据宪法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原则和各项指导思想,就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等建设和保障问题作出全面和系统的规定,从而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法治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依据。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篇2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黄陵县纪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点阻力,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

  一、我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1、认真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内涵。县纪委向全县172名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党委(党总*)书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发《学思践悟》读本,并采取集中学与自我学、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学习,使大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使全体干部悉心领会、领悟中省市纪委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干部,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

  2、坚持抓小抓早,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执纪。自2012年以来,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34次,查处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警示训诫41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相继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吃拿卡要”、“中梗阻”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信访举报工作方面,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3、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县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切合工作实际、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每年初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2年以来,安排检查考核60余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在2015年年初召开的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会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会点评。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训诫,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少数。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典治乱“拔烂树”。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出台《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试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案件协作区制度,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反腐*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出台《县委反腐*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向县纪委移交违法违纪人员37人,县纪委向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1件。三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重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30件(涉及农村基层干部23件),目前查结27件,正在初核2件,1件由检察院介入调查。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169件,立案204件,结案204件,党政纪处分209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

  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阻力

  尽管我县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遇到了一些难点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长期以来,由于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对“四种形态”在思想上还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致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

  二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滞后。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没有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还需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从认识层面来看,“两个责任”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对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还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从机制层面来看,未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责办法,责任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缺乏体细化的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执行难的问题。从效果层面来看,县委和县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但个别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有的党组织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层层递减;在监督责任落实上,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还没有完全理解,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三、对如何更好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针对践行“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和阻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努力在“四个新”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我们既要保持惩治腐*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又要持续探索遏制腐*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当前,要以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二是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形势,提出对策举措。还要看到,“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只要违纪,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才能从理念变为现实。

  三是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全面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深入推进派出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把派出机构的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

  四是“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篇3

  意识形态教育工作是一项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地位和意义。因此,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我校党支部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由其是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更加考验了人们的信念和思想意识。为了加强我校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围绕着“四个坚持”“两个维护”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兼党支部书记郭太君同志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中层以上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校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做到了覆盖学校教职工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健全领导机构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了聂家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和 党员干部管理责任、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责任。

  二、强化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等。通过校长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参加自愿服务等活动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和自律能力。同时高度重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风”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检活动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改善和提升。教师们对初心的认识清晰,对使命理解到位,理想信念坚定,努力追求更好更高的标准。

  三、发挥党员、党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党员、党支部的良好形象树立党的光辉形象去影响人们、鼓舞人们,坚信只有跟党走,才能实现伟大的复兴的“中国梦”!

  1、建立“党员先锋岗”。疫情期间减少人员外出,但校门是防控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壁垒,因此,校长、副书记亲自挂帅带领其他中层在假期担当校门“党员先锋岗”守护任务,党员干部身先士卒值守。

  2、疫情期间所有党员自发捐款,辐射到了普通教师共计6500余元,通过党支部购买食品消毒液等抗疫物质送到整个乡的各个村委会防疫卡点,加强了家、校联系。提升了人们对人民教育人民办,人民教育为人民的思想认识。

  总之,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校党支部将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努力、不断进取,把意识形态工作做的更好。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篇4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作如下报告:

  一、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继续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利用周五学习日开展学习及讨论活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挑战答题积分评比活动。4月17日,组织集中观看一次意识形态教育片《思想的力量——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集中观看学习后随即开展了一次讨论,结合我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判。通过讨论,大家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人人有责的思想政治任务,应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增强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崭新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抓好宣传舆论引导和网络安全保障

  继续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领地”传播好人好事、传播好声音,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主题宣传。

  三、结合当前疫情形式,积极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

  按照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办始终按照要求开展对村屯和社区的联防联控工作和对商铺、社区、村屯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督导工作中,对其普及《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第二版)等科普资料,引导群众稳定情绪、增强信心。通过网络文件及视频等方式对参与村屯督导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使其掌握专业的防控知识。在督导工作中还积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通过及时发声和积极行动,回应群众疑惑,消除民众恐慌,让村民感到党委政府的有力措施和坚定行动,增强全社会打赢防疫攻坚的决心和信心。

  四、抓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结合“节前谈话提醒”活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于坚持错误思想观点的党员干部及时做好教育转化。二是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及请销假制度,强化了我办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时刻把纪律作风转变作为净化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抓手。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篇5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文化活动场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及时更新,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建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扫黄打非工作,定期检查抽查,坚决查缴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有效维护了文化市场秩序,为我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同时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正能量传播,提高意识形态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公众号的作用,发表公众号文章,内容涉及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保工作、人居环境政治、文化惠民线上演出、防汛抗旱、河长制、食品安全、机关建设等多方面内容,宣传方针政策及各项强农惠农措施,把先进思想传进千家万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扎实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下载注册,党员实现全覆盖,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党外人士下载注册学习强国平台,通过学报告、看党史,对新中国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激发了对祖国、对党的热爱。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管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对党负责和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篇6

  重视并加强对新闻舆论、社科研究机构、民族宗教、宣传思想文化等阵地的建设与管理,拉起“高压线”,把好“准入关”,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坚持把社科理论阵地、文化传播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宣传的重要阵地。对打着“创作自由”“学术自由”幌子踩红线、破底线的行为,必须动真格、零容忍。

  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树立互联网思维,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按照“正能量”的总要求、“管得住”的硬道理,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努力做到传播技术发展到哪里,正面舆论宣传就跟进到哪里。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解读有关政策,回应公众关切。完善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舆论引导机制,确保导向正确。健全网络管理机构,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大力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工作队伍。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要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牢牢地立起来、严起来。

  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就要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使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决不能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篇7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纳入考核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党组书记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精心组织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宣传,通过书记上党课、集体讨论、集体学习等方式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的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建设工作提供理论保障。

  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及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同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管理,扎实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搜集、研判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单位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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