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16maker.com--扫黑除恶】

2019年扫黑除恶的重点【2019扫黑除恶方案】




1、


  2019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问题攻坚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特制定《太平镇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五个走在前列”“五个绝不允许”(要在坚决打击态度上走在前列,绝不允许放过任何一个黑恶势力;要在依法办事、精准打击上走在前列,要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走在前列,绝不允许黑恶势力趁虚而入、把持基层政权;要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上走在前列,绝不允许黑恶势力滋生繁衍、做大做强;要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走在前列,绝不允许镇内任何一个地方因黑恶势力猖獗而民怨沸腾)的工作方向,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以更大的决心集中攻坚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是斗争氛围更加浓厚。通过开展全社会、全领域、全行业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形成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斗争氛围。二是主攻方向更加突出。将深挖幕后“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严查快办“保护伞”。不断净化全镇党员干部队伍,提高基层党组织纯洁性和战斗力。三是依法打击更加有力。围绕明确的12类黑恶势力犯罪表现,进一步增强打击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主动进攻、除恶务尽”理念。四是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措施

  重点组织好“五大行动”:

  (一)开展严打深挖行动

  1. 推进线索排查再深入。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场所、区域及新兴领域开展全面深入摸排、核查。深入组织党员干部、网格队伍全员走访宣传、全域摸排线索。从信访举报、投诉控告、报警案件等途径广泛收集黑恶线索。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活动,鼓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

  2. 推进打击力度再强化。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雷霆”行动。重点打击金融借贷、工程建设、公共空间、农村基层等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

  3. 推进“打财断血” 再彻底。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资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全面清查涉黑涉恶案件资产,充分运用追缴、没收非法所得、赃款赃物和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加大追缴、罚没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二)开展“打伞破网”行动

  4. 落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并配合落实提级管辖、指定管辖、联点包案、查否报告、留档备查等制度,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镇纪委与派出所线索快速双向传递、同步对接介入办案机制,同步推进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工作,真正做到除恶务尽。

  5. 加强重点监督。通过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督导检查、巡察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将“打伞”工作引向深入。对部门监管职责缺失、涉黑涉恶问题多发、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的单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

  6. 深挖细查幕后。 坚持“刀刃向内、重点打伞”,建立查处“保护伞”绿色通道,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钱捞人等充当“内鬼”和“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对顶风作案,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7. 强化组织保障。把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派到扫黑除恶的关键岗位上,对查不出、打不深、打不透的地区、部门和涉及能量较大、根基较深的“保护伞”及情况复杂的案件,由纪委(监委)、组织、派出所等部门联合督办、一查到底。

  (三)开展源头治理行动

  8. 优化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统筹谋划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快镇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建设,构建完善镇网格服务管理平台+全科网格”的基层治理体系和物联网协同治理体系;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探索推进法治、自治、德治三治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9. 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要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加强对娱乐场所、外来人员聚居等治安情况复杂区域的整治,实行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挂牌整治、限期销号制度,定向清除黑恶隐患,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0.开展行业乱象集中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攻坚年”总体安排,制定实施本系统本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水平。及时移交监管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派出所查处黑恶犯罪时发现存在监管漏洞的,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并抄报镇扫黑办。

  (四)开展固本强基行动

  11.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所属基层党组织逐个分析排队、评星定级,按照比例倒排整转。凡是村域发生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村党组织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全面落实领导包村负责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底线管理。

  12.深入推进村党组织问题整改。对已打掉黑恶势力的村级基层组织,由镇主要领导直接包干负责,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补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渗透、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一律制定“一村一策”,实行整转提升,必要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派驻专门工作组。

  13. 全面实行村干部镇级备案管理。要建立健全村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审查机制,凡是新进村干部人员一律经过镇级联审。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对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依法依法规妥善处置,对受过行政处罚的村干部,逐人分析研判,把握政策纪律,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

  (五)开展全民参与行动

  14. 组织开展宣传攻势。将全年分为宣传准备、集中宣传、常态模式三个阶段。1至4月份为准备期,5至7月份为集中宣传期,8至12月份为常态宣传期。宣传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充分展现全镇工作成效,展示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同涉黑涉恶等违反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15.积极选树正面典型。镇扫黑办要牵头精心挑选一批打击黑恶犯罪、彻查“保护伞”的典型案例,跟踪报道、表彰奖励一批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政法干警,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把“攻坚年”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重大举措,及时部署,精心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强化责任压力传导,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全面开展滚动式线索摸排,各村居、重点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向镇扫黑办上报一条线索。要全面落实通报、会商、同步介入、案件线索双向快速移送等工作机制,确保深挖彻查到位、“打伞破网”有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以中央督导为契机,建立健全督导督查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开展重点督导、明查暗访。要将斗争成效、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明工作纪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五个严禁”的总体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强化担当精神,积极履职尽责,敢于动真碰硬。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攻坚年”取得预期效果。



2、

  1.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 1 月 23 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 3 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扫黑除恶中的“黑”是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指的是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是指: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 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4.涉黑涉恶问题呈现新动向,一是 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 ;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三是 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提出“三个结合”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 扫除黑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6.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部署,充分表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紧迫性和重要性,彰显了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7.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对于保障 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10.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三年的重点分别是: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12.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3.“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扫”与“打”一字之差,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第三,过去“打黑”打得多,防得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

  14.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的标准是什么?

  做到“两个不发生”,实现“一降两升”。

  15.“两个不发生”是指什么?

  两个不发生: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

  16.“一降两升”是指什么?

  一降两升: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1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8.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20.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重点是“六个围绕”,指的是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21.广西壮族自治区什么机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2.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什么?

  全面负责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总结表扬等,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3.广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哪几个小组?

  综合协调组、侦查打击协调组、执纪监察协调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组、宣传工作协调组和法律协调组。

  24.纪检监察机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其坐大成势。

  25.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领导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26.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二是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27.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28.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主要指什么?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29.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主要指什么?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0.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主要指什么?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31.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主要指什么?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本质特征。

  32.“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33.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两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3次以上。

  34.“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35.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36.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37.破坏农村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表现情形有 :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

  38.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造势摆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或“黑保安公司”。

  39.城乡结合部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以“抢占地盘”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沙霸”“砖霸”等。

  40.各农贸市场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扰乱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等。

  41.各行业场所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充当赌场、娱乐场所“靠山”“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扰乱医院、学校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等。

  4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有哪些?

  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开通互联网举报平台等。

  43.黑恶势力是如何发展演变的?

  实践中,黑恶势力发展一般有一个演变过程: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44.“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五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45.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4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对象有哪些?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47.“扫黑除恶”斗争由来是什么?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批示。之后,习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做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4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49.在移交、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案件)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5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5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5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53.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4.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5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56.如何理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三是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体居民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57.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本文来源:https://www.16maker.com/saoheichue/6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