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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推销 教辅用书和资料”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有偿家教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有偿家教自查报告一

  为进一步规范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强化和推进教育教学建设。我校积极组织开展“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和资料”的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我校成立了以杨胜利为组长、高健、夏歌、仲济顺、刘世亮为副组长,以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深入到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一环节,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

  二、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省、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和资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具体工作情况

  1、认真开展自查,逐年级、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情况

  2、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以学校或年段为单位,通过组织签订责任书、做出公开承诺等形式,组织教职员工做出不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和资料的书面承诺,并明确违规处理规定.

  4、加强巡课对教师日常行为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

  5、严明纪律。对有偿家教我校按照中心校的要求制定出五个“严禁”规定:一是严禁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二是严禁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三是严禁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四是严禁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五是严禁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四、效果明显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和资料等活动,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通过领导小组日查、周查、月结等形式,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防止教师参加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和资料等活动再次发生,纯洁教师队伍。

  关于有偿家教自查报告二

  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近日教育局制定了《治理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的管理规定》,学校也在第一时间研究并制定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的管理规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的管理规定。在会议上,李金莲校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 教育广大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和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严格遵守上级领导的规定和要求,经过自查自纠现在没有教师违规,没有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和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二、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三、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四、不介绍学生给校内外其他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五、不收受家长的礼物和礼金,以及任何形式的馈赠。

  用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格言来教育教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

  草去。”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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