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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为实现全区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乡镇河长制工作汇报,欢迎大家阅读!

  【2017乡镇河长制工作汇报1】

  5月29日,街道就“河长制”管理工作组织了一次汇报交流。现将汇报交流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阶段“河长制”运行情况

  华工委〔2016〕19号文件明确各条河道的“河长”以来,大部分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均能按照“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行动,履行污染治理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河道管理协调员、日常保洁巡查员、问题整改督导员职责,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调查巡查。按照区里“用脚步丈量河道”的要求,多数“河长”开展了踏河普查工作,较全面地掌握了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并加强了日常巡查,特别是区级河道的河长,巡查和调查工作更是深入、细致、具体、到位。

  二是明确对策措施。根据调查和调研的情况,每条河都制订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年度目标。

  三是各方配合联动。工业线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关停了一大批小微排污企业;农业线实施畜禽养殖、水面养殖的清养关停,对箔桩、入河垃圾、沉船进行了全面清理;新农线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改造,去年2个今年5个;环卫站对主要河道沿线的偷倒垃圾进行了清理;城建线对主要河道沿线全面开展了违章整治,对船屋进行了清理,加强了境内建筑工地泥浆水的监管;社事线对沿河餐饮行业进行了整治;各村居有效落实了河道保洁责任。

  四是协调整改问题。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数河长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与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协商,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协调解决了沿河违章拆除、废弃箔桩拔除、过季瓜棚拆除、沉船船屋清理、入河垃圾和岸边垃圾清理、偷漏排查处等一系列问题。

  五是主动跟踪督查。许多“河长”发扬“钉子精神”,对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实施跟踪,如个别建筑工地偷排泥浆水和污水、个别企业偷漏排生产废水、个别企业职工宿舍直排生活污水等行为得到了有效处理。有的河长还多次联系区电视台、报社、街道广电站一起参与河道巡查,强化媒体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断面水质方面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水质断面监测结果较差,离区里下达给我街道年度内消灭32个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的任务距离很大,到目前可以说进展不大。这从5月份的水质断面检测结果分析可以得知。5月份检测有效断面74个,Ⅴ类水质断面16个,比1月份的33个减少了一半,这说明在一定范围内治水工作是有成效的;但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了50个,比1月份增加了10个,说明部分河道的污染情况在加重(西蜀阜直江、岩塘江、华墟直江、北娄、新娄、野猫畈生产河、和尚娄、葛家娄等河道水质逐月呈现下降的趋势),其余40个断面的水质年初至今没有大的改善。6条区级以上的河道,断面水质忽高忽低现象突出,有的从1月份的Ⅴ类或劣Ⅴ类跳到4月份、5月份的Ⅲ类、Ⅳ类,有的又从Ⅲ类、Ⅳ类变到Ⅴ类或劣Ⅴ类,再仔细分析一下,发现这些河道沿线或上游均分布着大量的工业企业,水质出现大幅度、不规则的变化,不排除受部分企业偷漏排的影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断面水质只是一个表象,是一个现象,“透过现象看本质”,不得不说是因为“河长制”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到位的地方,或者说是“河长”履职不到位的地方。从平时工作和汇报情况看,主要存在5方面的问题:

  一是调查研究不够实。有的“河长”没有很好地执行“用脚步丈量河道”的要求,有些用汽车丈量,有些站在桥上丈量,有些站在地图前面丈量,有些根本没有到过河道现场,到汇报交流前一天,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人在问治水办同志,“我的河道在哪一个位置”;汇报当天,也有人未经请假,缺席汇报会,或许真的是工作忙,但你至少需要请假,或者委托其他同志汇报。无故缺席汇报会,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心中无底,平时对“河长制”这项工作做得很不到位。有的河长虽然参加了汇报会,寥寥数语,可知这位同志平时的工作也是“了了任务”,污染源头没有找准,原因分析不够深入,何谈对症下药。

  二是一河一策不够细。有的“河长”制订“一河一策”也是“了了任务”,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到,制订的对策也就没有方向。有的原因分析没有准确数字做依据、多数是定性的,毛估估的,没有定量的依据,没有按照“问题清单化,项目数字化”的要求制定“一河一策”,措施不够扎实,缺乏可操作性、可考核性,存在应付了事的嫌疑。

  三是协调作用不够强。“河长”的其中一个职能是“河道管理协调员”,但有的河长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不分责任,表格一填,“一股脑儿”往上交,只做“过手财神”,例如“村级河道保洁不及时”这样的小问题,也抛给街道治水办、抛给相关领导,其实有些问题完全可以由属地解决。有的河长怕协调问题,碰到阻力就停止不前。有的河长只管发现问题,只管记录在案,既不协调属地解决,也不向相关领导或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如果普遍是这样,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河长制”管理又成了一个形式。

  四是动真碰硬不够多。如:企业偷漏排行为,不光小企业有,大企业也有,光靠环保站去发现问题,肯定会有所不及,需要各位“河长”有动真碰硬的勇气。整治提升的小企业环保设施虽然上马了,效果如何,需要多方监督。中水回用的企业,是否真的在回用,需要经常督查。偷漏排行为非常隐秘,下雨天、节假日、晚上更要加强检查。农业种植业的化肥、农药的面源污染是一个遗漏,全街道还有5000多亩农田,对水质的影响不容忽视。有的工业企业、三产企业的生活污水尚未纳管排放,如何去发现,如何去协调,需要深入的作风。金龙客车的生活污水一直在直排,企业方也主动要求纳管,但区级相关部门在政策上存在障碍,需要我们想办法协调。建筑工地泥浆水仍然有偷排漏排现象,需要加强日常监管。三江大河稽山路桥下凌峰企业占桥为厂,区级河长周树森副区长非常关注,尚需采取有效整治措施。还有不少沿河沙场、煤场、废品收购站存在,一下雨污水流入河道影响水质,需要加大力度整治。

  五是各方配合不够紧。“五水共治”是一项全省性的中心工作,涉及环境保护、农业水利、城乡建设等各线职能,发现问题抓整改,仅靠水利站和新农办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部分“河长”在前期工作中反映,不同程度碰到街道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甚至推托的情况,导致问题整改、解决速度缓慢。村级主职干部作为二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视和配合程度也各不相同,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属地职能需要进一步发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强巡查。各级河长要严格执行“用脚步丈量”河道的要求。污染源务必查清,查实,查明,查彻底,要用数据说话。一旦出现水质污染情况,除排查本区域污染源外,还要排查周边河道,甚至追溯到上游,跨区域进行排查。区委常委、区纪委金水法书记是杭甬运河的一级河长,5月27日在巡查杭甬运河的同时,巡查了钱清镇、华舍街道范围内的所有支流,这种做法值得各位河长借鉴。

  二是强对策。按照“问题清单化、项目数字化”的要求,完善“一河一策”方案,每月根据断面水质检测结果,开展对比分析,排查水质变化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落实措施开展治理。

  三是强执法。环保方面,要按照偷排的规律,特别是关注下雨天、节假日、晚上等重要时间段,主动出击,加强检查;要重点关注低小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用到水,是否产生液体,拥有中水回用装置的企业是否真正在回用。农业方面,要加强面源污染的控制,高度关注已关停畜禽养殖是否反弹回潮,要加快沿河小规模畜禽养殖的清养速度,防止由小变大。生活污水方面,在完成区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和三产企业的接入。城管和土地管理方面,要加大力度,加快沿河违章的拆除速度,全面清除沿河废品收购点、煤场和沙场,清除非法占用桥下空间的堆积物。

  四是强协调。各级“河长”要敢于协调,发现问题要积极与街道相关职能办公室和职能部门协调对接,取得支持。街道相关各线、各办、各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介入处理各级“河长”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做到不扯皮、不推诿,敢落实、敢担当。

  五是强制度。明确街道班子成员一周一巡查,街道其他一级河长一周两巡查,村级二级河长一周三巡查的要求。建立“河长”巡查工作记录制度,建立“河长制”管理重大问题拟办派遣制度,建立“河长制”管理抽查制度,建立“河长制”管理问题派遣办理督查通报制度。督查职能由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联合执行,履行“河长制”情况和问题派遣办理落实情况,与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2017乡镇河长制工作汇报2】

  自2016年11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并强力推进,2017年全市河长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逐步显现,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迅速响应,高位推动

  继上饶市2016年11月17日出台方案后,我市立即进行部署,11月24日结合实际印发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会议动员,率先在媒体上公示了河长名单。2017年3月底召开了德兴市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及时传达贯彻省、上饶市总河长会议精神。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经常戴“红袖标”深入各乡镇调研指导,开展巡河、晒河工作,并定期调度全市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时常关心、过问河道环境卫生、科学用水、水质变化等情况,认真履行河长职责。

  二、精心组织,三级联动

  为实现区域内河库的“无缝覆盖”,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我市对境内主要河流、水库设立市、乡、村三级河长,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与管理范围,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管护等长效机制,按属地原则实行分段管理、分段监控、分段考核、分段问责,做到“一河一长、一河一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共有县级河长6人,乡级河长85人,村级河长123人,巡查员189人,保洁员472人。

  为及时、客观、真实了解各乡镇河长制工作进展,自2017年4月起,由市河长办牵头,联合市委农工部、市电视台组成暗访组,每月不定期深入全市各河流源头、水库、集镇、景区、公路沿线等,采取查找问题和向群众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除在电视台公开曝光外,还印发图文通报,分送各级河长及乡镇挂点领导。连续三次被曝光的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将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合理布局,创新思路

  为多角度、全方位探索、总结和推广河长制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我市将试点工作向纵深延伸,要求每个乡镇确定一条试点河流和一个试点村居。通过这一举措,各地纷纷根据自身实情,不断开拓工作思路,使我市河长制工作亮点纷呈。

  我市龙头山乡在全省首创了“垃圾兑换银行”,既改变了当地群众乱弃垃圾的陋习,提升了人们的环保意识,极大改善了农村和河道面貌,又使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变废为宝”,减轻政府部门保洁投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该乡在各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爱护我家园”活动,使“垃圾兑换银行”的绿色环保理念走进校园,受到师生的一致欢迎。

  针对河道采砂、制砂导致河水浑浊的问题,我市将自201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现禁采。2017年已有3个乡实现了全面禁采,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提升,整治效果十分理想。2017年,还将有3个乡镇实行全面禁采。

  为切实加强河长履职,市河长办印发了《德兴市“河长”巡河日志本》,发到市、乡、村三级河长手中,并将巡河日志记录情况作为乡镇年度河长制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

  此外,我市其他乡镇也推出了一些著有成效的举措,如:花桥镇建立了镇级河长制“O2O”政务平台,将镇、村二级“河长”和“三员”全部并入线上服务队伍;新营街道将试点村河长制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力推动试点工作。

  四、狠抓重点,改善水质

  针对全省20%水质不达标断面河湖涉及我市乐安河干流海口镇德兴铜矿取水口下游至德兴市泗洲镇新村共14km长河段的水质治理保护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在做好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加大巡查、加密监测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狠抓了“四个重点”。一是严控企业矿山污染。市河长办联合水利、矿管、环保等部门对全市企业、矿山排污口进行全面摸排,对流域内重点污染源实行一月一巡查,发现非法排污及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二是严控农业面源污染。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引导群众结合地域特色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三是严控生活垃圾污染。逐步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实现垃圾日产日清。2017年,我市在部分乡镇开展了乡村垃圾处理市场化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乡村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将在全市所有乡镇逐步进行推广。四是严控河道生产污染。主要是加强河道巡查与管理,杜绝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现象。据2017年监测显示,该河段全年水质维持在Ⅲ类水及以上标准。

  五、加大投入,资金保障

  我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445万元,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随着工作逐步深化,“河长”及“三员”队伍不断充实,所需经费将逐年增长,为此,我市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再接再厉、深入实践,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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